对爱泼斯坦案愤怒,带不来进步

本来对这个案子,没兴趣,但实在是讨论得激烈,我也想表达一下看法。

最近这一周,全球的互联网几乎处于宕机边缘。

美国司法部在各方压力下,终于在2026年初公布了那份传闻已久、长达数千页的“萝莉岛”完整名单和调查笔录,整个世界都沸腾了。

那些曾经活在教科书里、新闻联播里、福布斯排行榜上的名字,一个个像下饺子一样掉进了臭水沟。

很多人在愤怒,很多人在吃瓜,也有很多人在感叹“美国梦”的碎裂。

第一,关于“上流社会”。

很多人看到文件里那些道貌岸然的政客、学者竟然出现在性派对上,感到三观崩塌。

但我告诉你,上流政治社会的肮脏,其实根本不需要实证。

为什么?因为这不仅仅是个人品质的问题,这是政治运行模式决定的。

你要明白,只要一个人卷入了顶层政治,他就极难保持所谓的“干净”。

政治的运作逻辑和我们在小学课本里学到的道德逻辑,完全是两套操作系统。

在政治这个残酷的博弈场里,身处其中的人,为了获取权力、维持权力和交换资源,必然要抛弃一部分传统道德。

这不是我在黑谁,这是政治哲学的公理。

你想想,政治的本质是什么?是妥协,是秘密交换,是建立某种“由于共同弱点而产生的信任”。

政治里存在商业领域的契约吗?不存在!

政治之间的信任,靠某一个合同能搞定吗?不能呀。

所以,传统道德来源于商业社会,诚实、透明、自律、守约是美德;

但在政治里,这些特质往往是致命的软肋。

所以,看到爱泼斯坦的名单里有那么多大人物,你没必要惊讶。这只是权力的副产品,是那个层级的游戏规则。

不管你搞什么体制,政治都是黑箱,都全部靠非契约式的关系在维系。

性派对,其实就是一种隐形的非商业的政治盟友、政商盟友的合作关系的明示。

第二,关于“关系网”。

很多人说,你看美国也搞这一套,也讲“关系”,也讲“圈子”。

没错,全世界都有关系网,都靠交际圈。

从古至今,人类社会中的政治体系的运作从未离开过这个逻辑。

如果你看过《纸牌屋》,或者读过任何深刻的政治史,你就会明白:政治的本质就是“拉帮结派”。

爱泼斯坦的岛,本质上不是一个性爱场所,而是一个极致的“社交孵化器”。为什么那些精英要去?因为在那里,他们能建立一种在办公室、在会议室里建立不了的“深度链接”。

这种链接往往是基于某种共同的、难以言说的秘密。

你看,不管是东方的酒桌文化,还是西方的秘密结社,底层逻辑是一样的。

既然无法通过公开的合同来达成合作,那就要建立一种超越法律、超越合同的私人契约。

一些人说,美国是纯粹的“法治社会”而没有“人情社交”了,那只是你对现代政治的误解。看看纸牌屋去,或是对政治的运作逻辑进行思考,不需要任何实证,你都能分析出来。

第三,关于“人设”。

在这次公布的文件里,有很多知名的亿万富翁。

马斯克都在努力和爱泼斯坦攀关系,因为他也想混进一个政商关系圈。

你会发现,舆论对他们的打击,远没有对政客那么致命。为什么?

因为**商人没有立“虚假人设”。**商人的逻辑很简单:我创造价值,我赚钱,我交税。

想认识一个上流社会的人,搞搞关系,有利于生意,只有社会存在政治,这都难以避免。

商人的信誉受损是有限的。

因为大家对商人的预期是“效率”和“财富”,不是“道德标兵”。

但政客不一样。政客卖的是什么?是“希望”,是“正义”,是“道德感”。

他们的人设是这个社会的导航仪。一旦这份文件证明他们私下里是一个满嘴谎言、生活靡烂的人,他们的政治生命就彻底终结了。

这就是为什么爱泼斯坦案对美国那些迷信政客的人的打击是毁灭性的。

它不是毁掉了几个人的名声,它是毁掉政客的人设操作系统,让无数曾经给予政客道德光环的普通人认为,天塌了。

可是,这本来就是世界上几千年来的事实,现代社会几句新词汇,一下又让很多人陷入幻觉了。

政治之所以存在,也就是因为大多数民众依然是认这一套人设的。

可是,很多美国人在愤怒,就说明,他们够SB.

至于么,几千年来这种事,不是都写在史书里么。激动个毛个,大惊小怪的。

第四,舆论审判与法律专业性。

现在全网都在进行“舆论审判”。大家看到名字就开骂。

但我没有什么兴趣,因为这种大众审判,不一定是通往正义的捷径。

我们承认,任何公有的司法体系确实有黑幕。

既然政客之间有勾结,那司法官员作为政客的一部分,难免会有猫腻。

爱泼斯坦能在监狱里“自杀”,本身就是司法黑暗的明证。

但是,我们要对抗这种黑暗,方式是不是通过大众审判?

我不这么认为。

你看着那些几千页的文件,你觉得那是证据吗?

在法律人眼里,那不一定。里面哪些是事实?哪些是传闻?哪些是诱导性的供词?哪些构成了真正的侵犯?

这些都需要极度专业的法官,依靠多年的经验和技术去认定。

让非专业的大众和媒体来当法官,结果往往是混乱。

我并不关心具体的细节真假,因为作为外行,我做不到准确评判。

我更关心的是:我们有没有一套更好的机制,来替代这种容易被操纵的公有司法?

第五,关于“司法垄断”。

真正要关注的是,为什么爱泼斯坦的这种案子,居然会出现在政府司法部的文件里?

你可能会觉得,这不是很正常吗?政府管法律嘛。但你细想,这其实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为什么司法一定要由政府垄断?在爱泼斯坦案中,我们恰恰看到了“垄断司法”的恶果——效率极低、暗箱操作、卷入政治博弈。

如果一个机构既是裁判员,又是参赛者的亲戚,你指望它能提供公正?

法律完全可以是“私法”。

在人类历史上,很多时候仲裁机构是可以竞争的。

如果司法是一个可以竞争的市场,如果人们可以像选择保险公司一样选择自己信任的仲裁机构,那么爱泼斯坦这样的烂事,可能早就被专业的、为了维护声誉的私营侦探和仲裁员揭露了。

任何垄断,都不可能提供公正且有效率的产出。

司法垄断不仅可能掩盖罪恶,更在很多领域破坏了社会的合作。这是我们通过这个案子,最应该反思的司法机关公有问题。

第六,关于比烂。

最后,我想对一些人说两句。

最近有很多“小粉红”很兴奋,说:“你看,美国也这么黑,甚至更黑!”

同时,也有很多“公知”在拼命洗地,或者顾左右而言他。

我觉得这两种态度都很低级。

长期以来,我们网上的辩论都陷入了一种“比烂”的怪圈。你黑,我比你更黑;你烂,你没资格说我。

这里我要批评一下那些所谓的“公知”。他们总喜欢把西方国家美化成“上帝之城”,一旦出事,他们就失去了基本的判断力。

这其实是失去了科学思维,沦为了立场的奴隶。说白了,这种公知不过是“美国的五毛”。

错误就是错误。

我们更应该做的是思考科学问题,那就是如何让司法机构有竞争性?哪一种手段,能够让司法发挥其应有的功能?

比如,人们是否可以用脚投票?民间的、基于契约的仲裁机构,是否更能促进社会合作?

别想着天天如何完善政治,这就好象是在说,如何让屎变得更好吃。

司法不过是人们的一种需求,变成市场化的,不可以么?

如果你天天盯着“哪个国家、哪一种政治更烂”这种问题,你一辈子也不会有进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