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学的相反:国企才是私人的,民企才是全民的
和学的相反:国企才是私人的,民企才是全民的
我不知道这个丑女人是谁,也不知道她到底说过没说过这话。事实上不管这话是谁说的,社会大众许多人的认识就是如此,他们都是郎咸平的徒子徒孙。所以,我只是想“借题发挥”一下,谈一下所谓的“侵吞国有资产”、以及企业家的“原罪”问题。
国有资产,到底是个什么性质?
我们首先追根溯源。所有国有资产,都源自于没收。即来自于对公民财产的剥夺,是用税收建起来的。
或者有第二种情形,就像当初的美国政府一样,以暴力手段为后盾,宣布西部土地属于联邦政府,然后出台《西部法案》,向公民收取费用。这其实是侵犯了个人的产权——不允许民众通过先占方式取得。它是不正当的。但是好在,民众通过付费赎买的方式,将国有资产转化成了私有财产。至于后期美国政府又通过对私有财产征税的方式,建起了美国国企,例如田纳西河谷管理局,那就回到了第一种情形。
所以我们只讨论第一种情形,即国有资产的来源,是没收。
那么如果真的要论侵吞,首先是当局侵吞了个人的资产;真的要论原罪,首先是当局有原罪。
如果从所有人纳税,即被强制拿走了财产,建成了一家国企这个角度来说,国企的确是属于全民的。
但问题在于,你并不知道你在其中占有多大份额,它也不会给你分一毛钱的红,你要是真的以为它属于你,那就太天真了。事实上,你要是能顺利地进它的大门,都算我输。
这其实已经告诉大众,那企业,跟你毛线关系都没有,它现在就是被谁拿去,都关你屁事,这才是正确的态度。不论谁拿去了,你的处境至少并没有变差。
国企才是私人的,民企才是全民的
为什么说它是全民的,但是你却连大门都进不去呢?
因为国家代表全民在掌控它。
但是,国家,并不是产权的适格主体。
国家这一虚构的、集体的概念,不会行动,无法控制资产。能够行动的,能够控制一项财产的,总是个人。所以,总是由某个人代表国家,对这项财产行使临时代管的权利,这个临时代管人,即国企的书记、厂长、经理,才是国有资产的实际的、临时的所有人。
国企经理,不是企业家。因为企业家是拿出自己的财产冒险,判断消费者偏好,配置资源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人。但国企经理显然不是,他们用的是从民众手里没收来的资产。他生产什么、如何生产,只用听从上级的指令,因此他只不过是一个公务员,一个傀儡。
既然他只是在任期期间临时地拥有这些资产,那么相比于真正的私有财产所有人,他的时间偏好将骤然升高,即他会倾向于在掌控这项资产的期间,尽可能地榨干这项资产,毁灭它的资本价值,装进自己的口袋。
所以国企造福了谁呢?造福了国企经理,他可以挥霍无度,可以将资产搬回家里,可以安排七大姑八大姨;造福了国企的从业者,他们有优厚的待遇,可以享受“免费”的一切,甚至可以免费看电影免费洗澡。
既然他用的并不是自己的财产冒险,不需要经济计算,盈亏对于自己并没有什么影响。因此不用服从消费者主权,消费者在它面前就是个屁,不打骂你就不错了。
他们不怕亏损,因为有纳税人源源不断的税金支持。国企就是一个吞噬所有人财富的无底洞,不到把人们的财富吸食一空,就停不下来。
所以到底是谁在侵吞国有资产呢?你明白的。
而私营企业的资产,首先就是企业家自己的、或者借来的,他会企业的盈亏承担责任,搞不好就会破产,他自己就要倾家荡产。于是,他必须千方百计讨好消费者,才能存活和发展壮大。
那些做大了的民营企业,老板之所以掌控了很多的资产,是因为他满足了消费者的需求,消费者通过“经济民主”的方式,金钱投票给他,授权他们掌控财产。当他不能满足消费者需求的时候,消费者随时可以收回授权,让它交出财产,由更能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企业家接手。办法很简单,不买他的商品就行了。
民营企业的一切生产活动,必然服从消费者的指令,老板只是替消费者临时在管理这些财产。
所以,国企民企,到底谁在服务消费者,谁属于社会大众,其实是一目了然的。国企,才真正是私有的;民企,才真正是属于全体消费者的。
郎咸平,阻碍国企改革的罪魁祸首
现在有许多人,反对国企改革,这股恶劣的风潮,是郎咸平这种不要脸的经济学家鼓捣出来的。
当年的“郎顾之争”,郎咸平发表《格林柯尔:在国退民进的盛宴中狂欢》,指责顾雏军在国退民进中卷走国家资产。他说民营企业家顾雏军及其柯林格尔在收购科龙电器股权过程中侵吞国有资产,导致顾雏军入狱,在狱中不得不签署了一个个股权转让协议,他一手打造的格林柯尔系轰然倒塌。
郎咸平慷慨陈词,用一个例子来说明国企改革。他说你家里很脏,请来一个保姆来打扫,现在保姆扫完了,却说这是他的。由此大肆抨击顾雏军,同时炮轰海尔集团曲线MBO,就是管理层侵吞国资。
他抓住了时代风潮和人们虚妄的国家主义心理,同时也抓住了那些在国企改革中既得利益受损的国企员工的贪婪心态,由此煽动了一场舆论风暴,直接导致了国企改革的停滞,后来国资委严查国企改制的姿态越来越明显,大企业的管理层收购由此停止。他同时给所有企业家都扣上了有原罪的大帽子,把他们变成了窃取国家财富的小偷。
郎咸平后来为自己辩白,说自己只是一个学者,只是从学者的角度提出这个问题。但是任何人都知道,国进民退将导致经济灾难,一个自称经济学家的人,为什么要毫无常识地颠倒黑白?为什么要迎合错误的民粹,维护那些既得利益者的不正当利益?难道他不知道其影响力,将会导致政策的转向?
他都知道,他就是要由此赢得上峰的青睐,赢得更大的社会影响力,以便于捞金。
这个人在学品人品上都极其低劣,属于人渣级别。国企员工们嚎叫,不过是在说,过去好好的,现在为什么不让我们剥削你们了?但不论怎么说,他们支持郎咸平,虽然无耻,却有着个人的利益在里面。但是社会大众却支持郎咸平,是不是应该反思一下自己?
当然,郎咸平也不是始作俑者,他只是在这个过程中起到了观念传播者的巨大作用。实际上,“良心学者”秦晖早在1990年代,就提出国企改革中“从掌勺者私分大锅饭到掌勺者私占大饭锅”的问题。“首恶秦晖”,的确是名副其实的。
秦晖和郎咸平,又培养了一大批徒子徒孙,他们睁眼瞎地指责民营企业有原则,主张不断地国有化。司马南就是其中之一。
有点记忆力的人都知道,当年的国企青岛电冰箱厂,产品质次价高,早已负债累累,处于破产状态,要不是“张瑞敏砸冰箱”,引入企业家治理,面向消费者而生产,那里有后来海尔的辉煌?
当年的中科院计算机所,投入二十万元,柳传志接手后,将其打造为全球第一的PC企业,国有资产升值了几万倍。明明是国有资产大幅度增值了,哪里有什么侵吞国有资产?司马南是眼睛瞎吗?
司马南大肆攻击和羞辱民营企业,否定民营企业“56789”的贡献,郎咸平就是他的精神导师,就是他的祖师爷,他不过是一个炒冷饭的,是一个煽动民粹实现自己政治目标的野心家。
为国企改革正名,为民营企业家正名
现在有许多民营企业,都来自于过去的国企。实际上,从一个全盘计划的体制中过渡过来,国有资产的“流失”是一个必然现象。不论是联想、娃哈哈、海尔、还是福耀玻璃,都是过去国企改造过来的。
问题在于,这些民营企业家自己,都对此没有正确的认知,他们自己都认为当初对国企的收购内心有愧,似乎做了多大的亏心事。面对舆论的攻击,他们集体失语。
可是,难道国有资产的“流失”,不是一件好事么?
那些国企,如果不进行产权制度的改革,难道让它不断地溃败下去成为一堆废铁吗?难道让纳税人不断地补贴它,成为一个吞噬财富的怪兽吗?那些反对国企改革的人,你们也真的看得起自己,真以为那些国企你你们的?它们不断地靠税金养着,你不让它倒掉,你倒是出钱养他们啊。你一分钱不出,还不让他们倒掉,不让私人资本接手他们,不就是想让别人出钱实现自己的理想吗?你们算老几,凭什么让别人出钱实现自己的理想?
国企,流转到私人手中,不论以什么方式,才是产权的明晰化,才是符合市场规律的。国企本来就不应该存在。在它存在的现实条件下,任何往市场化、私有化方向的迈进,都是一种边际改善,都有利于全体消费者和纳税人。
过去各个乡镇,都有供销社、国营饭店、工农兵商店。这些国企的恶劣是出了名的。你想买他们的东西,不但要有票证,还要有关系,开条子,否则他们那个驴脸,会让你怀疑人生。国营饭店不打骂顾客,并不是段子。人家工资又不是来源于消费者,干多干少一个样,凭什么对你和颜悦色?
改开初期,一部分有市场头脑的能人,甚至就是一部分有关系的人,开始承包经营这些供销社。交了承包费之后,剩余的利润就是自己的,开始自负盈亏,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当然是好事。从这个时候开始,产权比过去明晰了,它开始受到利润机制的约束了,由此开始迎合消费者需求了,所有人的生活由此改善。
在这个过程中,有行贿受贿吗?有官商勾结吗?有,大部分都是。
然而那又如何?
贿赂分为进攻性贿赂和防御性贿赂。
进攻性贿赂,就是通过金钱收买的方式与权力结盟,取得排他性的特权,只准我干不准你干。这是违背私产伦理的,它是对他人产权的侵犯,是对消费者的剥削。
防御性贿赂,就是由于国家侵犯产权在先,让人们失去了本应属于他们的产权权能,由此,人们通过金钱赎买的方式,将本来属于自己的产权拿回来。防御性贿赂,是合乎私产伦理的,并且将造福于消费者。
我通过贿赂官员,取得某一商品的独家贸易特权,除了我干,别人就不能干,我干是合法,别人干就是违法,这就是进攻性贿赂,这才是真正的官商勾结。
我在我家里养鸭子,你说这是资本主义的尾巴,要割掉,我给了你一点好处,能够继续在我家里养鸭子了,这就是防御性贿赂。因为养鸭子本来就是我的权利。
是国家将民众的财富没收,建起了国企;是国家通过特权的授予,不允许民众办企业,侵犯了他们的财产权;是国家对国企进行源源不断地输血,让民众不但没有了选择权,反倒要通过纳税支持那些打骂他们的国企。
你要怪,也应该怪权力,怎么能怪企业家?
这些企业家拿走了你的利益了吗?并没有。那一堆破铜烂铁,你有什么利益可言?你不但没有利益,还要不断地纳税为它输血,它就是个负资产。所以,企业家通过赎买的方式把国企变成私企,对于纳税人来说就是止损。
把国企变成私营了,自负盈亏了,就是给纳税人甩掉了包袱,清除了趴在他们身上的吸血鬼。不是止损是什么?从过去的高高在上,到现在变成私企以后一口一个亲地叫着,殚精竭虑服务消费者,难道不是一种改善?
你说,那明明有很多国企,经营得就是很好,拥有了大量资产啊。
那能证明什么呢?让你垄断你们村的卫生纸,你也能赚得盘满钵满。所以那不能证明国企有多好,只能证明垄断之恶。况且,交给私人手中,只会比国企服务消费者更优,创造更多的财富。即便是经营良好的国企,其中的浪费、腐败、低效,难道还用再证明吗?
进一步推进国企改革,就是进一步地改革开放
伟大的改革开放,就是产权明晰的改革。任何不走向产权明晰化的举措,都不能称为改革。
那么下一步提振经济的措施,国企改革仍然应当是重中之重。
其基本原则,按照私产伦理,汉斯-赫尔曼·霍普教授已经给出了办法:
公共财产理应以私有财产名义,返还给那些被掠夺财产的人。也就是说,公共财货理应成为那些以资金或其他方式资助它并因此确立客观(主体间可查明的)要求权的人的私有财产。
先前的纳税人,按照他们的地方、州及联邦税收的缴税额,应该被授予国有资产的可交易财产权。他们或者保留这些权利作为投资,或者摆脱这些财产并出售。所有为维护及运作这些财货的税收应停止缴纳。
那么,属于全国性的国企,那就应该将资产返还给全民。属于地方性的国企,就属于当地的纳税人。建立产权交易的市场,将这些国企资产变换成股份,然后开始流转,谁对他的估值高,谁就出钱购买,就变成合法的所有人,然后面向市场自负盈亏。
这个过程当然异常复杂,需要很多经验性的合约和司法判决,但是原则就是如此。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按照私产伦理,当局不能卖国企,将收益归财政。前面已经说过,国家不是产权的适格主体。国企的财产,就是要返还给当初纳税的人。公务人员是不能分得国企的股份的,因为他们没有交过一分钱的税。工资单上的扣税,是一种拙劣的统计骗术,如果一个公务员工资是10000,扣了500的税,那么不是他缴了500块的税,而是他从纳税人那里拿走了9500块。
希望国企改革的步子更大一点,这既能激发市场活力,让生产服从消费者需求,创造更多财富,推动经济复苏,同时,也是减轻纳税人负担的关键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