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连父亲都可以举报,那你还值得谁信任?

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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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解释个事,世界杯和鹅腿阿姨事件都是应读者点题,有读者问点题是否收费,在这里回答下:不收费,但不能保证你点啥我写啥,我有能力写的、想写的就会写,没有能力写的、不想写的就不写。
今天这件事既有能力写、也想写——“大义灭亲”到底该不该?起因是老读者今天发来私信(以下内容已经征得当事人同意并使用化名),说自己丈夫被儿子举报酒驾,人已经进去了,估计得住些日子,问我到底该咋办。这位读者离我直线距离不到三公里,他丈夫是我摩友,因此我们之间很熟悉,他儿子非常优秀,尤其各种“+能量”的课学得非常好,老马每次在我们面前夸他儿子又得了什么荣誉、拿了什么先进的时候,听着那些耳熟能详的大词儿,不置一词,我真实的想法是这孩子已经废了,老马的老婆是优秀教师,也是+能量爆棚的人,所以他们的孩子能做出这么“优秀”的事情我并不意外。
我问她儿子多大,她说十四岁,我说这个年龄已经应该明白很多事情了,但这是亲儿子,你拿他咋办?今后给他讲讲正确的价值观,要是听不进去,你们攒钱给自己养老吧,对他么,义务尽到就行了。
诸位,我是一个极少说“正确”二字的人,因为人与人之间立场不同、角度不同、价值观不同,就会有不同的正确与否的标准,我也极其讨厌、鄙视自命正确的人,一定要说这个世界上有绝对正确的事,我想可能就是人类最最基础的一些大家公认的价值标准,那只能是诸如正义、公平、自由、人权、平等、博爱……等等这类看起来很虚、但确实存在的东西,要是落到普通人的生活里,我的理解就是不坑人、不害人的前提下以自己的感受为主就是正确的,如果再扩大一点儿范围,那就是爱具体的人,而不是抽象的人,更不是爱虚头巴脑的大词儿,而在“爱人”这件事里,当然是从最亲近的人爱起,比如:爱人、孩子、父母、亲朋……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有什么人、什么大词儿让你去出卖、背叛自己的爱人、亲人,那这个人、这个大词儿,就是最坏的东西——这就是我跟这位朋友说的“正确的价值观”。
我当然不是说酒驾正确,酒驾当然不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把父亲送进拘留所的应该是警察而不是这位父亲的儿子。酒驾是法律问题,但父子关系是比法律问题更基础、更重要的伦理问题,法律和伦理有时候一致,有时候却并不完全重合,甚至相互矛盾,每当这个时候就是考验社会和人性的时候,而一个理想的、适宜人类生存的健康的社会,应当允许人性存在,而不是时时刻刻要求人们违背人性。
一个社会之所以能够运转,从来不只是依靠法律条文,而是依靠无数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关系。夫妻之间有信任,朋友之间有信任,父母与孩子之间更有信任。如果一个孩子从小被教育成:只要你认为自己站在“正确”的一边,就可以毫不犹豫地背叛最亲近的人,那么他将来面对朋友、同事、爱人时,又会形成怎样的人际观念?今天他举报父亲,明天他会不会举报母亲?会不会举报朋友?会不会为了某种“正确”而毫不犹豫地牺牲身边所有的人?会的,肯定会的,历史就在不远处……
人类文明发展了几千年,之所以始终重视家庭,不是因为家庭天然正确,而是因为家庭是一个人学习爱、责任和信任的第一所学校。一个孩子最先学会爱的人,不应该是某个遥远的符号,而应该是每天给他做饭的母亲、接送他上学的父亲、为他操劳半生的双亲。如果连这些具体的人都不值得珍惜,那么那些挂在嘴边的各种“大爱”,往往也只剩下空洞的口号。
历史上很多悲剧,都是从这种抽象正确高于具体的人开始的。有人为了信仰出卖朋友,有人为了立场揭发亲人,有人为了所谓的大局牺牲无数普通人的生活。但是一个正常社会最宝贵的品质之一,并不是人人都热衷于检举揭发,而是人人都懂得珍惜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至于那些违法的行为,自有法律来负责约束——亲情、友情和爱情,则负责维系人的温度。
没有法律,国家和社会会混乱;但如果只剩法律没有感情,国家和社会会变得可怕。
一家人之所以是一家人,不正是因为在外面的世界充满利益竞争和规则博弈的时候,家里还能留下一点不讲利益的温情吗?
很多人嘴上说要追求公平和正义,却忘了一件事:所有伟大的价值,最终都应该落实到具体的人身上。如果一种价值观让人越来越冷漠,让人与人之间越来越缺乏信任,让家庭关系变得越来越脆弱,那么无论它包装得多么崇高,都值得保持警惕——尤其是像“大义灭亲”这种听起来大义凛然、做起来让人毛骨悚然的堂皇大词儿。
“大义灭亲”这个成语最早出自《左传·隐公四年》,说的是卫国大臣石碏(què)坚持不为自己那为非作歹的儿子求情,而让儿子被处死的事情,《左传》称赞他“纯臣”,是“大义灭亲”。发展到今天,大义灭亲的基本含义就是为了维护正义,对犯罪的亲属不徇私情,使其受到应得的惩罚。
我曾听过一个挺有名望的教授的课程视频,在大义灭亲这件事上他是这么说的:如果为了家国大义,民族存亡,需要牺牲你的家人,那么即使你的家人没有罪过,你也要勇敢地站出来牺牲掉自己的家人,换取无数人的美好明天!他的发言获得了如雷掌声。很遗憾他讲课的时候我不在场,不然我当场建议他先灭了自己为节约粮食做点儿正事儿。
我的理解是:“大义”固然重要,但它并不排斥和否定家庭伦理,与“大义灭亲”相对应的“亲亲相隐”,即为了维护伦理和人类家庭的延续。孔子在《论语·子路》里提出,“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中国历代各朝在不同程度上对这一思想有所继承。比如《唐律疏议》即规定,除谋反、谋大逆与谋叛此等重大犯罪外,亲属和同居者可以相隐不告。一直到民国,刑法仍规定,藏匿犯罪的亲属可减轻处罚。
我觉得这是儒家留给后世为数不多的好东西之一,后来就没有这样说法了,再后来发展到了“亲亲相告”,就不展开说了。
人类社会和谐的最基础、最小的单元是家庭,其次才是社区和社会,所以伦理亲情才是最重要的基础性和谐因素,然后才轮得到道德和法律,如果把这一基础毁灭,那么到最后,所谓的文明不过是沙上建塔。
我们从小就接受为了正义的事业可以不顾一切、不惜一切代价的教育,等到长大,发现生活里也处处充斥着这种要求他人牺牲自己、牺牲家人为“大家庭”做奉献的说辞。我曾经想过:一群牺牲了自己、牺牲了家人的人组成的一个“大家庭”,能幸福吗?又是谁,最终享有了这种幸福呢?
“大义灭亲”和“舍小家为大家”、“舍己为人”的异曲同工之妙,都是普通人无法承受的生命之重。再到后来,看了更多的文艺作品和影视剧,很多主旋律都在强调舍己为人这一伟大理想,尤其是影视作品,特别喜欢表演一些为了所谓的“大业”或者千千万万人的幸福,必须牺牲自己或者家人、爱人的生命来完成不世功勋的场景。
小时候看到厂里的标语是“以厂为家”,参加工作后经常被公司要求以大局为重,以公司利益为重,因为公司是我们每个人的家,我不止一次想说:既然公司是我家,那我生病了公司能不能不要扣病假工资?如果我犯错误了公司能不能不要开除我?我能不能把公司的电脑搬回家用?反正是自己家的资产,我从这套房子搬到那套房子有何不可?如果公司能把利润全部分给所有“家人们”,那我也愿意逐渐把自己的财产,包括房子、车子都贡献给公司,但是如果连我迟到都要扣工资,那这个“家”到底是怎样的一个烂鸡蛋的家?
所有冠冕堂皇的口号其实都代表着一种虚伪和残忍。
好多年前,还在地产公司上班的时候,一次年会上公司表彰了一位为了公司利益忘我加班而没有及时送女儿就诊,导致孩子得了中耳炎的部门经理,老总给发了奖状和奖金,大家也都热烈鼓掌,纷纷发表感想,响应老总的号召向这位经理学习,只有我一言不发,拒绝表态,后来被点名发言,我知道副总的意思,他想逼我就范——毕竟还没发年终奖嘛,于是站起来说:我反对这么做,我觉得亲人的健康和安全高于所有的荣誉和奖励。大家都沉默不语,副总忽然笑起来,问我:看过美国大片没?我说看过,他接着问:你现在是拯救世界的英雄,但是想取消核弹爆炸就不能拉起悬崖边的女友,而要救女友就来不及取消核弹爆炸,你怎么选?我连一秒钟的犹豫都没有,也笑着回答:当然救女友么!副总愣了一下,但他还是不死心,追问一句:就算你救起了女友,可是核弹一炸,地球就毁灭了,你救她还有什么意义?而你要是救了全世界,就成了大英雄,美女还不多得是?我说:我喜欢美女,但更在意在一起死掉前让女朋友知道她在我生命里比全世界都重要——对我来说这就是最大的意义。
开春我从这家公司离职的时候,一个一直看我不顺眼的司机班的大哥跟我说:你那次发言,真够性情!后来多次思考过这个场景,每次的答案都是一样的,我并不是完全的意气用事,相反,这是冷静思考的结果:我们在宏大叙事的场景里生活太久了,误以为那就是真实,因而忽略了作为个体的人的生命的尊严和意义,对我来说,我的至亲至爱比整个世界的份量都重,所有的崇高和伟大,在我眼里都没有他们的一个笑容重要——我就是这么自私,死不悔改。
想起来李诞救猫的那场辩论:博物馆失火,是救名画还是救一只小猫?黄执中抛出的论点“远方的哭声”,确实很有诱惑力,但我还是赞同李诞的说法:我们每个人还是从身边最朴素的地方做起,比较适宜。
李诞感叹地说:我们这个舞台,大家都有很聪明的头脑,舞弄一些很高级的概念,尤其到了最后阶段,都要“上价值”:我们总是想着要牺牲近的去救远的,牺牲小的去救大的,牺牲少数去救多数,但其实那个“远方的哭声”只是你想象中的哭声,维系我们这个社会的,不是有救人情节的人,而是我这样“自私”的人:我们保护好自己,也不去伤害他人,相反,那些动不动想要牺牲这个去救那个的人,为了远大目标不计后果牺牲他人的人,才频频地让我们的世界陷于大火……
即使在今天,如果有人问我为了正义会不会牺牲至亲至爱或者朋友,我想我的回答还是跟多年前一样:
我先牺牲掉你这个让我牺牲别人的坏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