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私有财产,才能为言论自由提供终极辩护

关于南非的种族歧视的历史经纬问题,昨天没有讨论。我们不研究南非种族隔离时期的具体历史事件,只需要简要明确一个基本的经济学认知:

不受干预的自由市场,不存在对任何人的法律歧视。所有种族歧视的背后,都有强烈的经济动机,都与破坏产权的经济干预主义政策密切相关。

两个种族或者民族的人相互排斥,但是这并不影响他们之间的和平交换合作,他们只是不愿意待在一起而已。政府只需要平等保护他们的产权、维护自由交换、打击犯罪,就绝不至于引发大规模种族冲突。更进一步,只要不限制他们用脚投票,选择自己喜欢的、非侵犯的生活方式,允许其自愿和平地脱离,而不是强制融合,就更不会有冲突。

可是一旦政府和工会势力保护低效生产者,打击高效生产者,再在民主制度的操弄下,超越职权以立法强制方式赋予某一种群特权,侵犯另一群体的自由,使他们成为二等公民,这种侵犯产权的经济干预政策最终就会转化为种族之间的冲突。

南非政府在这个时候,已经走向了自身职能的反面,成为产权的破坏者,是引发种族问题的罪魁祸首。

在南非白人统治期间,对黑人歧视最严重的是谁呢?并不是私营企业,而是南非白人政府。实际上在种族隔离后期,白人的私营企业反倒偷偷雇佣要求工资率较低的黑人劳工,市场已经在自发地突破管制的藩篱,消弭种族冲突。反倒是南非政府公共机构,严格排斥黑人,并且,在白人政府的支持下,南非白人工会排斥黑人劳动者的竞争,制造了一轮又一轮的冲突。

如果你不理解背后的经济动机,从经济学角度去分析种族问题,你就会单纯地认为,某一种群天生就是坏,就是爱歧视另一种族。

这就陷入了一个困境中,过去是南非白人坏,现在是南非黑人坏,难道是两个种群分别都发生了反方向的基因突变?

如此,你就无法理解,纳粹为什么要出台歧视犹太人的政策——这与种族问题根本无关,因为纳粹根本无法去区分所谓的犹太民族和非犹太民族;其实这背后,都是经济因素的结果。正如米塞斯所说:

头脑简单的人无法领会那些抽象的名词——如资本和剥削,资本家和剥削者——的含义,他们以犹太民族和犹太教徒来取代这些术语。然而,即使犹太人比真实处境中更不受某些人待见,只要他们没有成为法律上可以与其他人明确区分的少数群体,他们也不会受到歧视。

你也无法理解,卢旺达的图西族和胡图族,实际上是一个种族,却为什么发生了骇人听闻的大屠杀;

你还无法理解,为什么美国当年会出台“排华法案”,那是因为华人劳工勤奋勇敢,且在立足未稳的时候要求较低的工资率,让懒惰的美国当地人面对强大的竞争压力。他们就以最低工资法等立法,将华人排斥在劳动力市场之外,甚至将他们遣返。实际上,你也就难以理解当今的贸易战,你总是会用那种集体主义的、语焉不详的所谓“修昔底德陷阱”、以及立场为先的所谓“倒逼”来看待贸易战,其实,那都是背后压力集团主导经济政策、排斥竞争的结果。

同理,你甚至无法理解,为什么纽约出租车司机不愿意到黑人聚集的哈莱姆区?那也不是因为他们“天生”地喜欢种族歧视,而是因为纽约政府出台了出租车的价格管制政策,导致出租车司机去黑人聚集区不能自由定价,无法补偿风险。

纽约政府喜欢把这个问题归结为种族歧视,然后要“教育人民”,只不过是他们的障眼法和甩锅游戏,问题本身就是纽约政府制造的。

财产权:言论自由的终极辩护

当今世界各种自由的不断式微,都是公地悲剧造成的结果。脱离产权原则谈言论自由,造成的就是无休止的纷争,并且最终会把什么样的言论可以发表的巨大权力,交给行政和司法机构,由他们一刀切地予以规定。这就是我们说**“****脱离财产权谈言论自由,恰恰会削弱言论自由;而捍卫产权,不允许任何人侵犯产权,才能切实地增进言论自由”**的原因。

比如著名的例子:你有没有在剧院并没有着火的情况下,喊“着火了”的言论自由?

司法判决说不能。因为这会造成“现实而又迫切的危害”——例如踩踏伤亡事件。这就是功利主义的判决。

那这个判决的正确性并非显而易见。因为一个老板和顾客们达成协议,就是要找刺激,这并非不可想象。别说喊着火了引发恐慌和骚乱了,就是签订一个生死状,只要是双方合意,有什么不可以呢?这是自己对自己负责,处分自己权利的一种方式,法律没有理由干预。

当我们从产权伦理角度去思考这个问题,争议就迎刃而解。

你不能在没有着火的情况下在剧场里喊着火了,不是因为你撒谎了、欺骗了别人,也不是因为这样可能会造成拥挤踩踏等现实而又即刻的危险,而是因为:你侵犯了剧院产权人的产权,同时侵犯了观影者的产权。

而侵犯产权的行为,必须予以打击和惩罚,因为你在侵犯他人产权的时候,已经不可撤销地将打击和惩罚的权利转移给了产权受害者。

还有,著名的美国“星条旗焚烧案”。

讨论“能不能”焚烧美国星条旗,这是无用的。永远不会讨论出结果,因为价值是主观的、武断的、千人千面的。

如果从私有产权的角度去思考,答案就非常清晰:

如果有一个爱国者,开发了一条街道,规定绝对不允许亵渎某种旗帜,那么你就没有在他的私有财产上焚烧它的自由,他会直接禁止你进入。这当然没问题。

如果一个无政府主义者,开发了一条街道,他允许烧任何东西,那么你就尽管烧,也没有任何问题。

只有在私有产权之上,人们的言论才能得到最充分的表达。你爱你的,我烧我的,双方各表达各的,互不侵犯财产即可。这才是真正的言论自由。你不能跑到人家的私产领地上,去搞你的所谓言论自由。

出现“焚烧星条案”中的各种争议,美国高院以焚烧星条旗是一种言论表达为由,判决可以焚烧,被各路社民派大加赞赏。然而这是错误的。

之所以错误,是因为街道是公有资产。在公有资产之上,那就只能由它的临时代管人制定一个规则,这种规则必定是一刀切的,在满足一部分人偏好的同时伤害另一部分人。财产公有,就是冲突的根源。

所以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固然很伟大,但是却并不能为言论自由提供终极辩护。它会随着“社会利益”而不断变化,而这个社会利益到底是什么,判断的权力归美国政府。只有私有财产,才能为言论自由提供终极辩护。

再比如司马南。

对待其侵犯私有产权的言论,自由市场的拥护者恨之入骨,而另一部分人兴高采烈。在一个自由社会,如何处理他呢?

由私有产权人,即平台的所有者来处理,并不需要权力的介入。

我的平台,就是我的私有财产,对一切宣扬侵犯私有财产的言论零容忍,这是完全没有问题的。这跟我的饭店,不接待瘾君子和酒鬼,是一模一样的道理,一个平台,并不因为它规模大,使用人数多,就要承担所谓“公共责任”。

平台当然也可以基于产权,放任这种情况发生。无论如何,它都要面对利润机制的约束,消费者会根据自己的偏好,选择使用或者不使用,并发动杯葛某个平台。平台所有者基于此,会以最审慎的原则来处理此类问题。他们很容易就会想到:如果任由这种反私产的妖风劲吹,那么这把火迟早要烧到自己头上。

平台之所以无法行使相关的财产权利,正是因为平台自己的产权都处于羁束状态,也就是,它的产权被侵犯了,部分公有化了。

只要财产公有,就必然冲突不断,公有程度越高,冲突就越剧烈,财产就越是贬值。因为任何人都想按照自己的方式使用这些公有资产,都想在最短时间内榨干财产的资本价值而不顾长远。办法就是不断靠近权力,争取权力的青睐,整个社会变成了一个争夺权力的斗兽场。

产权的意义就在于,为每一个财产指定一个合法的所有者,由此就能实现定纷止争。我们社会中的种种争议,归根结底,都是产权的争议。

在一个真正的私产社会,并没有林林总总的各种“自由”,有的只是:财产权。

一个先验正确的产权理论的重要性

必须有一个先验正确的产权理论为市场经济奠基。我们知道这是奥地利学派,具体说是罗斯巴德和霍普的贡献。

那些伦理相对主义者,认为并没有客观的伦理,他们心目中没有自认为正确的产权理论吗?

并不是。他们也有理论。他们的理论就是,没有正确与错误,维持现状就是好的。没有原则,就是他们的原则。

这是一种对理论的反动。经验主义者的结局就是,哪里黑哪里歇,“演化”到哪儿是哪儿。当他们说没有正确与错误的时候,他们当然也无法宣称自己正确。一个无法逻辑一致的、错误的、或者模棱两可的理论,是不可能有生命力的。

这个时候,市场是非常脆弱的,因为你不能为其正当性提供证明。光是空喊市场好、计划不好,私有好、公有不好,是无用的,你需要证明它。

那些信奉“科斯定理”的人,认为只要交易成本为零,产权初始分配给谁是无关紧要的。他们没有理论吗?

也不是。他们的理论就是:让政府来分配产权;政府永远是对的。

由此,就再也不会有稳定的财产,因为原则一直可变,随波逐流。也就不再有自由可言,因为当你把界定产权的职能交给政府,那么意味着它随时可以没收你的财产把它界定给别人。

产权分配给谁,对于拙劣的经济学家的黑板推演,是无关紧要的,但是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当然不是无关紧要的;在一个人、或者一个群体与另一个人、另一个群体之间进行效用和成本的比较,是非法的。因为这违背了主观价值论。

行动的限制与产权的限制:语义精准性的意义

当我们将言论自由建基于财产权之上时,给人一种印象,难道在自己的财产之上,什么话都可以说吗?那为什么又反对说侵犯产权、煽动抢劫的话了呢?这不是自相矛盾了吗?

或者更进一步:那你们说的财产权,也是受限的,也不是绝对的权利。

这属于语义上的混淆引发的概念不清。

财产权,照一般的理解,是赋予所有者使用的权利。这固然正确,但是却并没有触及根本。财产权的根本要义在于:赋予你阻止他人使用的权利,即排他性,才是财产权的根本。

你合法地拥有一把枪,这意味着你可以正当地阻止任何人使用这把枪。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你可以用这把枪做任何事——比如去杀人——因为其他人有他的财产权,他们的财产权限制了你的行动。你的枪对于别人,是排他的;人家的身体和财产,对于你,也是排他的。所以,你不能用枪去随意杀人,并以财产权为名为自己辩护。

也就是说,这并不是批评者所说的,财产权是受限制的。他的财产权,并没有限制你对枪的财产权。这把枪一直是你的,并且限制他人的使用,这依然是绝对的。

哪怕你有一把偷来的枪,你也不能向你的邻居射击。枪的所有权,与你为什么禁止向邻居射击,并没有关系。你不能向邻居射击的原因是,这将侵犯人家的财产。

所以,这是对你行动的限制,而不是对你财产的限制。因为财产权的本质,并不是使用权,而是排除他人的权利。

言论自由也一样。你可以在你的私产之上胡说八道,但是这必然会遭到其他产权人的反制与杯葛。他人的财产,为你的言论设置了限制。而你的财产权并没有受到限制,依然排他性地限制了别人在你的财产上胡说八道的权利。

社会科学领域,是语言含混和误解最深的领域,这是造成鸡对鸭讲和理论混乱的根源。这告诉我们,追求语义精确性至关重要,它是构建一套健全理论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