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改革破局天价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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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初,一则消息在医药圈炸开:

君实生物的PD-1单抗在美国定价每瓶8892美元。

按汇率换算,这是国内医保价格的33倍。

这不是孤例。

亿帆医药的F-627在美国定价是国内价格的14倍;

和黄医药的呋喹替尼中美单位价差达24倍。

而进口药的中美价差则温和得多,默沙东的K药和BMS的O药在美国定价仅为中国的2倍左右。

更荒诞的剧情接连上演。

一家中国药企将其抗癌药物海外权益以0.55亿美元首付款转让给德国公司。

一年后,这家德国公司将同款药物转手授权,仅首付款就暴涨到15亿美元,整体交易价值111亿美元。

中国企业以“一折”价格,卖掉了自己的创新成果。

另一家中国药企将创新药以2500万美元首付款授权出去,五个月后,接手公司被国际巨头以14亿美元整体收购,核心资产正是来自中国的那款药。

这些数字背后,是一个残酷的现实:

中国创新药企正陷入双重夹击。

若留在国内,难以收回高昂的研发成本;

若走向海外,又在谈判中缺乏议价能力。

按照行业“三个10”的说法——耗时10年、耗资10亿美元、成功率不足10%——这样的高投入、高风险,本应得到相应的高回报。

但旧机制下,医保谈判平均降幅长期在50%-60%,2022年甚至达到61.7%。

一些药物上市不久就被大幅压价,某知名PD-1抑制剂在续约时价格再降78%。

这种“灵魂砍价”虽让患者短期受益,却摧毁了药企的创新预期。

当企业不知道今天的投入明天能否获得合理回报,他们只有两个选择:

要么做“伪创新”,要么把真正的创新苗子早早卖掉。

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药品市场,创新药在全球医药市场占比仅为3%。

而创新药从临床一期到获得FDA批准上市的成功率平均仅为7.9%。

这意味着每一款成功上市的药物背后,都有大量研发失败的沉没成本需要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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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好药卖不出好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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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机制的崩溃,根源在于三重死结。

第一重:信息黑箱。

医保部门作为支付方,难以准确评估每款创新药的真实研发成本和临床价值。

企业手握全部数据,医保只能“盲人摸象”。

这种信息不对称导致谈判沦为猜谜游戏:

医保担心付多了,企业担心给少了。

第二重:激励错位。

医保的首要目标是控制费用,药企则需要获得足够回报以维持研发。

两者的目标在本质上冲突。

博弈结果往往是医保利用支付方地位强力压价,而药企要么接受“地板价”,要么放弃医保市场。

第三重:承诺缺失。

药企最怕“刚上市即被压价”。

数据显示,美国《通胀降低法案》中的价格谈判条款,可能导致创新药项目净现值在上市时降低40%。

在中国,政策不确定性同样让企业心惊胆战——今年进了医保,明年会不会被踢出?

价格会不会再腰斩?

这三个死结交织,形成了恶性循环:

信息不对称导致不敢给高价,激励错位导致零和博弈,承诺缺失导致不愿长期投入。

最终结果是中国创新药产业陷入“低定价—低回报—低创新”的死亡螺旋。

历史上有过惨痛教训。

上世纪90年代,为应对老龄化导致的医保基金危机,日本实行了每两年一次的刚性药价全面下调策略。

效果立竿见影:

药价大幅下滑,医保支出增速放缓。

但代价惨痛——2000-2010年间,日本制药企业整体研发强度从17%骤降至10%。

武田、第一三共等巨头纷纷将研发重心转向欧美,或转向更易获批的仿制药。

日本全球“重磅炸弹”级新药产出几乎停滞近20年。

这段“失落的二十年”警示我们:

杀鸡取卵式的压榨,终将窒息创新的源头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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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创新一个“身份证”和“保护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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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南方小年,国家医保局正式发布创新药定价新规。

这不仅仅是一次政策调整,更是一场机制设计的革命。

新规的核心是两把“手术刀”。

第一把刀:分层定价,给创新药发“身份证”。

新规引入量化评分,根据药学创新、临床价值与循证证据三个维度,将创新药分为高、中、低不同组别。

这就像给药品颁发“身份证”:

你是真正的突破性创新,还是微小改良?

分值高于90分的药品享受“宽松”通道,50-90分适用“积极”通道,低于50分则面临“稳慎”对待。

这一设计直击信息黑箱——企业不再需要靠公关和夸大宣传来争取高价,而是通过标准化指标展示真实创新水平。

这套系统类似国际上探索的“药物创新指数”。

美国FDA有“突破性疗法认定”,欧盟有“孤儿药定价”。

德国在2011年就引入新药上市后价格自由期,英国通过价值验证期实现风险共担。

第二把刀:稳定期承诺,给创新吃“定心丸”。

对于高水平创新药,新规设置1-5年不等的首发价格稳定期。

在此期间,医保部门原则上只进行监测,不纳入集中带量采购,也不采取实质性价格约束措施。

这一设计解决了承诺缺失问题。

从博弈论角度看,可信的承诺能够改变参与者的策略选择。

当药企知道高价值创新会获得稳定回报时,他们自然会调整研发策略,从“仿制为主”转向“真创新”。

德国曾推行类似政策:

对首创新药给予8年市场独占期。

数据显示,该政策实施后德国制药业研发投入年均增长12%,新药上市数量提升40%。

新规还构建了“三位一体”的监管闭环:

疗效动态监测、价格追溯调整、信用联合惩戒。

若药物实际疗效未达申报标准,医保可启动追溯降价;

若企业虚报成本,将面临“差额追缴+信用降级”。

日本在这方面有严苛规定:

若企业虚报研发成本,最高可被处以10年监禁和1亿日元罚款。

这使其数据造假率长期低于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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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命与创新之间寻找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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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落地,曙光初现。

2026年1月,“中国药品价格登记系统”颁发了首张海外版药品价格证明,为中国创新药建立国际定价基准迈出了实质性一步。

但挑战依然严峻。

评估标准的科学性是首要考验。

如果只给“幸存者”算账,研发激励仍然不够。

如何在制度层面体现失败概率,让企业在研发端承受的真实风险得到对冲?

地方执行的一致性也是关键。

尽管政策提出“一省受理、各地通行”,但在实际操作中,各地医保部门对政策的理解和执行可能存在差异。

价格如果明显高于同类产品,即便具备创新性,也可能面临无法顺利挂网的问题。

稳定期后的衔接机制尚未明确。

1-5年的稳定期结束后,创新药将面临怎样的定价调整?

是与医保谈判衔接,还是有其他过渡安排?

这些不确定性可能影响政策的长期效果。

从国际经验看,单一政策难以解决所有问题。

欧盟的研究指出,药品定价没有“一刀切”的方法,需要根据不同药物的特点和治疗领域,制定差异化和动态的定价策略。

美国的做法提供了另一种思路。

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的“资助-数据共享”机制是机制设计的典范:

要求受资助机构强制公开临床试验数据,打破信息垄断。

这种开放透明的数据体系,极大降低了后续研究者的信息获取成本与风险,促进了全球生物医药基础研究的爆发式增长。

对于中国而言,创新药定价改革只是医药创新生态建设的一环。

中国创新药要真正走向全球,还需要构建覆盖研发、生产、服务与运营的体系化能力。

新规实施后,一家中国生物制药公司终于可以暂缓考虑出售其核心管线。

这款针对罕见病的创新药刚刚完成三期临床试验,中美价差曾一度超过20倍。

如今,企业负责人说:

“我们可以安心投入下一步研发了。”

最好的年味是家人平安,最稳的幸福是健康有靠。

这场以机制设计破解医药创新博弈的实验,正在改写中国医药创新的未来。

它不仅关乎医保基金的可持续性,更关乎每一个患者的福祉,关乎这个国家在生命科技前沿的最终位置。

剑已出鞘,唯以机制之智,方能不负生命之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