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强中干的国企可能是中国经济的毒瘤
国有企业扩张的浪潮正以摧枯拉朽之势重塑中国经济版图。近三个月新设1.1万家国企的"井喷式增长"背后,折射出权力与资本联姻下对市场规则的系统性颠覆——这不仅是资源争夺的零和博弈,更是一场关乎经济生态存续的生存危机。
当山西煤矿兼并中民营采矿权被行政力量强行划转给国企时,当蒙牛集团在乳业混改中被迫接受中粮控股时,当2800人即拥有一家国企的密集网络覆盖城乡时,市场经济的根基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侵蚀。
这种扩张的本质是行政权力主导的资源再分配。国有企业凭借《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构筑的50余项行业壁垒,将能源、通信、金融等战略领域划为禁脔,通过"法律双标"实现排他性垄断。
某省2021年出台文件要求燃气特许经营权优先授予国企,直接导致民营燃气企业市占率从60%断崖式跌落至15%,这种政策剿杀在建筑、科技、民生服务等领域反复上演。更隐蔽的是信贷资源的行政化配置:国有银行对国企贷款利率下浮20%,而对民企普遍上浮30%-50%,2023年社会融资总量68%流向仅贡献35%GDP的国企,这种倒挂实质是全民储蓄通过金融体系向低效部门输血。
行政庇护下的扩张正制造多重危机。在法治层面,选择性执法已成常态:某民营化工厂因设备故障被罚5000万元并关停,同区域国企同类事故仅被约谈整改;重庆华润燃气违规收费仅退费了事,若涉事主体为民企必将面临重罚。
这种"刑不上国企"的治理逻辑,使得《反垄断法》对85%成品油市场份额的央企视而不见,却对占据30%份额的民企启动调查,法律尊严在所有制歧视中荡然无存。更危险的是权力寻租的制度化:二代烟草、三代石油、四代电力的"近亲繁殖",使国企日益蜕变为既得利益集团的独立王国,2011-2021年央企十四年未向国家上缴利润却将管理层薪酬推高至社会平均工资数倍,这种"下山摘桃"式的利益攫取,正在重演计划经济时代"全民所有,全民皆无"的荒诞剧。
科技创新领域呈现的"国进民退"悖论尤为触目惊心。尽管国企研发投入占比表面高于民企,但70%经费用于进口设备采购的"伪创新",与民企80%投入原创技术攻关形成鲜明对比。华为2023年45亿美元专利许可收入远超所有央企总和,而承担国家重大专项的某汽车国企年均获补200亿元,其电动车市场份额不足蔚来1/3。
这种创新效率的鸿沟源自治理机制的深层缺陷:国企决策需经党委前置研究、三重一大制度等流程,一个项目审批往往错过市场窗口期;而民企实控人的"知行合一"机制,使其在量子通信、生物医药等前沿领域持续突破。当90%高新技术企业和80%专精特新"小巨人"来自民企时,国企扩张实质是在绞杀中国经济的创新基因。
就业市场正在承受所有制结构畸形的代价。民营经济贡献80%城镇就业和90%新增岗位的历史经验,在国企"亿元资本创造岗位数仅为民企1/5"的效率差距面前,预示着即将到来的就业海啸。
更严峻的是,国企员工占城镇就业18%却消耗45%居民信贷资源,这种虹吸效应正在制造"体制内外两个中国":一边是享受高社保基数、企业年金的特权阶层,一边是996加班仍难获劳动仲裁支持的民企员工。
当地方城投公司为化解债务危机批量设立产投子公司时,这些缺乏市场生存能力的"政策胎儿",注定要持续吞噬财政资源维系生存。
经济数据的警报早已拉响。国企3.1%的净资产收益率不仅低于一年期存款利率,计入隐性成本后真实ROE为-5.2%,意味着每创造1元利润需消耗1.2元社会资源。这种"规模越大亏损越多"的怪圈,在地方政府通过10万亿专项债置换国企债务时达到巅峰——用全民税收为低效兜底,恰是"国进民退"最残酷的注脚。
反观浙江民营经济试验区,国企占比低于10%却贡献全国最高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专利数量,实证了"权力退场才是繁荣起点"的市场经济铁律。
这场危机的根源在于权力与市场的角色错位。当《反垄断法》对85%成品油市场份额的央企网开一面,当《中小企业促进法》在信贷歧视中沦为摆设,当"竞争中性"原则让位于"做大做优做强"的政治指令,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正在被"新举国体制"消解。
更值得警惕的是特殊利益集团的形成:通过"红顶中介"收取民企17%-20%过桥费,利用BOT模式诱捕民间资本后关闭准入,这种"合法抢劫"已超越经济范畴,演变为权力资本化、资本权力化的制度性腐败。
解困之道在于重塑市场经济基石。废除《反垄断法》对国企的豁免条款,建立所有制中立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修订《矿产资源法》破除行政垄断,将特许经营权向民企开放;实施国企高管薪酬与社会平均工资挂钩的"封顶机制",切断利益输送通道。
当某天中石油需要与民营加油站比拼服务质量,当国家电网直面民营电厂的降价竞争,当国企亏损不再有财政兜底——这不仅是市场经济的成人礼,更是文明社会的重生之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