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只有饿死的自由?

一种广泛流传的马牌观点是“工资奴役说”,它的核心观点是:工资制度通过经济控制,使劳动者陷入类似奴隶的生存状态。

这个理论是马牌“工资铁律”在美国的变种,它最早是由19世纪的美国工人运动提出的。当时纽约工人运动的激进派代表迈克·沃尔什,用“马匹比喻”揭示:资本家控制着生产要素,而工人作为“阶级奴隶”,其劳动成果被资本家系统性剥夺,甚至比个体奴隶更悲惨。‌

他将北方工厂工人的处境比作南方黑人奴隶,强调两者都受制于资本剥削。北方工人的工资,作为生存手段,迫使劳动者接受低保障、高强度劳动,工资仅够维持基本生活,稍有变故,就可能陷入赤贫。‌

此人是秦晖的“血汗工厂论”的叔伯祖宗,他们共同的祖宗是老马。

这个理论,很明显的逻辑结果:

一是“异化”理论。工人被异化了,变成了流水线上的机器,跟自身劳动成果没有任何情感关联。异化理论的核心,指向了市场经济的劳动分工,正是劳动分工,将工人阶层“异化”了,所以逻辑结论当然是:要回到自给自足。当然,自给自足的结果是大部分人的死亡、以及活下来的人的极端贫困,这不是他们要考虑的。让这种人有基本的逻辑能力,甚至现实的感知力,都是一种奢望。

二是剥削理论。这个更加显而易见。他们认为,与奴隶主对“财产”的维护不同,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具有持续性,工人失去劳动能力后即被抛弃。‌劳动者被迫接受“工资奴隶”身份,丧失对劳动成果的支配权。所以逻辑结论当然是,工厂和最终产品,都应当归工人。他们居然没有看到一个明显的事实:工厂生产的最终产品,资本家早就以工资的形式提前支付给了劳动者。不论是否卖出,不论企业盈亏,工人都已经提前拿到了他根据边际生产力定价的报酬。生产必然耗时,必然面对不确定性,是资本家把劳动者边际价值产品的折现,即工资,提前支付给了劳动者,承接了生产失败、无法出清的巨大风险,由此让劳动者不必面对亏损的风险。劳动者没有投资资本、没有企业家决策、没有承担盈亏风险,凭什么主张对工厂、最终产品的所有权呢?

三是公有化。老马说:“资本家通过工资制度实现对工人的现代奴役”。‌资本家控制了生产要素,根源在于私有财产制度。所以顺理成章地,将财产社会化,一切收归国有就是改善工人阶层处境的根本办法。当然,他们没想到,这样做的结果,并不是劳动者控制生产要素,而是一个中央计划当局来控制,所有人都变成了真正的“集体奴隶”,必须在皮鞭下工作,并且为了生存必须奴颜婢膝。

又顺理成章地,他们认为自己得到了天启,是救世主式的存在,是真理的化身。因此这个中央计划机构和所有生产要素,由他们来控制是天经地义的。例如圣西门就认为,要通过一种“世界理事会”的方式统治整个世界,当然了,他相信自己能成为这个理事会的主席。而他的秘书,另一位著名人物奥古斯特·孔德,说得更直白:“****过去,人们还是有必要追寻真理的。但如今我奥古斯特·孔德已经发现了真理,因此便不再需要思想自由或出版自由了。我想要统治并组织整个国家。”(见米塞斯在旧金山公共图书馆的演讲)

以上,是对这种理论的后果的逻辑推演,它也被历史充分地证实。

“工资奴役说”的核心理论错误在于,它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下,劳动者是没有自由的。

他们只有两条路:一是接受资本家的剥削,一是饿死的“自由”。

安东尼·德雅赛对此进行了漂亮而彻底的逻辑反驳,他称这种学说为**“**多种惬意的选择,才叫自由行动”。

就是说,最佳选择与次佳选择之间的差距,不能太大。如果差得太多,或者都一样差(要么接受剥削,要么饿死),那就没有“真正的、可以接受”的取代办法了,所以他并没有“真正地”做出其他选择的自由。

雅赛首先认为:这种学说要借助形容词:真正的、可接受的。加入了观察者主观判断成分,这足以使结论飘忽不定见仁见智。

没错,你观察到“血汗工厂”的工人们好苦啊,童工多么不人道啊,这不是真正的“自由”,他们不去工厂,就是个死。

问题在于,这已经是他们最好的选择,否则他们为什么要去呢?他们去这个行动本身,就已经证明了他们去“血汗工厂”工作,比饿死和受穷要好,因此这是他们做出了最有利于自己的边际选择。

工厂提供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是工人毛工资率的一部分。工资率的高低,是由资本积累水平决定的。当资本匮乏,却提升工作和生活条件,结果就是工人到手的净工资率降低。须知他们并不是去享受生活的,他们知道工厂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而仍然选择去,就说明他们希望拿到更多的到手工资,哪怕条件艰苦一点。

所以要呼吁的并不是通过立法方式改善工厂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立法并不能增加资本,它只会毁灭资本;而是要保障产权、维护自由契约、促进资本积累。只要产权稳定、契约自由、资本增长,工作和生活条件自然会改善。

这正是中国改革开放40年来走过的劳动者福利改善的伟大历程。

工人工资率的提高,工作和生活环境的改善,是自由市场的结果,而不是立法的结果。关闭血汗工厂、禁止童工的法律、最低工资法等,并不会改善他们的处境,反而会将他们推向更加悲惨的境地。这类似于“方圆二十公里没穷人”,因为把穷人都赶跑了。这就是左翼知识分子“眼不见为净的自由”。

归根结底,不要站在上帝视角去评判他人的行动。人行动,总是为了改善自己的处境,否则他就不行动。不要干涉他人的自由选择,不要试图通过立法手段将自己的愿望强加到他人之上。

知识分子要懂点经济学,知道边际选择的概念。知识分子不要太虚伪,明明是在损人利己,却包装成良心的模样。知识分子要脚下沾点泥土,看看那些农民工的真实行动偏好。你们眼中的血汗工厂,天天加班,恰恰是那些急需改善自身处境的农民工们趋之若鹜的对象。

知识分子要学会文明,尊重自由交换,而不是整天要求立法暴力强制,呼吁破坏产权,这是野蛮行径。

雅赛接着对所谓“最佳选择与次佳选择的差距”问题进行了毁灭性的、漂亮的逻辑反驳:

这种论点的含义是:**如果必须有多个惬意的选择才是自由,一个选择比另一个选择受到多得多的偏爱,选择者就不是一个自由行动者了。**那么我们可以顺着这个逻辑,将它推演到极致,就会得出一个荒谬的结论:如果我特别喜欢吃苹果,特别厌恶吃榴莲,那么我就是不自由的,因为只有这两种水果,我别无选择。

雅赛进而以行动学的方法论述道:

即使无缘无故地行动,也仍然是自由行动者。****无论价格多么高昂、索取多么严苛的价格,这可能是“残忍”的,但并不是侵权行为,本身并不带有强制性。(因而是自由的)

从同等差劲、同等难堪的选择中选一个,被认为是不自由的。可是,一个处于这种困境的人,并不是不自由,而是贫穷。将他的选择加以改善扩大和丰富,是使他脱贫致富。但更多更好这个正面自由原则却要求我们说更多自由,这种用语是一种取代通常语言的密码。它降低了自己的诚实性,为一些更加站不住脚的论点大开方便之门,使得政治纲领丧失我们赖以对之加以评判的透明度。福利国家的政纲尽管不称之为对贫困作战而是称之为为自由作战,但这并不能使问题变得更加明朗。

他的论述与罗斯巴德高度契合,罗斯巴德在《人经济与国家》中论述道:

(挨饿的自由)这个论点,混淆了自由与可交易财货的富足。自由可以有意义地被定义为免于人际束缚。鲁滨逊是绝对自由的,但他并不一定会过上富足的生活,人是否过上富足的生活,取决于他和他的先人对付大自然并把自然赋予的资源转换成资本财货消费者的本事。自由市场倾向于为它的参与者带来富裕,市场上的暴力干预和霸权性社会倾向于导致普遍的贫困。一个人自由地挨饿并不是自由市场的罪愆,而仅仅是自然的本态:每个孩子两手空空来到世间,没有资本或者自己的资源……自由社会、自由市场提供了减少或者消除贫困的唯一手段,并带来富足。

工资奴役说还有一个有意思的点,即工人与黑人奴隶的对比,值得分析:

它说:与奴隶主对“财产”的维护不同,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具有持续性,工人失去劳动能力后即被抛弃。‌

针对后一句话,自由市场没有剥削,工人随时可以中止资本家对他的“剥削”,他不是在皮鞭和镣铐下工作,没有受到任何强制,他只是在履行契约。

让工人成为自由人的,恰恰在于这样的事实:市场经济劳动分工和自由契约,让劳动者与资本家之间变成了平等契约与合作关系,这其中没有任何恩赐的成分,劳动者领取报酬,不用对国王、领主、计划当局、高级种姓的任何人感恩戴德,这都是他应得的。由此他拥有选择职业的自由,依靠自己的能力生存,赢得了经济独立和人格独立。

前一句话“与奴隶主对“财产”的维护不同”,倒是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在不同的产权制度下时间偏好的不同。

美国南方奴隶主对奴隶,当然是剥削性的,奴隶是奴隶主的私有财产,它没有人身自由。但是,当南方奴隶主把奴隶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时,他们会注重维护这份财产的长远价值,不去损害他。南方奴隶主给他的“私有财产”黑人奴隶以较好的生活保障,甚至不让他们干较为繁重和危险的事情,不是因为他们有多仁慈,而是因为产权稳定的情况下,人们时间偏好降低,会减少剥削,注重长远的剥削利益,维护财产的资本价值。

而一旦所有人都成为“公共的奴隶”,当局的官员并不拥有这些“财产”的长远资本价值,而只是作为公共财产的“临时代管人”身份存在。这时候,他们时间偏好就会骤然升高,倾向于在自己作为临时代管人期间,榨干这些“财产”的资本价值,即剥削程度会加剧,有竭泽而渔的倾向。

因此,如果一时无法消灭剥削,那么其他条件相同,“私人奴隶制”优于“公共奴隶制”,君主制优于民主制。

我们可以从君主制时代与民主制时代的税负水平,直观地观察到这一现象。这个道理其实并不复杂,君主是把整个国家当做自己的私有财产看待的,而民主制下,人人都是君主,都可以对他人财产主张产权利,希望过不劳而获的生活,所以人人也成了他人的“奴隶”,人人的财产都是“法允资产”,剥削会几何式地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