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不应当保护企业的海外投资
美国出兵委内瑞拉抓捕马杜罗,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美国的石油公司在委内瑞拉的投资被国有化和没收,导致美国的石油企业投资打水漂。
计划经济国家实施全盘国有化,赶走外国投资者,没收外国资本,这是其常规操作,实际上是一种逻辑的必然。因为一旦允许私人投资和外国投资,就无法把资源全盘掌控在当局手中,还怎么实施国有化,收获国有化的垄断利益呢?
马杜罗正是要把石油资源牢牢掌控在自己手中,来拉拢军队高层;也是通过石油资源换取资金,发福利贿赂民众的。其目标都是稳固自己的统治。
资本投资——不论是来自本国的储蓄还是引进外来的资本——是经济进步的发动机。因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动力,不是凯恩斯主义的“三驾马车”,而是只有一驾马车,那就是投资。所谓消费、出口,都是投资的结果,不可以把结果当原因,把现象当本质。
投资的含义在于,增加一国的资本存量。而资本存量决定了一国技术进步速度和劳动生产率,因为技术相对于资本,是过剩的,总是资本存量决定了什么样的技术被投入使用、引进生产过程,从而决定了一国的劳动生产率。而劳动生产率又决定了一国的工资率。
一句话,投资增加意味着一国的土地升值、技术进步加快、劳动者待遇提高,并因供给增加而物价下降,即便在货币工资率、名义工资率不变的情况下也能提高财货工资率、实际工资率,由此惠及该国所有人口。
因此汉斯-赫尔曼·霍普说:通往经济发展的唯一可行途径是凭借储蓄与投资,而它们都受时间偏好的制约。最终来说,除非依靠人均投资资本额的增长,别无通往繁荣的途径。这是提高劳动边际生产力的唯一方法,只有实现这一点,才能相应地增加未来收入。随着真实收入的提高,实际时间偏好率下降(然而永远无法达到零乃至负值),投资量节节提升,从而启动经济发展的螺旋向上过程。
我们看到,委内瑞拉石油储量世界第一,开采难度相比于美国的页岩气,更是小的多。但是出现的结果却是,委内瑞拉的石油产量很低,而且开采成本居高不下,根本没有降到现有技术水平应达到的程度。原因就在于,不允许本国私人资本运营,同时也不允许美国企业运用先进的技术去开发。
一国资源未被充分开发利用,不但不利于本国民众,让他们成为坐在金矿上的穷人;而且也不利于全世界所有人,因为它推高了全球能源价格,或者使其没有下降到应有的程度,所有人都必须付出更高的代价。其连锁反应是,增加了生产成本,降低了经济进步速度,边际上的企业将退出供给,由此减少其他商品的供给,降低了全球消费者的生活水平。
当一个企业的投资随时面临被没收的风险时,利润随时可能被征收时,那么就不会有任何投资发生。其结局就是技术落后,经济发展停滞乃至退步,民众陷入困苦之中。打击投资行为,就是经济自杀。
所以马杜罗就是个纯坏种,他的政策是造成委内瑞拉人民穷困潦倒的原因。他是委内瑞拉人民的敌人——一国民众真正的敌人,从来不是来自外部。
我们要探讨的另一个问题是:如果美国的企业在委内瑞拉投资,被马杜罗征服破坏和没收,美国政府应不应当提供保护呢?
大部分人认为应该。这正是一国对自己的企业承担责任,正是大国威信,国家是我们的坚强后盾的表现。放在个人行动领域也一样,持有美国护照,意味着美国政府的保护和安全,是一种国家荣耀。
如果是一个私产社区,社区成员们自愿共同出资、自愿约定,当社区成员在社区之外投资和旅行,遭遇人身威胁的时候,社区理事会提供帮助和解救服务,救人于危难之中,增强社区的凝聚力。这是没有问题的,正当的。
因为这就类似于保险,是一种自愿的风险统筹和分担手段。
但即便是保险,也只能提供类概率和不可控的风险事项的兜底保障,不可能为可控的、以及不确定性的事项提供保障。
放到上述场景中就是:社区理事会可以为你在海外遭遇人身危险、意外事件时提供帮助,但是不可能为你的海外投资的利润提供保障。因为利润恰恰来自于不确定性,而且是可控的——你完全可以故意亏损。
当然地,社区成员如果自愿出钱雇佣一支类似平克顿侦探社和黑水公司那样的安保组织,来保障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更没有任何问题。自己出钱保护自己,打击一切侵犯之敌,正是产权的真意。而且,私人安保力量将有最大的动力去保障每个人的安全,因为这涉及它的声誉和企业的生死存亡。
但是这个问题放到国家语境中,就是完全不同的性质。
始终要记得一个基本的前提:国家是强制的产物,它的一切行为,也都必然意味着使用强制力。
也就是说,国家行为必然不可能达成帕累托最优,它要造福一部分人,必然以另一部分人的受损为代价。为其提供基础的,就是它的垄断暴力和征税。
国家不能剥夺一部分人的财产,即侵犯一部分人,去保护另一部分人的安全。这是非正义的。
例如外出旅行者,首先应当对外出目的地的情况进行了解,自己来评估风险,到底应不应当去。决定去了,就表明自己认为这种风险可控,那么理所应当地,就应当自负其责,而不是在遭受危险时要求自己国家的保护,这实际上就是在向自己的同胞主张财产权利:你们再纳点税,来保护我的安全。
一个人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自己才是自己安全的最终责任人,而不应当依靠他人和国家。没有人应当为他人的选择和安全负责。国家不是你的慈父。
这不过是人类生存常识。你稀里糊涂跑到一个危险的地方去了,或者遭受了拦路抢劫。不论是咎由自取还是值得同情,那都不是要求同胞出钱帮助你的理由。
在20世纪初、乃至一战前期的美国,那时候相比于现在,美国仍算是一个相对自由的国度,一个有限政府的国家。当时英国和德国在北海布设炸弹,对船只予以攻击。美国政府最初的做法就是:提醒美国人,这个地方非常危险,不要轻易前往,否则后果自负。这就已经尽到了责任。
那么海外投资,更应当自负其责,自负盈亏。
企业投资,本来就是一个对投资环境进行综合判断的过程,它包括了对一个国家和地区政治形势、产权保护、营商环境、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综合考察。同理,决定投资,就意味着自己认为风险可控,那么当然就应当自负其责、自负盈亏。
危墙不立,危邦不居。如果你认为不安全,那就别去。
企业家当然可能会出现各种判断错误,投资行为面对未来的不确定性和各种风险。但这绝对不是国家为企业的海外投资行为提供保护的理由。你在海外赚钱了会分给纳税人吗?不会。你判断错了,出现投资损失了,财产被委内瑞拉流氓给没收了,这很不幸,但是这不是让纳税人为你的海外投资行为安全性买单的理由。你应当怪罪委内瑞拉当局,而不是怪罪你的国家和同胞。
事实上,美国这些企业之所以明知委内瑞拉投资的危险性,却仍然去投资,正是基于美国政府会提供保护的预期。而这种预期之所以存在,是因为这些企业本来就是与美国政府勾连在一起的压力集团和裙带企业,它代表的根本就不是企业行为,而是美国政府的行为。
这是重商主义和帝国主义的行径。它只不过是美国国家主义失败的又一个案例。
它激励了鲁莽的行为和冒进的投资,消解了企业家责任和利润机制约束,让这种企业变成了实质性的国企,不再听从于消费者的号令;对这样的企业予以保护,实际上就是让全体纳税人为美国政府的错误行为买单。
如果实行自由贸易,那么一种资源掌握在谁手里其实无关紧要,因为买家总是会购买最便宜的商品,卖家必须不断降价才能实现销售赢得利润。这一点即便是对马杜罗,也是适用的,他要占有石油资源,收买军队和人心,首先必须卖出去。那么只要他卖,就必须服从经济规律。买家在购买石油的时候,不会看你的成本有多高,只关注自己的价值排序和边际效用;石油装在桶里,在使用的时候也没人关注它到底是独裁者生产的还是自由企业生产的,而是会给他一个一致的估值。
总想把所有资源占有在自己手里,这是自给自足思维,帝国主义思维。
对海外旅行者和投资者承诺和提供保护,本质上是国家的宣传话术。它企图增进人们的集体主义国家认同,诱导人们更多的纳税,交出自己的财产,培养凡事依靠国家、同时也必然听令于国家的巨婴心态。国家正是在这种舆论观念下得到壮大的。那些即便是对国家持有批评和怀疑态度的美国人,也都寄希望于在自己遭遇不测时由国家提供帮助,都认为这样做理所应当,由此也认同国家这种建构本身,这正是国家要达到的目的。
不得不说,这种旷日持久的舆论宣传,很成功。
经济学看起来很冰冷吗?对待海外同胞如此绝情吗?并不是。捍卫每一个人的产权,让每一个人都不被掠夺,坚守互不侵犯的第一原理,才是对全人类最大的热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