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馥莉争产案:经济学的多重视角

“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这是宗家争产案中,站宗馥莉的人常说的话。

这句话对吗?

从经济学的视角看,小三招人恨,这是道德层面的。道德层面,我同意,剥夺小三和私生子女的继承权,非常解气。

可是经济学又讲产权,讲“谁的钱谁做主”,这和人们在道德层面的“解气”的需求相冲突,怎么办?

经济学上,可以分两部分来看。首先,出轨方应该被惩罚。如果婚前有财产协议,则按协议分割财产。如果没有婚前财产协议,则出轨方应该少分家产。

其次,对于分割后出轨方的财产,那还是应该尊重产权,尊重“谁的钱谁做主”。因为,产权原则比道德“解气”更加有利于人类的长远发展。道德“解气”一时爽,但破坏了产权原则,每个旁观者都会受害,包括“解气”者。

我绝不是替小三和私生子女说话。我也理解,很多人对这样的处理,在情绪上是非常非常不能接受的,可这就是人世间的不完美之处。当两个原则发生冲突时,必须做出取舍,而且,应该选择更高层面的原则。

就拿我来说,我其实一直很讨厌宗庆后。例如他曾经煽动大众情绪赶走达能,破坏契约精神。他所谓的“每年花钱不超过5万元”,明显就很虚伪。我同样很讨厌杜建英,因为她竟然给虚伪的宗庆后做小三。但讨厌归讨厌,我得接受,那是宗庆后的钱,应该他做主,这不是为了宗庆后,而是为了我们每一个人的产权

宗馥莉争产案中,谈不上“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因为,没有人劝宗馥莉拿她自己的钱去“善良”,人们只是认为宗馥莉应该尊重宗庆后的意愿,因为那是宗庆后的钱。

如果是宗馥莉自己的钱,她完全可以一分都不给私生的弟弟妹妹。如果人们劝宗馥莉拿她自己的钱去“善良”,那才是道德绑架。

宗馥莉争产案还牵涉到所谓的“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这个问题我就不多说了。简单说就是,那是时代的特殊问题,国资并没有吃亏,相反还是赚的。但如果这事真的让大众舆论无法平息,宗馥莉很可能保不住企业控制权。娃哈哈品牌受损,宗馥莉已经因小失大,我相信很多人跟我一样担心,前方还有更大的“因小失大”在等着她。

支持宗馥莉的人说:

“你怎么不劝小三不要‘因小失大’?杜小三侵入人家家庭这么多年,拿到这么多名和利,也该知足收手,何必去起诉大公主?”

“是啊,明明是三儿不知足,抢了别人的老公,抢了别人的父亲,利用平台赚到了很多钱,但还是不知足,不仅要海外信托,还要抢娃哈哈股权,小编怎么不劝劝她善良?要是三儿一家不起诉,宗老登的人设不是还在吗?要是只要海外那21亿,还能说是自保,那要娃哈哈股权是怎么回事?宗老登没说要给他们吧?所以这一家真面目就是既要又要。”

对这个问题,从经济学角度,做做纯技术分析。

成本,是经济学的核心概念之一。

之前,虽然宗馥莉没有完成宗庆后意愿,剩下3亿美元不打了,但毕竟还有18亿美元。宗家私生子女如果打官司要那3亿美元,失败了的话,成本是渣男父亲的声誉。以及宗家产业的大局。此时,他们选择了保留18亿美元,以及维护渣男父亲的形象,和宗家产业的大局,是理智的。毕竟,每人还有6亿美元嘛。

当宗馥莉转走信托基金中的110万美元时,对宗家私生子女来说,他们意识到,宗庆后已经打到账户里的18亿美元也可能保不住了。此时,私生子女的成本就完全变了。因为不打官司,他们将完全失去18亿美元。仅仅从金钱角度看的话,此时,他们打官司的成本是多少?是0!

宗庆后那虚伪的“一妻一女一布鞋”形象,和宗家产业的大局,谁是受益者?几乎可以说,宗馥莉是唯一受益者。因为,私生子女早就被赶出了宗家产业。

而这个唯一受益者,却选择了把对方打官司的金钱成本降到了0!

对于私生子女来说,即便打官司输了,连18亿美元都保不住,他们的结局也不会更惨。因为,反正不打官司也是会被宗馥莉转走。但赢了呢?所得就是18亿美元或者21亿美元。

所以你看明白了吗?纯技术角度看,宗馥莉几乎就是邀请私生子女来打官司。

谴责私生子女打官司,还有意义吗?这是你宗馥莉自己邀请的啊。

再看看旁观者的成本。

支持宗馥莉的人说:

“宗馥莉的格局并不小,1000个亿和一个亿对于她来说没区别。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十多年的卧薪尝胆只为这一刻!”

“人家宗大小姐就是为了让他爸的小三身败名裂,你给人家人说不应该?”

假设,宗馥莉最终“因小失大”,失去了娃哈哈,这些旁观者有成本吗?

中国古代有句话,叫“杀君马者道旁儿”。意思是,你纵马炫耀,看热闹的人给你叫好,你越来越兴奋,让马不要命地跑,结果,你的马累死了。看热闹的人不会赔你一分钱。

看热闹的人没有成本,反正娃哈哈又不是看热闹的人的。宗馥莉承担巨额成本,来演一场“痛打小三”的戏给大家看,这还不为她叫好?

但如果在这场争产案中,“谁的钱谁做主”的原则被破坏,我们每个人都有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