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哈哈的产权问题不能拖了,应该尽早了结

宗庆后先生走了,留下一个庞大的商业帝国,和一个更大的时代问号。

在漫天的赞誉与怀念中,人们试图为这位传奇企业家盖棺定论:他是“民族企业家”的楷模,是“实体经济”的脊梁,是“共同富裕”的践行者。

这些标签,每一个都沉甸甸,也都闪耀着理想主义的光芒。

然而,当我们拨开历史的迷雾,去审视娃哈哈这家企业从诞生到现在的四十年肌理时,会发现一幅远比标签更复杂的历史。

这部历史的核心,关乎一个更根本的问题,一个我们这个时代所有奇迹与困境的根源性问题—— 产权

娃哈哈的产权问题,可以说是中国大企业中最为复杂,“产权明晰”这条路,娃哈哈走得磕磕绊绊,至今仍在迷雾中求索。

而这条路,也是所有现代企业,尤其是从历史中走来的中国企业,迟早要走,且必须走通的路。

*一、起点之谜:谁的娃哈哈?*

要理解娃哈哈的一切,必须回到1987年那个原点。

娃哈哈的前身,是杭州市上城区校办企业经销部。

宗庆后先生的角色,是“承包经营者”,如果仅以资金的投入来说,宗庆后的确不算是创始人。

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区别。

创始人,意味着用自己的资本(或自己筹措的、需个人承担风险的资本)开创事业,企业从第一天起,产权就归属于他。

而承包经营者,更像是一个“代理人”或“职业经理人”。他受所有者(在这里是上城区教育局,即国家)的委托,负责经营一块资产,并按合同约定获取报酬。

他与很多实际是私企,却打着红帽子的企业不同。

娃哈哈的起始资金来源如下:

10万元借贷 ,来自上城区教育局。

5万元银行贷款 ,由政府协调促成。

14万元借款 ,借款主体也不是宗庆后,而是这家企业。

价值10万元的设备、场地、工人 ,这些都是国营机构直接提供的生产资料。

尽管我支持将娃哈哈私有化,但在整个过程中,我们没有看到一分钱属于宗庆后个人、需要他用身家性命去承担无限风险的资本投入。

他投入的是什么?是他的企业家才能、是他的心血、是他的经营智慧。

这些无形资产价值连城,但它们不能混淆一个基本事实:娃哈哈这家企业的初始产权,并未给予宗庆后个人才能的资本进行定价。

产权是经济活动的第一块基石。它界定了谁拥有什么,谁能使用什么,谁能从资产的增值中获益,以及谁要为资产的亏损负责。

在一个清晰的产权制度下,所有者会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自己的资产,因为资产的每一分增值或亏损,都直接关系到他的切身利益。

这种激励机制,是市场经济之所以高效的根本原因。

而娃哈哈的起点,恰恰是产权的模糊地带。

它是“校办企业”,一个听起来就充满时代特色的词汇。

它属于谁?理论上属于“全民”,实际上由“上城区教育局”代管。

谁是真正的所有者?是一个缺席的、面目模糊的“国家”。

谁来为它的亏损负责?似乎没有人需要为此抵押上自己的全部身家。

但宗庆后创业过程,毫无疑问,其个人的能力,对这家企业的发展,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是最为关键性的资本。

今天很多大厂的起步,比如马云这样的人,可以在与风险投资的谈判中,仅仅依靠个人能力,就能获得价值巨大的股权。

大厂的高管们,也可以一分钱不出,就拿到巨额的股权。

这是新时代给人才资本的定价,但在那个时代,没有这种机制,甚至很长时间中国的公司法都不支持没有投入资金的人持有股权,不认可人力资本的价值。

上城区政府,还是给了宗庆后这样的“能人”提供了巨大的舞台。

可以说,宗庆后不是一个国企高管,不需要天天向上面汇报,而是有着独立的决策权,他可以轻装上阵,将全部精力投入到经营中去。

这是那个特定时代的“制度红利”,也是日后一切股权纠纷的“历史原罪”。

尽管娃哈哈在宗庆后的带领下,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是宗庆后个人能力的股权定价,始终没有进行。

这就形成了这家企业后续一系列非现代型企业的操作的起点。

二、达能风暴:当模糊产权遭遇清晰契约

如果说娃哈哈的出身是产权模糊的“因”,那么与达能的合资,就是这个“因”结出的第一个戏剧性的“果”。

1996年,娃哈哈与达能的联姻,在当时被看作是“强强联合”的典范。

娃哈哈需要资金和国际视野,达能需要进入中国市场的渠道和品牌。

这看起来是一笔完美的交易。

然而,这场合作最终演变成一场旷日持久的商业战争,其根源,娃哈哈企业内部产权不清的结果。

根据协议,达能通过一系列操作,最终在合资公司中持股51%,取得了绝对控股地位。

在西方商业文明的语境里,51%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你是这家公司的“主人”,拥有最终决策权。

董事会决议、商标使用、业务扩张,一切都必须在契约的框架内进行。

达能天真地以为,他们买下的是一个清晰的、完整的“娃哈哈”。

但他们错了。他们遭遇的是一个在模糊产权土壤中成长起来的“中国式巨人”。

宗庆后很快发现,这个“洋主人”成了他施展拳脚的束缚。

达能基于其全球战略和对中国市场的“傲慢与偏见”,否决了娃哈哈向中小城市和农村市场下沉的扩张计划。

更要命的是,他们试图将“娃哈哈”这个最有价值的商标,牢牢控制在合资公司手中,限制宗庆后在合资体系外使用。

对于一个在娃哈哈里尚没有任何法律保护产权的宗庆后来说,这是不可接受的。

于是,一场精彩的“制度套利”大戏上演了。

宗庆后开始在合资公司之外,大量设立由自己和家人控制的“体外公司”。

这些体外公司,是宗庆后对抗达能的“游击队”,也是他实现个人意志和商业版图扩张的“法外之躯”。 它们的功能清晰而强大:

绕开合资束缚,独立扩张 :达能不批的项目,我用体外公司来做。你看不上的下沉市场,我自己去占领。报告中提到,这些非合资公司在2006年的利润总额甚至超过了合资公司,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体外帝国”。

无偿使用品牌,攫取价值 :这是最关键的一步。由于当年“娃哈哈”商标转让给合资公司的请求未获国家批准,商标的所有权依然在娃哈哈集团(即中方)手中。宗庆后利用了这一点,让他的体外公司体系,几乎无偿地使用了这个价值连城的金字招牌。

要知道,宗庆后本人当时在娃哈哈体系当中,并不存在股权。

很多人骂宗庆后不守契约,但我们放在具体的历史情境中去理解,就能理解宗庆后的行为。

因为,这揭示了一个残酷的现实:当产权不清时,契约精神便会摇摇欲坠。

企业没有改制,没有给予宗庆后股权带来的产权激励不清晰,导致了宗庆后在达能事件中翻脸。

这场争斗的最终结果,是达能的黯然离场。

表面上看,是宗庆后和“民族品牌”的胜利。

但从深层次看,这只是将娃哈哈的根本问题—— 产权归属问题 ——导致的一次矛盾爆发。

达能这个“外部审计师”走了,内部的糊涂账,却变得更大了。

体外公司的存在,让娃哈哈的股权结构,演变成了一个复杂的、盘根错节的“迷宫”。

*三、开始改制*

如果说体外公司的建立,是宗庆后在外部压力下的“应急之举”,那么1999年的国企改制,则从制度上,将这种模糊状态“合法化”和“永久化”了。

这次改制,是娃哈哈历史上又一个里程碑。

它从一个100%的国企,变成了一个混合所有制企业。股权结构变为: 国资持股46%,宗庆后持股29.4%,职工持股会持股24.6%。

从表面上看,这是一个进步。它引入了管理层和员工持股,试图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资依然是第一大股东,确保了“国有资产不流失”。

宗庆后作为核心企业家,获得了与其贡献相匹配的股权激励。

一切看起来都很完美。

然而,魔鬼就藏在细节里。

我们用常识来审视这个股权结构,会发现一个巨大的问题。

因为这次改制,是在宗庆后早已成立大量体外公司的情况下进行的改制,改制的仅仅是原来100%国有的娃哈哈公司,并未将这些体外公司纳入。

这就形成了持续的产权模糊问题。

国资是第一大股东,但它是一个“沉默的大股东”。

国资不参与经营 :国资代表只是“列席会议”,没有实际决策权,更谈不上对经营的监督。

国资不享受分红:从2008年到2022年,集团账面连续15年不分红。国资股东,一分钱股利都没有拿到。而管理层和职工,却可以通过“资金往来”等名目,变相获得分红。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股东?这是一个只出钱、不掌权、不分钱的股东。

在任何一个正常的市场经济体中,这种股东都是不可思议的。

管理层与职工持股会,形成了事实上的控制联盟。、

宗庆后的29.4%加上职工持股会的24.6%,合计持股54%。

这个持股比例,超过了国资的46%。更重要的是,宗庆后以其“大家长”的权威,牢牢地控制着职工持股会。

这意味着,他实际上拥有了对公司的绝对控制权。

这个“名不副实”的股权结构,为后来发生的一切铺平了道路。

娃哈哈集团这个由国资控股的“母体”,逐渐被“架空”,变成了一个成本中心和生产车间。

而真正的利润,则通过一个精巧设计的管道,源源不断地流向了宗氏家族控制的“体外公司”。

这个管道,就是“关联交易”。

宗馥莉掌控的宏胜集团,承接了娃哈哈约三分之一的代工业务。

其模式是:娃哈哈集团(国资占46%)以低价将产品卖给宏胜集团(宗氏家族100%控股),宏胜集团再以市场价对外销售。

巨大的利润差,就留在了宏胜集团,留在了宗氏家族的口袋里。

2022年的数据,是这场“完美”架空的最有力证据:

“娃哈哈系”总净利润47.67亿元。

国资控股的娃哈哈集团,净利润仅1871.28万元,占比 0.39%

体外公司的利润,是集团的 254倍

更令人深思的是,这一切为何能持续二十多年?

答案是: 地方政府的“默许”

娃哈哈是纳税大户,对于政府来说,收取分红与收取税收,是一样的,娃哈哈历年来上缴的税收早已超过了一千亿。

对于地方政府而言,稳定的税收和就业,远比那点“可能拿不到手,拿了还可能惹麻烦”的国有股分红来得重要。

因为地方政府明白,整个娃哈哈的核心,不是开始投入的那一点资本金,而是宗庆后及其管理团队的能力。

如若地方政府要去当这个董事长,要去干预娃哈哈的经营,要去拿走大头的利润,那结果很有可能就会导致一个结果,就是宗庆后及其管理团队出走,另起炉灶。

这一幕,在联想早期也曾发生过。

柳传志当时就有过计划,如果没有拿到管理权和股权,那么就自立门户。

很可惜,宗庆后和柳传志,都犯错了。

他们应该早一点自立门户,而不是继续与国资存在这种复杂的股权关系。

于是,双方的关系就非常微妙。

娃哈哈体系核心的利润,归属于宗庆后及其管理团队,这是一个事实,国资这二十多年来,也默许这种方式。

也正因为如此,娃哈哈在产权激励上,基本是一家私有企业,才有了娃哈哈在市场中攻城掠地的持续发展。

对于杭州政府来说,并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光是税收就是一个天量的产出。

要知道,一家全额交税的企业,一年要交的税,最少是他利润的50%以上。如果加上员工缴的个税、社保等,恐怕要达到这个企业利润的60-70%。

由于增值税的存在,甚至可以数倍于企业利润。

国资哪怕一分钱股份分红都不收,也可以通过税收拿走绝对大头的收益。

仅2019一年,娃哈哈就纳税139亿元。而这一年娃哈哈集团营收464.4亿元,净利润才38.3亿。

我们假设娃哈哈在政府干预下营收下降了,那么,政府哪怕拿分红,可能也远低于税收的损失。

但,这种默认的复杂情况,不可持续。

这套体系,在宗庆后这样的强人大家长治下,尚能维持运转。但它内含的风险,如同地下的暗流,汹涌澎湃。

*四、产权明晰是唯一的方向*

宗庆后先生的离去,让娃哈哈这艘巨轮驶入了一个不确定的未来。

这个问题,与其说是关于接班人宗馥莉女士的能力,不如说是关于娃哈哈这家企业,是否愿意、以及如何去走那条“迟早要走的路”。

这条路,就是 彻底的产权明晰化

娃哈哈的整个体系的稳定,在过往,不依赖于一套公平透明的规则,而是依赖于“能人”本人的权威、智慧,以及他与地方政府之间微妙的、动态的、非正式的博弈关系。

这种关系是脆弱的,不可预测的,更是无法传承的。

宗庆后在世时,他可以用他的威望和历史贡献,压制住所有的矛盾。但当这位“大家长”离去,维系整个复杂体系平衡的那个最关键的砝码,也随之消失了。

当前的娃哈哈股权迷局,已经使其不堪重负。

不仅是宗庆后、职工持股会与国资之间存在产权模糊问题,就连家族内部,也存在产权不清的问题。

宏胜系和荣泰系,成为了娃哈哈系里,不同利益关系的复杂产权结构,从而爆发了家族内部的产权冲突。

这样的产权结构,处理不好,企业就要彻底消失。

娃哈哈至少面临三大不可持续的挑战:

治理结构的脆弱性 :强人治理模式不可复制。一个依赖“大家长”权威而非清晰规则来运转的体系,是极其脆弱的。一旦权威不在,内部的利益纠纷(如员工持股回购诉讼)就可能集中爆发,侵蚀企业的根基。

资产流失的道德与法律风险 :体外公司对集团利润的系统性转移,这在过去或许可以被“历史贡献”和“地方默许”所掩盖,但在今天这个法治日益健全、社会监督日益严密的时代,其潜在的法律和道德风险是巨大的。宗馥莉曾试图将387件商标零元转让至个人公司,被国资叫停,这已是一个明确的警示信号。

现代化的障碍 :一个产权不清、治理混乱的企业,是无法与现代资本市场接轨的。它无法上市融资,无法进行规范的并购重组,无法吸引顶级的职业经理人。它就像一个身穿盔甲的古代武士,虽然勇猛,却难以适应现代战争的规则。

那么,路在何方?

唯一的出路,就是勇敢地面对历史遗留问题,用一场彻底的、公平的、透明的改革,来理顺产权关系。

必须要建立一个统一、透明的治理结构, 最终的目标,是消除“体外公司”,将所有资产和业务整合到一个单一的、产权清晰的法人实体之下。

国资最好是退出,拿一笔钱离开,这时如果国进民退,那结果有可能是这一企业的彻底消失。

娃哈哈也需要改变家族内部分治的局面,建立起权责对等的董事会,让所有股东都能按其股权比例,行使权利,承担义务,分享利润。

这无疑是一条艰难的路。

但是,不走这条路,娃哈哈就永远只是一个停留在前现代的“家族部落”,而非一个真正的“现代企业”。

它或许可以继续存活,但很难再有辉煌。

娃哈哈的故事,是中国过去四十年经济奇迹的一个缩影。

它充满了草莽英雄的智慧与豪情,也处处烙印着制度不完善所带来的扭曲与挣扎。

宗庆后先生用他的一生,在时代的夹缝中,为我们上演了一部关于产权的史诗。

他证明了,即使在模糊地带,只要给予一定的产权激励,一个足够强大的企业家,可以创造出何等惊人的成就。

但他也留下了一个巨大的、悬而未决的难题。

这个难题,考验着接棒者宗馥莉女士,也考验着作为股东的地方政府,更考验着我们这个时代对于市场经济基本规则的理解与尊重。

娃哈哈的未来,取决于它能否从一个“人治”的、产权模糊的帝国,转型为一个“法治”的、产权清晰的现代公司。

这条路,也许难走,但,迟早要走的路,越早走,越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