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必须进行到底

现在的贪官太可恶了,人民还过得亚历山大,可是他们却拿着人民的血汗钱花天酒地。反腐就是对人民负责,必须把反腐进行到底。

反腐从来都深得人心,哪个贪官落马,全网就跟打了鸡血似的拍手叫好,仿佛把这个“坏东西”抓起来,腐败就彻底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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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奥地利学派要跟你唱反调:腐败根本不是国家制度的“病”,而是这台国家机器,只要转起来,就必然会掉下来的“渣”

政府本身就是个彻头彻尾不劳而获的机构,腐败不是它的“意外”,而是它天生就带的“基因”——让一个不劳而获的机构,去解决不劳而获的腐败问题,还有比这更荒谬的吗?

腐败从来不是某个官员的道德败坏,也不是某个人的贪婪无度,而是政府手里的权力不受约束、彻底脱离市场竞争,必然会干出来的破事。

你让一群手握特权、不用干活就能拿好处的人,守住底线不贪腐,跟让饿狼看着肥肉不动嘴,不是异想天开吗?

我们最容易犯的错,就是把腐败的锅,全扣在贪官个人身上,张口闭口就是“人心不古”“世风日下”,好像只要把这些“坏官”都抓干净,天下就太平了。

没人愿意多问一句:为啥贪官抓了一茬又一茬,从来没断过?为啥清除了一个大老虎,很快又冒出来一群小苍蝇?

盯着单个贪官骂,本身就是跳进了一个大坑。大家愤怒的,从来都是“这个贪官贪了我的钱”,却从来不去质疑“凭啥他有权力贪我的钱”“凭啥这个机构能随便拿我的钱,还不用对我负责”。

这就跟有人抢了你的钱包,你不骂抢钱的人违法,反而抱怨他抢了钱,怎么不给我办事,简直荒唐到了极点。

现在的政府,手里握着两大特权——强制征税,还有管制经济。

强制征税就是不管你愿意不愿意,不管你今年赚没赚钱,只要你有收入,就必须拿出一部分给它,不给就查你、罚你、封你资产,这跟明抢没区别。

管制经济就是它能说了算,你能做什么生意、不能做什么生意,你的企业能不能活下去、能不能做大,全看它的脸色。

就这结构,哪怕你把所有贪官都拉去枪毙,再换一批所谓的“清官”上来,照样没用——只要这套“能随便抢、能随便管”的权力还在,腐败就一定会卷土重来。

因为权力本身就有“捞好处”的本能,不受约束的权力,就像没拴链子的狗,必然会乱咬人、乱抢东西。

你以为换个“清官”就管用?错了!只要权力能不劳而获,贪婪的人就会拼命往权力堆里钻,而那些真正善良、有底线的人,要么被同化得同流合污,要么被排挤得无立足之地。

说白了,骂贪官,就是自己骗自己:我们不愿意承认,自己一直被一个不劳而获的机构剥削,不愿意承认自己的辛苦钱,被一群不用干活的人随意支配,于是就把所有怨气,都撒在那些“胆子大、敢明着贪”的执行者身上,仿佛只要换掉他们,这个机构就会变得“善良”“公正”。

可现实是,只要权力还能不劳而获,贪腐就永远不会消失,只是换个人、换种方式而已。

很多人都没琢磨过一个道理,我们对“腐败”的定义,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说白了就是双标——你承认,政府强制征税是合法的,那你就要承认,政府有权力支配所有的公共资源,有权力随便花我们的钱。

官员用手里的权力,花我们的钱、占我们的便宜,这不就是政府“合法支配资源”的一种形式吗?你凭啥说这是腐败?

奥派大师穆瑞·罗斯巴德,说过一句特别犀利的话,一点都不绕弯子:“税收就是盗窃,纯粹而简单。”这句话可能很多人听着不舒服。

在自由市场里,你去买东西、找工作,都是自愿的——你给我东西,我给你钱;你给我干活,我给你工资,公平交换,谁也不欠谁。

可税收不一样,它是强制的,是政府拿着“枪”指着你:“把钱交出来,不然就收拾你”,不管它给你的服务好不好、用不用得上,你都必须交,没有任何拒绝的余地。

我们很多人推崇的“高福利模式”,比如北欧那些国家,本质上就是一种“全民腐败”。表面上看,是“人人有福利、人人有保障”,可实际上呢?就是通过选票,让大多数人,合法地去抢少数人的钱。

政府通过高额税收,把高收入群体的辛苦钱,强行转移给低收入群体,美其名曰“公平”,可本质上,这跟贪官利用权力,把公共资源装进自己口袋,都是不劳而获,区别只是:一个是少数人贪,一个是多数人贪;一个是偷偷摸摸,一个是光明正大。

管制经济,本身就是滋生腐败的温床,是腐败的“源头”。你想想,政府能决定哪些行业能做、哪些不能做,能决定哪家企业能拿到资质、哪家会被淘汰,那企业为了活下去、为了赚更多钱,能不拼命讨好官员吗?能不送钱、送好处吗?

而官员呢,手里握着这么大的权力,不用出力气、不用冒风险,只要签个字、批个条子,就能拿到巨额回报,这种不劳而获的好事,谁能扛得住?

不是官员天生贪婪,而是这套权力体系,逼着、诱惑着他们去贪。管制经济越严,权力越大,腐败就越严重——这不是腐败的“特例”,而是管制经济的“常态”,是必然结果。

米塞斯,在《官僚主义》这本书里,说过一句特别实在的话,一下子就点透了腐败的根源:公共机构没有市场价格的约束,只能靠着预算混日子。

政府这种机构,跟市场上的企业不一样,它不用赚钱,不用讨好任何人,只要有预算,就能一直混下去——而这种运作模式,注定了它必然是不劳而获,也注定了腐败必然发生。

在自由市场里,企业要想活下去,就必须给消费者提供好东西、好服务,不然没人买你的产品,你就会亏损、倒闭;员工要想拿到工资、升职加薪,就必须好好干活,创造价值,如果你偷懒、贪污公司的钱,轻则被开除,重则被判刑。

这就是市场的“硬约束”,它逼着每个人都必须靠自己的劳动吃饭,不劳而获根本行不通。

政府完全没有这种约束,它的运作逻辑,跟市场正好相反,不劳而获就是它的本能。

公款“无主”,谁都能花,谁都不心疼。政府手里的钱,不是它自己赚的,全是从我们老百姓手里强制收来的,这些钱不属于任何一个人,没有明确的主人。

所以官员花公款的时候,根本不会考虑成本,不会考虑浪费,反正花的不是自己的钱,亏了、浪费了,大不了再给老百姓加税,把代价转嫁给我们,自己一点损失都没有。

你见过哪个官员,因为公款花多了、浪费了,自己掏钱弥补的?从来没有。

税收强制,旱涝保收,不用干活也能有钱拿。政府的收入,全靠税收,不管它的服务多差、效率多低,不管老百姓满不满意,它都能稳定拿到钱。

哪怕它啥也不干,哪怕官僚体系臃肿不堪,哪怕办事拖拖拉拉,你也必须按时交税,没有任何拒绝的权利。这种“不干活也能拿钱”的模式,让政府根本没有动力去改善服务、提高效率,也让官员有了“不劳而获”的底气——反正不管怎么样,钱都少不了,为啥要费心费力干活?

没有竞争对手,垄断一切,想怎么来就怎么来。

在市场里,你服务不好、价格太高,消费者就会抛弃你,选择其他企业;但政府不一样,它是垄断的,你没有任何选择——你不能说“我不满意这个政府,我换一个”,你也不能说“我不需要政府的服务,我不交税”,哪怕它把事情办砸了,哪怕它贪污腐败,你也只能被动接受,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

这种垄断地位,让政府可以肆意滥用权力,让官员可以放心大胆地贪腐,因为他们知道,不管自己做了什么,都不会被淘汰,不会有任何风险。

米塞斯的话,其实就是揭示了一个真相:政府本身就是一个不劳而获的机构——它不生产任何财富,不创造任何价值,却能靠着强制手段,从我们老百姓手里抢走财富;它不接受市场的检验,不用讨好任何人,却能支配所有的公共资源。

而腐败,就是这种“不劳而获”的权力,在没有约束的时候,必然会爆发的结果——官员既然能不劳而获地支配我们的钱,能随便花公款,那为什么不更进一步,把这些钱变成自己的私人财富?换做是你,手握这样的权力,你能保证自己不贪吗?

腐败丑闻不仅没有动摇我们对政府的信任,反而成了政府的“维稳工具”,帮它稳住老百姓的情绪,继续维持它的统治。

你仔细想想,每次有腐败丑闻曝光,老百姓的反应是什么?大多是“太好了,终于把这个贪官抓起来了”“还好发现得早,只要把这些坏人都抓干净,制度就好了”。

这种想法,恰恰被政府利用了——它故意让我们相信,“制度本身是好的,是公平公正的,只是被几个坏人破坏了”。把所有的矛盾,都集中在“个人”身上,让我们把所有的怨气,都撒在贪官身上,而忽略了制度本身的缺陷,忽略了“为什么会有这么多贪官”“为什么贪官能贪到这么多钱”。

奥派学者汉斯·霍普,剖析政府本质的时候,说过一句特别深刻的话:政府是“司法和征税权的垄断者”,它最擅长的,就是通过制造“坏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性。

清除一个贪官,就能让老百姓重新相信,“政府是在认真反腐的,是在为我们着想的”,就能重建老百姓对政府的信任,让我们继续心甘情愿地交税,继续接受它的统治。

可实际上,根本问题从来没有被解决过——只要政府依然拥有强制征税、管制经济的权力,只要它依然是一个不劳而获的垄断机构,腐败就会一直出现,只是换了一批人、换了一种形式而已。

这就是一个恶性循环:权力制造腐败,腐败引发愤怒,愤怒指向贪官,清除贪官重建权力,然后权力再制造新的腐败。

我们就这么在这个循环里打转,从来没有想过,要打破那个制造贪官、制造腐败的权力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