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加速主义”的批判

许多对社会现状不满的人,往往秉持一种“加速主义”的念头。

他们不相信观念的作用,是权力唯物主义者,认为一切都是权力决定,陷入悲观主义之中:既然事情会不断走向崩坏,民众又是那么无知,不如让事情变坏得越快越好。

这种观点出现在当今世界的几乎各种领域之中。例如移民问题,既然非法移民带来的问题如此之多,干脆开放移民,不加甄别地全部涌入,让社会大乱;例如通胀和国债问题,干脆就通胀得跟津巴布韦一样,举债得跟阿根廷一样,整个货币体系崩溃、全国人民破产;例如公共资源问题、国有企业问题,干脆就让公地悲剧更加严峻地出现,人们才能思考其危害,干脆就让所有企业都变成国企,全盘计划,让其缺点充分暴露。税收问题、司法问题、管制问题,都是如此。

简而言之,干脆让权力运行尽可能地疯狂和恐怖,恐怖到人们因此被吓坏了,由此迅速地转向他们理想中的良善状态。似乎不这样做,就不足以唤醒公众散漫、麻木、愚钝的神经。

不论他们口头上怎么宣称,但实际上这些人一点都不关心大众。在他们看来,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牺牲一些大众的利益乃至生命,都是值得的。

提出这种想法的人往往还有一种自己得了“天启”,藐视大众的姿态,他们以为按照自己的规划蓝图重建一个社会,就能达到理想的天堂。可是他们的计划,又何尝不是另一场灾难。

试图在这种毁灭中再造一种良善的秩序,这是缺乏常识的表现,它带来的往往是更大的混乱,是强势人物的登场,是千百万民众长期的受难。所谓“大乱才能大治”,是一种错误的因果,并不是由于大乱,所以走向大治了。走向大治的,必然是与大乱相反的意识形态观念。

另外,重要的是,他们没有通往更好的社会秩序的理论基础,不知道如何实现良好社会合作的方法步骤,提不出建设性的意见。所以就只剩下了喊口号和发牢骚。

公有化是不好的,没错;市场经济就是好,没错。但是到底怎样才是把公有化的东西转变到市场化的,怎样才是真正的市场化,市场化为什么好,他们心中并没有理论支持下的明确手段和答案,因此往往采取的办法南辕北辙,为了解决公有化问题,结果却导致了更大程度的公有化。

对待权力,他们也是这样的。他们往往想到的办法是,用一个较大的权力去压制较小的权力,去解决较小权力造成的问题——还是“青天大老爷”心态。或者,用一种权力,去取代另一种权力;又或者,让一个权力去制衡另一个权力。

绕来绕去,骨子里还是相信权力,认为它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殊不知,对待权力最好的办法,不是呼唤更大的权力,也不是搞所谓的制衡,更不是搞所谓的民主,而是去消解权力本身。

让三个分支分别拥有不同权力,搞所谓的“制衡”,结果并不会是:此权力限制了彼权力;反而必定是:这三个权力都会不断地走向扩张。坦率说,搞出这套设计的人,例如孟德斯鸠,忘记了一个基本的常识:权力总是会设法不断膨胀,三个权力最有可能的并不是相互制衡,而是更有可能相互“理解”、相互勾结、共同扩张。看看美国历史,司法机构在某些时候会波浪式地起到否定行政部门的作用,然而总的趋势却一直是:二者共同扩张,司法机构充当了为行政行为盖上合法性的橡皮图章的作用。

你不能光看它所谓的高光时刻,而选择性地无视它曾经判黑人不是人、支持逃奴法案、用州际贸易条款来支持北方工业垄断、向州立银行征税以维护美联储的地位、认同罗斯福新政的多数内容、支持奥巴马强制医保等无数黑料。你不能光看它在某些个案上起到了阻遏权力的作用,却忽视了它的总体走向是扩张、扩张、再扩张。

正如罗斯巴德在《绝对机密》中揭示的那样:更重要的是要认识到,司法审查在验证政府权力、 使其合法化以及诱导公众接受政府权力方面的功能。

自约翰·马歇尔以来,最高法院一直在履行一个极其重要的职能,即在人民眼中验证膨胀的政府。

他引用法学家布莱克的观点:对于一个有限的政府来说,说服和劝说人们相信它的行为是合法的——这样,即使是对其行为最有敌意的批评者也会在内心深处接受政府本身,这一点尤为重要。这就是最高法院的特殊功能。

为什么不想想另一条道路呢?

例如罗斯福的价格管制法案、奥巴马医保等,如果关于私有产权、自由交易的问题,行政部门根本就无权提出这个动议、立法部门根本无权立法,哪里还用得上司法机构装模作样地做出裁判呢?如果行政部门已经垄断了,那就推翻1789年的《司法条例》,剥夺最高法院的最高垄断权,将司法裁断的权力交由地方,推动司法的权力去中心化,由此可以让地方法院直接否决联邦的立法和行政行为,回归真正的联邦制,岂不是更好?为什么一只狼吃人就够悲惨了,非要搞出三只狼出来呢?你真的相信三只狼会“相互制衡”地都不吃人、或者吃得更慢了吗?不,他们会商量着让吃人这件事变得必不可少和合法化。

所以,描述一个正常运行的市场到底是什么样子的,需要经济理论;而在一个干预主义的世界里,到底采取什么样的改革办法,是通往市场化的方向,同样要依靠经济理论的支持。霍普专门写了一个专题《全面私有化原理》。即到底怎么做,才是符合私产原则的。而不是没有理论指导“独立思考”,那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

这是一个中间状态如何选择的问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现实问题。一切现实问题,都是理论的。没有理论,连现实是什么都不会知道。理论在逻辑和时序上都先于经验和历史。

因此,那些加速主义者的思想观点,是错误的,是破坏性的,而不是建设性的。罗斯巴德认为**“**这种策略极度不道德也不可能获得成功”。

为什么这样讲呢?罗斯巴德说:

这种策略的失德显而易见。因为power的恐怖并不需要晦涩难懂的道德理论才能让人看到,美国公众已经在中央集权下受苦够久,不需要自由意志论者再火上加油。它也注定要失败,因为这样的后果不仅遥远也难以产生连结,或者是公众在理解之后,会发现自由意志论者也是酿成问题的一部分,而不是解决方案。

因此,那些高论的自由意志论者,如此缺乏常识,又不去接触那些走在路上、使用公共图书馆或送孩子到公立学校的真实人们所关注的问题,他们的不幸收场,就是抹黑自己(这损失其实不大)和自由意志的理论。

逻辑一致,一脉相承地,在对待当今世界大量存在的公共资源问题时,罗斯巴德问道:在实现最终的目标之前,什么是执行政府业务比较可取的理论?

他在《搞懂经济》-“私有化的准备”中写道:

简单地说,把学校、道路、图书馆等政府业务尽可能像私营企业一样以最有效率的方式经营。这些努力都没法像最终真正私有化一样好,但在此期间,生活在现实世界中的人至少能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比较能承受或比较满意。

这才是自由意志主义者的建设性态度,才是对人的真正热爱。

公立学校,终极的解决办法当然是教育市场化,回归消费者主权。但是在无法一步到位的情况下,解决办法不是给公立学校再次增加管制,套上重重枷锁,而是让学校尽可能地拥有自主经营权,让学校领导和老师的待遇与他们的教学水平挂钩,让学校可以自主选择生源,让学生和家长可以选择学校。这就是“像私营企业一样经营”。

公立医院的解决办法是,引入价格机制,不要实行价格管制;引入利润机制,将医生和护士的待遇与业绩挂钩,让医院以盈利为目的,而不是进行道德说教,并给医院施加一个高于利润之外的其他道德目标。一切利润之上的目标,都将摧毁自由企业制度本身。

只有利润机制,才能实现消费者对生产者的“驯服”。你都不让他赚钱,他凭什么尽心尽力地服务你呢?他的收入跟你的付费无关,他何必在乎你呢?你不让他赚钱,他又凭什么降价、或者有降价的动力呢?让他赚钱,他的价格才能不断下降,因为它要吸引更多的客户,办法就是降价。一台设备投入使用后,边际成本是很低的,看1000个人和看500人,成本差不多,这才有降价的空间。医院打出广告:庆祝本院患者超过10万人,或者内部科室激励,喊一些追求利润的口号,就被大众口诛笔伐,这说明大众对市场的无知,以及“奴隶主”心态——总想对医生进行道德绑架,并通过强制力剥削医生,让他们都“毫不利己专门利你”。

国企问题,终极的解决办法并不是把它卖掉,换成财政收入——尽管它相比于一直国有是一种边际改善。而是按照私有化原理,由纳税人持有为可交换的股份,由对其评值最高的人取得。如果不能做到如此彻底,办法就是让国企也参与市场赚钱,接受消费者的评判,让国企经理的待遇与企业利润挂钩。光是对国企经理进行道德说教,让他开动脑筋扭亏为盈,是无用的,因为一个没有产权、不用自己的财产对企业盈亏承担终极责任的人,根本不可能假装成一个企业家。

道路、图书馆、公园、森林、湖泊等各类公共设施和资源,是应该放任不管,谁都能用吗?当然不是。这就会造成公地悲剧。这时候你就按照罗斯巴德的理论想想看,如果这些设施是一个私人的,他会怎么管呢?他必定会注重这些资源的未来长远价值,悉心地维护它,对使用者进行甄别和管理,而不是谁都可以用,想怎么用就怎样用,由此才能增加其资本化价值,尽可能多地获取未来的租金收益。

公共停车位,收费好还是不收费好呢?城市管理中,是允许一切人都无差别地搭帐篷、流浪、占据公共空间好,还是像一个私有产权人那样进行管理好?移民,是让任何人都无条件地进入,还是交给私产社区进行一定的甄别好?

许多问题都需要进行细致的产权经济学分析,但是它的答案,都蕴藏在罗斯巴德和霍普的观点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