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国发院,需要加强经济学通识教育
北大国发院这几年没有少出妖言惑众的专家教授,传播的基本都是社民主义、干预主义、凯恩斯主义那一套。这些人言必称西方,认定西方做的就是对的,就应当学,学完了就是“文明人”了。
其实他们应当知道,凯恩斯来自西方,国家社会主义(纳粹)也来自西方,马牌更是来自西方。他们挂着经济学教授的头衔,其实本质上都是反经济的。经济学讲究的是逻辑推理,合乎逻辑的就是对的,不合逻辑的就是错的,而从来不认西方东方。
当今全球经济学界知识分子的观念,都是国家主义的。他们已经彻底被利维坦驯服,是拜国家教的忠实信徒。不论他们在具体的观点上有何不同,共同之处在于他们是把“国家干预经济是必要的”,作为一个不用论证的前提加以接受的。他们信奉和教授给学生的,不是经济推理,而是国家如何有效地调控经济。米塞斯早就一语中的:当今大学里教授的不是经济学,而是反经济学。
上面这位有着“经济学教授”头衔的女士,说中国劳动时长全世界最高,西方OECD国家每周才工作30多小时,中国平均是40多小时,农民工群体是50多小时。中国劳动时间过长其实是可以想办法解决的,让劳动力少工作,但是前提是一定要在保证收入的情况下减负,但是这个成本谁来付?她想到的办法就是: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这位教授是把自己、把国家强制力看成了一个比上帝还上帝的存在了。她想到了一个既要又要还要的方案:让劳动力少工作,但是收入不能降。这的确是上帝都办不到的事情,它无视了经济学的第一课:稀缺性。任何行动皆有成本,她也想到了“这个成本谁来付”的问题,很显然,是她只用张嘴,企业来买单,但是最终是由她宣称要保护的劳动者来买单的。她对经济因果关系的认识是彻底颠倒和混乱的,通过提高最低工资不会改善劳动者的福祉,而是会恶化劳动者的处境。
最低工资法会导致制度性失业、非自愿失业,这是经济学ABC。经济学界虽然是最堕落的群体之一,但是这个基本的价格干预原理,他们还是认的,这点底线基本还是有的。所以,一个顶着经济学教授头衔的人说出这种话,是很丢人的,是会被同行耻笑的。她说出这种话,只有两种可能,第一,她是顶着经济学教授头衔的经济学文盲;第二,她想当政客,搞煽动,搞舆论,影响立法进程搞抢劫,增加自己的影响力。第二种可能性更大一点,权力的欲望可以让人放弃基本的真理。
我们可以不问其动机,“一本正经”地讲讲最低工资法的影响,从理论上驳倒她。
首先,工资率是什么决定的?
供求关系是一个基本的分析。劳动力市场并没有什么特殊,它符合供求关系的基本原理:其他条件不变,供不应求价格上涨,供过于求价格下降。假定两个国家资本存量相同,那么劳动力人数越多,工资率就越低。
但是供求关系是一个非常粗疏的分析,它只能告诉我们变动的规律和趋势,却不能告诉我们价格决定的内在原理和具体的高度,这就必须进行边际效用的分析。
劳动者工资率,取决于他的边际生产力,即他能够创造的边际价值产品(MVP)。一个劳动者的工资,就是他创造的边际价值产品的折现(DMVP)。
那什么是MVP呢?
我们要理解“边际”的概念:每增加一个单位的同质财货,必然用于满足最不重要的目的;每减少一个单位的同质财货,必然舍弃的是最不重要的目的。边际价值产品的意思就是,增加你这样一个劳动力,会在未来增加多少价值的产品。
换句话说,如果增加你这个劳动者,未来每月你可以为企业增加5000元的边际价值,那么老板给你开的工资不会超过5000。他如果判断失误,支付超过这个数值,他就赔本了,生意就进行不下去了。如果他给你开的工资是4000,那么你就跳槽了,他就损失了一个有较高边际生产力的劳动者。在竞争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这就是给竞争对手送大礼,将自己置于不利的境地。
在广阔的劳动力市场上,买卖双方的交换表达了双方的边际效用和机会成本,大量交换主体的存在,会将价格(工资率)的范围缩小到一个狭窄的区间,由此看起来就像一瓶矿泉水那样,价格似乎是固定的。但是我们千万不能因此忘记了价格决定的基本原理,供求双方的任何变化,都会在边际上影响价格。
我们还需要注意“契约工资”与“经济工资”的区别。经济工资就是根据劳动的边际生产力决定的工资。契约工资就是市场上劳资双方通过自愿合同约定的工资。例如企业招聘广告上写:码农一个月3万,销售一个月底薪1万,油漆工一天500,等等。这反映的是企业家的判断。如果成交,这就是“契约工资”。那么谁是决定性的呢?是经济工资。契约工资服从于经济工资,并且无限地向经济工资靠近。
企业家——像所有人一样——当然想以最低的价格买进,以最高的价格卖出。他们想压低劳动力的工资和上游生产要素的价格。但是,价格是市场上千千万万参与者决定的,是“非个人因素”的结果,亘古不变的经济工资决定原理为他压低要素价格的企图设定了限制,他不可能违逆经济规律而行。在给定的市场环境下,企业家一个人的边际效用很小,他是把市场价格——对他来说是成本——作为一个给定的事实来接受的:他们知道,这就是市场价!他最重要的任务,不是压低要素价格,而是预测未来的商品价格。预测对了就盈利,错了就亏损。
那既然劳动力的工资取决于他能创造的未来产品的价值,这个未来产品的价值,又是谁决定的?
消费者。
消费者对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主观评值,根据他们的边际效用与企业进行交换,决定了消费品的价格。企业家的功能就是预测消费者的偏好和评值,去购买生产要素(包括劳动力)组织生产。企业家根据各类要素对消费品做出的边际贡献做出估价。
也就是说,消费品的价格决定了生产要素的价格,低阶财货的价格决定了高阶财货的价格,简言之,价格决定成本,而不是相反。预期消费品的价格,决定了企业家为生产它而投入多少成本。预测正确了,他就盈利,预测错误了,他就亏损。
码农的工资为什么比砖瓦工工资高呢?不是因为莫名其妙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同,而是因为消费者对码农的工作产品评值更高,企业家只不过是一个“中介”,将消费者的评值传导给了上游的生产要素。消费者愿意为哪个行业的产品更多地付费,企业家就愿意付出更高的价格竞买该产品需要的生产要素组织生产。所以劳动者工资的高低,从最终意义上说,取决于消费者。
价值的起因,不是劳动,而是欲望的满足。
如果消费者对企业的产品主观评值为零,那么前期的劳动就毫无价值,反而在毁灭价值。这说明企业家判断错了,生产了一堆无用的垃圾。这就是“产能过剩”的真相。
现在还剩一个重要问题:为什么工资会有一个折现呢?
因为时间偏好是人的行动的基本元范,现在财货的价值高于未来财货,因此未来财货在现在支付的时候,要打个折扣,这就是时间偏好利息。
生产总是时间经过的行为。劳动者生产的产品,只有在未来才能实现,企业家则将这个未来产品——不论它能不能生产出来和实现销售——提前以货币工资的形式支付给了劳动者,因此要打个折扣。换句话说,劳动者更加偏好现在财货(现金工资),企业家更加偏好未来财货,因此他们之间形成了合作关系。
顺便说一句,这已经驳倒了剥削和剩余价值理论。
第二个问题:为什么西方国家工作时间短而中国工作时间长呢?
通过工资率决定的基本原理,我们知道,劳动者工资率的高低,是由其边际生产力决定的。那么,提高工资率的办法,当然就是提高劳动边际生产力。
怎样提升劳动边际生产力呢?
靠生产技术的进步。当劳动者使用了更加先进的技术设备,在单位时间产出更多,工资率自然增长。一个农民用锄头挖地、靠天吃饭,比起使用拖拉机收割机,使用灌溉设施和化肥施肥,劳动生产率要低得多,收入也会低得多。
但生产技术的进步又是从哪儿来的呢?
靠储蓄和投资。
只有产出大于消费,才能积累储蓄,由此投资到技术进步中,而不影响当下的满足。
技术相对于资本,是过剩的。技术千千万,是什么决定它被投入应用呢?是资本量的多寡。如果没有足够的资本,技术只不过是实验室里的消遣,使用了反而会消耗已有的资本,导致未来的贫穷。非洲国家为什么贫穷呢?不是因为没有技术,技术都是现成的,而是因为没有资本。
怎样积累储蓄和资本呢?
靠产权保护。只有私有产权得到充分的保护,才能降低人们的时间偏好,提升对未来的预期,不断地实现资本积累。任何对经济的管制和干预,都是在侵犯私有产权,都将提升时间偏好,让人们倾向于现时消费而消耗资本。
结论是:
资本量越多,工资率就越高。资本丰裕,就可以提升劳动生产率,在较短的时间内生产更多,取得更高的工资,由此可以享受更多的休闲,而不会消耗资本,影响未来的满足。
生产更多意味着物价下降,同样的货币工资购买力增强,由此又会积累更多的储蓄用于投资。这就是实际工资率节节攀升的资本主义过程。
资本增多,可利用的生产要素增多,这些生产要素都在竞争劳动者,因为劳动力是任何生产不可或缺的原始要素。企业家的竞相出价,提升劳动者的工资水平。
休闲的增多是资本增多、劳动生产率提升的结果。如果劳动生产率没有达到相应的程度而增加休闲,那就会受穷。
所以欧洲为什么工作时间短呢?
从经济因素分析,是因为经过工业革命以来资本主义的发展,积累了较为雄厚的资本,因此劳动生产率高。由于劳动生产率高,因此可以享受更多休闲而不影响满足。
非洲劳动生产率很低,你让他们减少工时试试看,马上饿死人。
但是欧洲工时短的重要原因,是管制和干预。
欧洲实行了大量重商主义政策,从生产者的角度看经济。工会和生产者组成的压力集团结成利益同盟,实行严格的最低工资法、最长工时法,任何超过最长工时的做法都是严重违法犯罪。这是“限制生产”的干预措施:不允许多生产、多工作。
一个国家、一个人,都不可能通过限制生产而变得富裕。
很显然,当资本存量不变,而减少工作时间,结果就是生产减少,物价上涨,实际工资下降。生产者通过立法手段获取的利益,将在他作为消费者时加倍偿还。休闲增多的代价就是生活水平的下降,就是在掏空储蓄。
加上福利制度,激励人们少工作而多享受,鼓励懒惰而打击勤奋。欧盟内部的再分配和通胀因素,同样在鼓励躺平和吃大锅饭。
也就是说,他们在坐吃山空,慢慢地消耗资本。
正是经济因素的作用,为管制和干预的乱折腾提供了基础。正如米塞斯所说:富裕国家的优势就在于他们可以承受愚蠢的时间更长。
欧洲肉眼可见的衰退和生活水平下降,就是限制生产的各类干预主义政策消耗资本的结果。
其实,那些羡慕欧洲人工作时间短的人,以中国目前发达的生产力水平,完全可以将工作时间缩短到一周只工作三天。“三和大神”一周只工作一天,就可能满足生存需要了,因为中国改开40年,资本积累的速度很快,劳动生产率提高了,他们的收入随之增长,同时,全社会劳动生产力的提高增加了供给,消费物价很友好。所以,工作一天赚200,就可以一周生活无忧。
所以,问题只在于,你想要什么样的生活?如果你像欧洲人那样月月吃干喝净,没有储蓄,不增加其他消费,完全可以减少工作时间。问题在于,人的欲望是无穷的,总是想要更好的生活,所以就愿意牺牲休闲而更多地工作。
人类的一切积累和技术发明,都是为了提升劳动生产率,少工作而多休闲。劳动有负效用。我们当然也盼望,有朝一日,人类的资本积累极其丰富,劳动生产力几何式提升,让每个人都可以少工作而多休闲,且不影响未来满足。这正是经济进步的意义所在。
但实现这个目标的正确手段,是激励生产和资本积累,为增加休闲创造基础条件,而不是揠苗助长地限制工作时间消耗资本。
我们唯一的要求是,你可以这样做,但是不应当通过立法手段强制他人少工作。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价值排序,你不可以像个独裁者那样将自己的价值观强加到他人头上。
最后回答最简单的问题:提高最低工资的经济后果是什么?
工资率是由劳动的边际生产力决定的。那么当劳动生产力并没有提高时,提高最低工资,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
最低工资的含义是,将工资确定在市场所决定的工资水平之上。例如市场决定的工资是3000元每月,现在通过立法强制手段将其确定为4000元每月。如果市场工资率是3000,立法规定是2500,那就失去了最低工资法的意义。
可见下图:

SS是供给曲线,DD是需求曲线。市场决定的均衡工资率是FP,也就是,在P点上,劳动力市场实现出清:企业的所有劳动力需求都被满足,所有有意愿工作的人都得到了雇佣。
在自由市场不受限制的工资率水平下,必然实现劳动力出清。因为广阔的市场上,总有未被利用的生产要素,劳动者只要想工作,就一定能够工作,只看工资率的高低。就业问题,实际上是一个价格问题。自由市场,没有所谓失业问题,因为所有失业都是自愿的。
那么当立法或者工会确定的工资率为OC,即高过市场均衡工资率FP时,需求数量低于供给的数量,两者相差为AB。因此,最低价格人为地创造了未出售的剩余AB,市场无法出清了。
结论是:当立法规定的工资高于市场决定的水平时,企业将减少雇佣,将把一部分劳动者排除在外,也就是,它人为制造了制度性失业,即非自愿失业。
一个劳动者能够创造的边际价值产品折现是4000元,现在规定最低工资是5000,那么这个劳动者将自始至终不会得到雇佣,或者被解雇。它侵犯了劳动者以任何工资率工作的自由契约权,当然也侵犯了企业的自由契约权;它将低技能劳动者排除在外,使他们失去了提升的机会,将他们逼入绝境。
最低工资法正是制度性失业长期存在的罪魁祸首。那个号称要解决就业问题的人,正是制造失业的人。然后又通过剥削劳动者,给失业者发放救济金,扮演了一个救世主的角色。而能够发放多少失业救济金,就能制造多少失业,更多的失业者期待他们的救济,这能让更多的人匍匐在权力的脚下。闭环了。
我们还要纠正一个错误的认知,认为规定最低工资法,是出于关爱劳动者的良好动机,只是好心办坏事。
其实不是。
最低工资法从诞生的第一天起,就不是什么良好用心,而就是排斥竞争的手段。工会势力通过最低工资法,维持自己的高工资,而将其他劳动者排除在外,这些被排除的劳动者必须在其他行业寻找工作岗位,由此增加了其他行业的劳动力供给,降低了这些劳动者的工资水平。所以,那些受保护的劳动者的高工资,以其他劳动者的低工资为代价。
也就是,最低工资法制造了劳动特权阶层。
当我们看到最低工资法之下那些拿到最低工资的人群的时候,记着巴斯夏的“看得见”的效果与“看不见”的代价。无情的经济规律是对所有妄自尊大者的挑战。违背经济规律必然付出代价,只看代价由谁支付。
必然地,最低工资法还会扭曲经济结构,雇佣成本的提高将导致边际企业退出市场,由此减少供给,物价上涨,消费者将为此买单,降低全社会生活水准。
所以,当专家学者以劳动者代言人面目出现,呼吁最低工资法的时候,记着劳动者不是一个整体,而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他们不是劳动者的代言人,而是劳动特权阶层的代言人,而且,是将我们的经济推向深渊、降低我们生活水平的反社会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