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涨价要归公”的分配谬误和剥削理论谬误

许多人反对农村土地入市交易,有一条重要的理由,这样做会让少数在城市周边的农民大发其财,而其他农民和城市的利益却会受损。因为他们会漫天要价,导致城市土地价格上涨,进而使房价上涨。

为什么不能让这部分农民获益呢?也有非常冠冕堂皇的理由。他们的土地价值上升,并不是自己付出了劳动和勤劳,而是得益于城市建设,假如不是政府给城市投入巨资,带来城市的扩张和地价的上涨,这些农民的土地能值什么钱呢?

这是完全错误的,而且是非常无耻和邪恶的。

这种观点来自于美国空想社会主义理论家亨利·乔治,他说土地从农业用途转为城市商业用途而导致价值上升,是“社会因素”的结果,与地主没有关系,如果让他们从中受益,导致严重的社会不公。

孙中山贯彻了这套理论,他以“平均地权”为革命纲领,限制土地的自由买卖,并且对亨利·乔治的学说进行了一个概括,这就是“土地涨价要归公”。

周其仁教授在《城乡中国》中,对这种胡言乱语进行了非常漂亮的驳斥。他说:“在市场形成的价格中,与某一商品或者要素的供应者无关的因素实际上数之不尽,所有这些无关的涨价收益要不要归公?”

非典期间的醋,一夜之间涨价70倍,醋还是原来的醋,没有额外增加任何成本,没有付出任何额外的劳动,那么这部分收益要不要收归国有呢?

这种例子简直是不胜枚举,疫情期间的口罩、布洛芬、大白菜;春运期间的票价,中秋节的月饼,旅游景区的停车费,都是,要不要将收益收归国有呢?

将这种逻辑贯彻到底,所有盈利事业的收益都应当收归国有,因为到底什么是暴利,什么是“合理”的利润,全凭某些人武断任意的决定。这成了什么呢?100%的没收性所得税税率,也就是,全盘国有,计划经济。

我们可以承认有些人说的,市场经济中,有很多运气的成分。有些人就是因为住在城市周边,结果迎来了城市的扩张,他的土地房产增值。随着城市房地产价格的上涨,即便是强制性征收,周边农地的价格也水涨船高,人人都盼着做“拆二代”。

可是市场经济能够摒弃运气的成分吗?人的行动面向未来,本质上都具有投机的成分。如果把运气成分取掉,到底以什么样的原则去决定资源的分配呢?只有权力来指定,那样就更加公平么?

再说,那些在你看来是运气的因素,真的就完全是运气吗?并不是。那只是因为你并不理解他人的观念。乔布斯和比尔盖茨,你说有没有运气呢?在大家都往农村跑的时候,他的祖辈在城市的边上——那时候还不是城市——扎下根,你说这到底是运气还是眼光?你要怪,是不是应当怪你的祖辈运气不佳或者目光短浅;大家借着城市化的进程到大城市买房,享受了房价上涨的收益,你却没有买,你是不是应该首先怪罪自己,怎么能怪到人家头上呢?

土地的价格,是供求关系决定的。是政府愿意出价,他的土地才值这个钱。如果根本不需要,他要多少钱都是空的。为什么政府愿意出高价呢?是因为它预期土地出让收益会大大高于付给农民的金额,才会出钱去征用农民的土地;房地产开发商为什么愿意以高价从政府手里买下这片土地呢?同样是因为它预期未来房地产的价格会覆盖付给政府的出让金,所以才会出价。

总而言之,是终端产品——房子——的价格,决定了生产它的要素——土地——的价格。这就是手段从目的中获得价值,生产要素和资本品的价格由消费品的价格决定的经济学原理。一句话,就是预期未来的价格,决定了现在投入的成本。

那么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这个最大的单一供给方、房地产开发商都是受益者,甚至他们拿走的才是大头,为什么要单单盯着受益的农民呢?

因为有人欺负农民不上网。农民几乎在公众舆论中失声,也没有几个人真正地代表农民而发言。

知识分子阶层和城市居民,尤其是那些领着退休金跳广场舞的群体,才是舆论主力军。他们主宰了舆论,影响并最终决定了政策。

他们极其无耻地认为城郊农民从城市建设中受益,获取了暴利,但是却从来不说,他们在城里有房子,还有好几套,也显而易见地从城市扩张和建设中受益了,为什么不把他们转让自己房产的收益也收归国有?这不是典型的双标吗?

农民从土地中的收益,没有偷谁的没有抢谁的,知识分子阶层、广场舞者、城市居民,却一直在享受巨额的税金资助,并从农村打工者身上拿走了大量社保资金,而且,还从通货膨胀中榨取了辛勤奋斗的农民的购买力。所以有什么脸去说农民获得了暴利?

看来看去,这就是邪恶的等级思维。农民你怎么能暴富呢,你怎么能走运气呢,你怎么能一夜之间跟我们平起平坐呢?你就应该老老实实呆在你的土地上,祖祖辈辈挖地球,为我们生产粮食,自己只够温饱才对。我们是上等人,你们是下等人。

我们还要再深入一步,进入理论层面,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人们认为只要是受益于外部环境,不是通过自身的劳动和辛劳取得的收益,就被认为是不正当的呢?

因为那个著名的、瘟疫般的劳动价值论。

这种理论认为价值是客观的存在,是一种商品的客观属性。价值来自于劳动,可以用包含在其中的劳动量来测量。马牌说,一切商品的价值,是由蕴含在其中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

由此,顺理成章地出现了剥削理论。既然价值都是劳动创造的,那么利润必定来自于对劳动者剩余价值的剥削。再由此,由于资本家的贪婪本性,那么就必然不断榨取剩余价值,将劳动者的收入限制在仅够维持基本的生存水平的程度上,这就是所谓的拉萨尔“工资铁律”。

这完全是胡说八道。

如果一种商品的价值由劳动量来决定,那么由此得出的结论应当是,越是徒手去建设、不要使用任何机器设备,劳动的时间越长,价值就越大,价格就越高。

假如要使用莫名其妙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那照样是错误的,使用同样的劳动量或者机器设备,同样时间完工的房子,为什么上海价值千万,鹤岗是20万?因为地理位置本来就是稀缺要素,每个地段都独一无二。

梵高的作品,耗时很短,但是价值连城,我就是画一辈子,劳动再多,也一文不值。

有的钻石,耗时很长才能挖掘生产出来,有的很容易挖掘出来;科威特的石油,从油井往出喷,中国的石油要掘进很深才有。为什么价格却一样?

一颗陨石掉到了某个人的院子里,他认为一文不值。结果有一天一个科学家发现了它,认为它对研究宇宙的起源大有裨益,愿意出100万买下它。这个天外之物没有任何劳动即取得了100万的收益,跟劳动有什么关系?

价值是主观的,不是客观的,汝之砒霜我之蜜糖,价值来自于消费者的主观评价。价值是序数的概念,就是偏好A胜于B,而不是基数的概念。价值永远无法用数学方法测量。凡是试图用数学方法来对价值进行测量的学说,都是在用物理学的方法在研究变动不居的人类行动,都将误入歧途,并且制造无穷的经济灾难。

至于说,由劳动价值论和剥削理论出发的工资铁律,根本就不值一驳。

明显的,资本主义带来了劳动者生活水平的直线提升,现在所有劳动者享受的生活水平,都远远超过了维持基本生存这个水平,我们现在的生活水准,远远超过古代帝王。

所谓的“工资铁律”,又与剩余价值是自相矛盾的。既然是“铁律”,那么如果工资高于生存水平,资本家应当将这些剩余价值榨取。如果工资高于维持基本生存的水平,就说明并没有工资铁律;如果高于生存水平,资本家又为什么不去榨取呢?这是铁律,跟资本家是否仁慈没有关系。如果高于生存工资,那么说明资本家并没有榨取,那么剩余价值学说又自相矛盾了。

由于利润完全是从剥削劳动中产生的,那么按照这个逻辑,利润率在高度资本密集化的行业,必然要比在劳动密集型的行业更低。但是,每一个人,都不能不承认这明显不符合市场上的真实情况。反倒是资本密集型的行业利润更高,劳动者待遇更高。而市场的趋势是在所有的产业部门利润率将趋向于平均化。但是,如果在劳动密集型行业利润率必然要系统性地更高,这种结果又是如何实现的呢?

就是这么明显的胡言乱语和自相矛盾,却祸害了一代又一代的经济学家,也深刻影响到了所有社会大众。几乎所有劳动者,都在想着怎么消灭“剥削”,把资本家当作仇人、而不是为自己提供工作岗位和工资的合作伙伴对待。

也许,这是我们“自做多情”了,人家在提出这种理论的时候,并不是把它当作一个严肃的经济学理论来对待,而是把自己当作一个可以超越逻辑的、可以采取密码式的语言表述的、充满断言的算命先生,他阐述的就不是理论,而是一种洞察了人的嫉妒心的心理学,并借此煽动以达成自己的政治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