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观芝奥方法大辩论,太过瘾了!
近期,国内同为市场派的两个经济学流派,芝加哥学派与奥地利学派的几位大佬,在方法论问题上进行了深刻且友好的辩论,双方你来我往,把理论掰开揉碎,以飨读者。
作为一个经济学爱好者,这不啻于一场知识盛宴,衷心感谢两派老师,他们分别是属于芝派的谢作诗老师、邓新华老师,属于奥派的古原老师、漫师、风灵以及马晓尚老师等。
先声明,我是奥派。
但由于本人学识有限,还在进阶之中,围观学习多日,也只能谈谈观感,有不对之处,望方家不吝赐教。
最初,谢老师有视频传出,在对比芝、奥方法论上,非常谨慎地说公理假设没有对错,但有个品味高低问题。
奥派从祖师爷(米塞斯)开始,就由于特殊的方法论(先验逻辑的推论)显得非常头铁,我们对理论的坚持堪称顽固。
经济学只有一套正确的理论体系,理论上对就是对,错就是错,容不得半点含糊。
我理解谢老师说品味有高下只是话术,其本意还是认为奥派的方法论是错误的,但奥派就没这么圆滑,错了你直接说就行。
这不是挑刺,也不涉及个人品德,只是经过这几天的讨论,我觉得这一点很重要,它已经预示了讨论将进入互指稻草人,最后就是无果而终。
与其他奥派爱好者不同,我认同邓新华老师说的,这已经进入了一个语言游戏。
然而正是在语言之中,在不同的表达方式里,我看出了一些端倪。
人的行动是有目的的,与约束条件下的利益最大化,这是不同的语言表达,你尽可以把约束条件和利益都规定为个人主观的认知,把最大化等同于罗斯巴德所说的“最大化心理收益”,但之所以语言表达不同,原因还在于内心所秉持的方法是倾向实证主义的。
口头上向主观价值论靠,具体策略分析上却又转向定量分析,这种对理论认知上的不彻底,必然导致政策分析上的妥协。
古原老师最后的回应文章也看出此问题,当他批判芝派方法论(以弗里德曼与张五常为标的)时,而对方表示“我不是这样的”,谢老师若有新的创见,应该撰文予以澄清。
也许,谢派的方法论根本就不是芝派的方法论,它是一种理论上紧靠主观价值论,而实践上却向实证主义妥协的投降主义。
依据奥派的理论,对经济问题只能进行定性分析,而谢派不可能满足于此,他们渴望着理论预测的准确性,他们要完成的是定量分析,因为不如此不足以指导现实。
如同谢老师对强拆的看法,100的小区,99人同意拆迁,1人不同意,这时候不强拆就不是保护产权,而是破坏产权。这不是对理论的坚持,这是对现实的妥协,如果产权取决于一个足够悬殊的比例,那51比49呢?产权不明就明确产权,你说由于历史原因成为了公有,我说为什么不能追溯历史,是谁的就还给谁呢?
面对手段的稀缺,重要性靠前的目的,是行动人在逻辑上必然的选择,通过内省就可以确知其为真理,如此还需要一个假设吗?还需要经验验证,需要一番证伪吗?
理论先于事实,行动公理不是假设,它是先验有效的,它是用来解释经验现象,而不是反过来用经验来证实理论。
没有理论,如何判断事实?没有关于产权的理论,我们无法判断一个东西从甲转到乙手里,这一过程是抢劫还是赠予。
不要看他怎么说,要看他怎么做,谢派在具体政策实践问题上,将违反他在理论上所有的坚持。
他说约束条件是个人主观的认知,实践上就变成了约束条件是客观的给定,不容怀疑;他说利益是主观的判断,实践上却变成了客观的最大化计算。
这确实是个语言问题,但之所以坚持一种表达而放弃另一种,不就是可以夹带私货,把行动人事后逻辑上的必然,改变成事前精确的最大化计算。
否认是没用的,语言上坚持个人主观的利益,慢慢地就开始强调集体利益,语言上坚持主观价值是序数排列,慢慢地就开始强调基数加总,强调总量分析。
验证我的个人观感,不必纠结于他们所谓的“语言游戏”,只需看看他们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就不难发现谢派与他们的芝派前辈并无区别。
当奥派指出超发货币等同于抢劫时,芝派永远认定抢劫是给定的约束条件,然后信心满满地对政府说:我知道怎么抢效率最大,且人民没有痛感。
围观芝奥方法大辩论(自明与分析)
在经济学中,方法论的问题是最根本的,芝派与奥派所有的理论差别(特别是宏观层面的货币、通胀等问题)追根溯源,都是因为方法论不同造成的。
首先,我们都认同这是一套演绎体系,为解决“逻辑循环”问题,要给定一个公理。芝派认为此公理是可以任意假设的,可以不论对错;奥派以行动公理为演绎开端,认为此公理是自明的真理,人人通过内省即可知其为真。
之所以说行动公理是人人自明的,是因为经济学研究的是关于人的行动的因果性知识,如果是研究身外之物,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做到“自明”。
这里就牵扯到奥派方法论的“二元论”,在人的行动科学中,我们从内心理解现象,这种方法完全不同于对自然科学相关事物的研究,而偏向经验主义与实证的芝派,往往把人当做石头来研究。
人的行动是有目的的,此公理之为真,是因为它表达的是人类共同的心智逻辑结构,是那些先验范畴。
人为了达到目的而行动,就一定会采取与目的相匹配的手段,这里表达的就是因果律。我们可以犯错,(例如跳大神治病)但如此行动是人人皆同的,我们几乎无法理解,甚至无法想象还有另外的心灵运作模式,或许有更高级的心灵(或者上帝)看我们如此行动,就像我们看飞蛾扑火一样。
行动区别于行为,在于它的目的性,而人的行动(包括行为)无不是在时空中展开的。时间与空间属于先验范畴,离开了时空坐标,人将无法思维与行动,更不会产生任何知识。
如果人可以既在这里,又在那里,既在此时,又在彼时,那么手段就没有任何稀缺性。反对行动公理,之所以在逻辑上会自相矛盾,是因为行动内嵌着目的;同时,也因为人只能在时间与空间的范畴里思考问题,这是事先无需说明的。或许有更高级的生命,其心智与行动不受时空的限制,但那是人类无法想象的。
当然,还有一种方法。即解决不了的问题,就让问题消失,当它从来没出现过,这大概就是佛陀的方法——涅槃。
对于时间的认识,在经济学中,涉及对利息,对纯粹时间偏好的理解。在哲学中,很多相关的难题,是因为我们惯于用空间来表达时间造成的,而时间是纯粹的绵延。
从根本上来说,人无法做到“任意假设”,作为演绎体系的公理,要么正确的表达人类心灵的逻辑结构,要么就是错误的。
对错无所谓,经验验证才重要,这样的说法不适合行动科学,研究物质世界的方法不同于研究人心,心灵不是一块白板,而是有纹理的大理石。
奥派当然承认行动公理是一个分析判断,你可以说依据该公理进行的逻辑推论是同义反复,就像勾股定理是直角三角形的应有之义一样,它是没有增加新的知识,但除了天才以外,谁一眼就能从直角三角形中看出勾股定理来呢?
同义反复不是车轱辘话来回说,它所揭示的真理对一般人的常识来说,反而是具有颠覆性的。它不是一种与现实无涉的心智游戏,从行动公理推论出的经济学理论,在现实世界是有用的,说它不能解释经验现象是错误的。
理论先于事实存在,理论的有用性取决于演绎体系的开端,也就是最初的公理是否真实地表达了人类心灵的逻辑结构。
我们必须承认,这个世界上只存在一种人,并拥有共同的心灵。人类不是经验到这种心灵模式是有用的,是有利于实现目的的(生存),而是没有选择那些足以毁灭自身的模式。
人的存在就足以证明,这些先验范畴提供了一些有关这个宇宙的真实信息。当然,我们无法排除存在比人类更高级的心灵,或者另外一个可能的宇宙,但这些都不是我们能够理解的。
人能思维,且只能如此思维。面对这个终极给定,你可以说它是这个宇宙的必然产物,是一种决定论。
人为自然界立法,或者反过来说,自然界(或者说宇宙)有种种可能,我们所立之法只是其中一种。
当我们面对浩瀚的星空,是以有限面对无限,一切形而上的追问,都以此为基础。 每个具体的人都是有限的,作为整体的人类大概率也是有限的,但在这个有限的过程里,总有些东西是确定的。
我看见山,山是看的认识对象,也是看存在的条件。山到底如何,实不可知。因为我们只能如此看,三只眼的杨戬不一定这样看,拥有第六、七、八感的神人也不一定这样看。
同样的道理,我们的心灵也是如此,如果它没有确定的东西,就不会产生任何规律性的理论,而只有历史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