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裕国家的优势就是可以承受愚蠢的时间更长
在2025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上,那个说“ communism将在我们这一代人实现”、“平台企业压榨骑手”的著名大企业家,又开始了他的表演。他说
“应给技术垄断企业征90%暴利税,比如市值过万亿美元的英伟达、苹果、Facebook、谷歌、微软等,都是技术垄断性带来的,可以征收90%的暴利税,反哺养老、教育等”。
此人有做政客的巨大潜力,如果他在美国纽约,都没有马姆达尼的什么事。
“暴利”这个词,非常坏,它预设了一个武断、客观的标准,低于一定的比率就是正常的、合理的利润,高于这个标准,就是超额的、不合理的利润,即暴利。
可是我们要问,这个合理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答案是从来没有。
罗斯巴德说:要产生利润,市场上的生产要素就必须资本化不足或者折现过度;要出现损失,市场上的要素就必须资本化过度或者折现不足。进步经济有新储蓄带来的额外的投资基金,这会为经济体系中任何地方都没有资本化的新收入提供来源。(《人 经济与国家》第八章“生产:企业家精神与变化”)
这就是企业家才能的范畴。企业家发现经济中的不协调,有些生产要素的价值明显被低估了,被配置到了背离消费者迫切需求的生产结构之中,于是对其进行调整,以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
**利润的最终来源,终归是关于未来的远见卓识。**是企业家判断消费者的未来需求,投入资本、购买要素组织生产,当他判断对了,消费者竞相购买,推高了价格,这个未来的价格能够覆盖他现在投入的成本,因此利润产生。
试想,在自由市场中,如果没有消费者的自愿付费,利润从何而来?
而消费者之所以能够付费,恰恰是因为他们认为他手里的货币的边际效用低于企业家生产的商品,因此他愿意用金钱去交换这个财货。所以这个交换有益于他们,造福了他们,实现了价值的提升。
那为什么会有所谓的暴利呢?
因为消费者需求特别迫切——例如一种癌症新药的问世——愿意出更高的价钱去购买商品,这个价格远远高于企业家投入的成本。从企业家的角度说,说明他的对未来的判断力非常高明,能够准确地判断消费者最迫切的需求,满足他们的愿望。从整个社会来说,说明有些资源被严重低估,配置到了错误的、较不迫切的用途中,现在终于被企业家发现,重新配置到了最好的用途之中,稀缺资源得到了最合理、最有效的利用。
所以,越是暴利,越是说明在满足消费者的迫切需求。自由市场,赚的钱越多,就越是说明造福了他人。
**自由市场中的利润,总是暂时现象,总有被拉平的趋势。**当暴利出现,企业家看到有利可图,就会纷纷投入资本组织生产,增加供给,于是价格下降。它最大的受益者,是消费者;是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因为他们的土地、劳动力都因企业家的出价,而赚取了更高的净收入。
反过来说,对利润课征重税,就是与消费者为敌。如果不允许赚取利润,那么殚精竭虑服务消费者就成了一桩蠢行。就是与所有要素所有者为敌,因为没有企业家的竞相出价,这些要素就是一堆废物。
所以,对利润课征重税,将消灭企业家精神,消灭自由企业制度,导致整个社会陷入赤贫之中,会导致死亡,我们整个文明就会毁灭。
对技术发明课征重税,其逻辑结果就是,我们会回到石器时代。
1959年,米塞斯在阿根廷做了6次演讲,为阿根廷播下了自由的种子。他对“暴利税”予以了全面揭露和严厉抨击:
以美国为例,几年前有“过度利润”税,也就是说公司只准在挣得的一块钱中保留1毛8。这1毛8用于分红时,那些持有大量股份的股东又得缴纳60%或者80%甚至更多的税。在一块钱利润中,股东享有大约7分钱,9毛3归了政府。这9毛3的大部分原本会被储蓄或者投资,但是美国政府将其用于当下的开销。这就是美国的政策。
我想我已经阐明,美国的政策不是其它国家应该模仿的榜样。美国的政策不仅是糟糕的——它是丧失理智的。我要补充的唯一一件事就是:富裕国家的优势就是它比穷国能够承受愚蠢的时间更长。
大企业为什么往往会呼吁更高的税收呢?
这是他们排斥小企业竞争的手段。只有大企业,才能承受较高的税负,而小企业则会在重税之下破产,或者根本就不会诞生。
大企业呼吁严格的监管、更高的环保标准、产品技术标准、严格的社保、最低工资法、劳动者保护等等,也是基于同样的理由。他们就是借助立法手段排斥市场竞争的帮凶,是权力扩张的合谋者。
所谓压力集团,就是这样运作的。他们甚至可以调动军队,为他们的海外利益开路。所以国内的干预政策会走向帝国主义。这就是美国自“进步主义”时代以来的历史。
民众为什么也会呼吁更高的税收呢?
因为他们希望从别人身上课征重税,而为自己谋利。如果征你的税,能够让我多领福利,那我就支持;如果征收广东的税,给我们陕西修一条高速公路、或者给我们村修一条通村水泥路,陕西人和我们村的人也支持。
他在呼吁更高的税收的时候,从来的意思都是:向别人多征税,不要对我多征税。就像那些呼吁“促进价格合理回升”的人一样,他们希望的是自己出售的价格回升,而不是希望自己购买的价格(别人的出售价格)回升。
人们都以为,自己能够成为税收的消费者,而不是税收的贡献者;都希望好处自己享受,代价他人承担。
当然,这种零和博弈游戏的最终结果是,所有人陷入赤贫之中。因为税收是抢劫,是毁灭资本,它伤害最深的,恰恰是那些最穷、最脆弱的人群。当一个社会的资本被征收,最先受苦受难的不是富人,而是穷人。
因为富人相比于穷人的优势也是,可以承受愚蠢的时间更长。
关于技术垄断,即知识产权问题,我已经写过多篇文章,证明知识产权不是产权。这里需要补充的是史蒂芬·金塞拉在《自由社会的法律根基》中更加深刻和犀利的观点:
可以被复制但不会取代原件的非稀缺财货不是行动的手段,而是行动的指南。授予知识产权等同于在他人财产上未经同意设立的消极地役权——它限制了资源所有者对该资源的使用方式。或者,正如罗德里克·朗所说,“拥有思想意味着拥有他人”。
现代专利法以保护主义的垄断特权为根基,而版权法则以审查、把关、控制思想和新闻自由为根基。
专利和版权最初并不被称为财产权,他们被准确地称为国家授予的特权或垄断。将专利和版权成为财产权是后来的一种创新说法,出于宣传目的。米塞斯的学生弗里茨·马赫卢普在1950年的美国国会证词中指出:他们想用财产这个词代替特权这个令人不快的词。1873年之前有些经济学家否认专利授予了垄断权,主要是为了避免使用不受欢迎的垄断一词,而谈到发明中的财产权。
产品容易被模仿的企业家有责任找到盈利的办法,而不是使用国家力量来阻止竞争对手。
对于知识阶层为什么支持知识产权,奥地利经济学家均给出了解释:
哈耶克说:物质财产的形式对于有效组织生产的物质手段是不可缺少的,对这种财产形式知识分子普遍抱有怀疑倾向,但正是这些人,因为必须同譬如说文字产品和技术发明打交道,却变成了不久前才发明的某些非物质产权(例如专利和版权)的最热心的支持者。(《致命的自负》第二章:自由、财产和公正的起源)
金塞拉也给出了更好的解释:未能理解稀缺财货与本质上非稀缺财货之间的区别,这或许也有助于解释社主义意识形态的持续存在。例如,对于宗教领袖、知识分子和艺术家可预见的社主义冲动,一种可能的解释是,他们的主要工作包括非稀缺财货(救赎、思想和艺术)的生产和分配,这也是这些职业的人们无法接受稀缺性这一无情现实的原因。
金塞拉直截了当地称知识产权的支持者为:知识产权socialist。
他甚至把反对知识产权的论述逻辑一致地运用到了西方所谓“宗教战争”领域。他认为:宗教,并没有稀缺性。所谓的宗教战争,事实上并不是某些宗教极端狂热分子在捍卫他们的信仰,而是这些野心家打着宗教名义,以战争手段争夺稀缺资源,如土地、人口和资本财货。
现代社会许多大企业都建立了层层的知识产权壁垒,为自己竖起了坚固的护城河,掐住其他企业创新的脖子,这是对自由与繁荣的侵害,是其借助强制力侵犯他人产权、维护自己垄断利益的手段。西方国家将知识产权当作打压他国的武器,这是他们重商主义观念,维护国内大企业压力集团利益的霸权行为,却将其包装成尊重创新,把他国诋毁为盗窃知识“产权”。
一切错误的政策,都必然靠谎言开路。他们盗取了“产权”这个自由而美好的词汇。
掌握知识产权的大企业,将利益内部化,而代价外部化、社会化,即由所有人支付税金,由强制力来维护自己的所谓知识产权。如果由他们自己支付代价去到处碰瓷,这种模式根本就不成立。
他们似乎忘记了一切创新,都建立在前人的肩膀之上。如果真的严格执行知识产权法,任何富裕的社会也经不起这样的愚蠢,因为那意味着我们必须重新发明一遍轮子。
面对这种状况,我们要做的是普及正确的经济学原理和产权观念,限制权力的扩张,废除知识产权法对他人的掠夺,而不是去征收所谓“暴利税”。
最好的办法是奉行私产伦理,互不侵犯的原则。如果一个人抢劫了他人的财产,应当物归原主,而不是上交给国家(暴利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