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记录成为求职者的污点,劳动法能保护劳动者吗? - 价值
三联生活周刊发表了一篇文章:《[为自己维权讨薪的打工人,后来找不到工作了?]》。文章说的是,现在大公司招人,都会自己或者找专业机构对应聘者做背景调查,如果在背景调查中发现,求职者曾经与原公司因劳动纠纷闹上劳动仲裁,要求高额赔偿,那么公司就直接不招录此人。
曾经状告原雇主,搞过劳动仲裁,成为求职者的一个污点,阻碍他今后求职的道路。
很多劳动者觉得委屈,我是拿起劳动法的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啊,怎么还成了人生污点了?
公司的HR却认为:这是拿着鸡毛当令箭。公司在录用的时候,一般都是把薪酬待遇等相关问题讲清楚的,现在要离职了,却违背原来的承诺,拿劳动法说事,趁机勒索企业,这种人至少人品上有问题。用人单位若购买他的服务,将把自己置于危险的境地之中,让自己陷入无休止的法律讼争之中。那么干脆,不要了最好,少惹一些麻烦。惹不起躲得起。
HR们还解释道,他们并不是一刀切地凡是跟原公司发生纠纷的,就一律不要,而是会有所甄别。有些企业是欠薪,劳动者要回他应得的报酬,那么这种情况下一般就不会被拒绝。都是打工人嘛。
劳动法,这部明显拉偏架的法律,在经济上行周期,企业利润扩张,造成的危害可能没有那么明显,但是到了经济下行周期,其带来的反噬后果显现了,劳动者最终要为这种干预主义政策买单。这再次证明了一条铁律:干预主义必然事与愿违,那些打着保护某一群体旗号的政策,最终伤害的,恰恰是它宣称要保护的群体。
我曾经见过几起劳动领域的纠纷。有些是企业当初和劳动者谈好,一个月到手工资多少,不交社保,并且有按照服务年限逐年提升工资的机制。结果劳动者离职时,要求企业补偿,并且为他补缴所有社保。企业到劳动仲裁庭申诉,拿出白纸黑字签的合同,根本无济于事,统统判的是企业败,出一大笔钱把社保全额补足。
还有的企业,最开始以固定期限方式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期满后逐年续签。到后来,合同到期,企业不再续签了,或者因经营管理需要,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结果被告上劳动仲裁庭。最终结果一样,企业败,因为劳动仲裁庭认为这已经变成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即便是合同到期,也必须出一大笔赔偿金。
我可能孤陋寡闻,反正我从来没听说过劳动仲裁判过企业赢。
而且经过劳动仲裁裁决的劳动纠纷,毕竟是少数,大部分此类问题,都是企业与劳动者协商解决了,在这个过程中,由于有劳动仲裁这把剑悬在头上,企业实际上也没赢。
劳动仲裁机构,已经完全失去了“仲裁”的含义。他们自己也宣称,他们是劳动者的“娘家人”,是为劳动者撑腰的机构。它预设的前提就是,企业都是坏人,没做别的,就是克扣劳动者。劳动者都是白莲花,是无辜的、无责任的受压迫的一方。这个机构,是马克思主义剥削理论的忠诚捍卫者。他们的理论依据依然是剥削论:但剥削论是明显站不住脚的,只要双方交易无强制,所谓的剥削和被剥削身份切换无障碍,就不存在所谓的剥削说人话就是没有人强迫你来,也没人限制你剥削别人。
或者,稍微“好一点”,那也是把企业默认为强势的一方。让财产实力更加雄厚的一方承担更多的责任,是息事宁人的办法。秉持这种原则办事,就没有公正的容身之地。
我对劳动法律,也没有深入钻研。但是人活在世上,行动必然遵从的是亘古不变的法则,而不是看着法律条文早请示晚汇报。中国人讲言而有信,一诺千金,双方约定好的事情,却由于法律条文而遭到了否定,是不是哪里有什么不对劲?
劳动者说,双方虽然说好了,但是法律规定并不是这样,所以我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他们认为这种“合法”的行为就是正义之举。
把成文的法条视为金科玉律,不假思索地应用它,以为按照成文法条办事就是正义,这是对人类理性的背叛,是非常荒唐的行径。照这样说的话,收容遣送条例也是对的,举报父母也是对的,跳个交谊舞就是流氓罪,也是对的。如果是这样,人类就没有进步的可能,那些腐朽的规矩,难道就只因它来自于立法机构,就天然正义并永久有效吗?
当你认为只要是立法机构颁布的东西,就都是正义的,都应当得到遵守,那么你实际上是在说:政府永远是对的,一切行动都应当听政府指令。也就是:强权即真理。
一切成文法,并不能因为它经过立法机关的所谓程序并颁布,就天然地具有合法性,它们必须接受人类理性的检验。那些侵犯私有财产的法律,并不是法律,而是立法、命令。违背私有财产伦理的法律,是恶法,恶法非法,它充当了使用强制力打击某一方的打手角色,自始至终都不应当被执行。
私有财产的伦理,才是最高的法律,它是我们这个社会和平合作与存续的基石。
许多人把问题理解反了。他们说,自由交换,应当在法律之下。错了,自由交换,才是合乎产权伦理的最高的法律。如果一部法律妨碍和侵犯自由交换,它就是不合法的。
民法中有一个原则,叫“意思自治”,一切民事关系的基础就是它。按照经济学,就是基于产权原则的自愿交换。但是民法自相矛盾地规定: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显失公平的,合同可以被撤销。这些规定本身是无效的。当“强制性规定”违背自愿交换原则,是这种强制性规定无效,而不是自愿交换的契约无效;什么是公平交易,也不能由立法机构裁断,因为这是每个人的主观价值判断范畴。
因此,当你说“拿起法律武器”的时候,至少要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法律。当你使用一部明显违背私产伦理的法律,去“捍卫自身权益”的时候,并不能为自己的行为盖上正义的印章,那不过是自欺欺人地为自己的错误行为寻找借口罢了,只是因为这样的法律能够让自己得到不正当的利益罢了。
这个时候,你实际上站在了压迫者一边,成为强制力的热情拥护者,让错误的法律得以落地实施的积极支持者。
那么,这种行为遭受他人的严厉杯葛,就是必然的结果。
和企业已经达成协议,却说话不算话,上告到劳动仲裁。你认为合法。好吧,我可以承认你没有违法,但是我说你人品不行,不愿意跟你合作,这个总可以吧。
拉偏架的错误立法,必将迎来反噬。坏名声一旦传开,企业就会集体杯葛,使其减少交换合作机会,影响自己的利益。在一个以分工合作为基础的市场社会,广泛的杯葛无异于将一个人开除出人类社会,使他孤立无援。
这种法律对社会经济和道德将造成持久的戕害。
首先企业必将减少雇佣。当解雇不自由,那么就少雇佣。因为请神容易送神难。企业只会不断地提高录用标准,结果就是劳动者难以找到工作而相对过剩,由此工资率降低。它伤害最深的,就是低技能的劳动群体。企业生产减少,作为消费者的劳动者又再一次受损。
其次,破坏社会信任关系,瓦解合作,增大企业雇佣成本。干预主义的立法,挑起劳资双方对立情绪,将大量的稀缺资源用于应付和规避法律规定上,本来运转流畅的市场过程,就这样加入了更多的甄别、挑选、背景调查、合同签署、相互提防的成本。干预政策就是向发动机里面撒沙子。
最后,干预主义催生一个消耗资本的机构,把本来用于生产的资源调配到了非生产的用途之中。这就像环保立法,催生了环评产业;繁文缛节的立法,催生了各式讼棍。这些人不生产财富,是经济的寄生者,天天在消耗资本,导致所有人变穷。
年轻人,不要整天拿成文法律说事,想想那比立法更高阶的法则,它才是我们在这个世界上安身立命之本。做人要厚道,这并不仅是道德规训,而是行动法则,是正确理解的利益和利益和谐,即为了更大的长远利益,舍弃当下的蝇头小利。一种道德之所以被大众遵守,是因为遵守它符合自己的长远利益。
劳动者应当明白一个道理,你是劳动的供给者,你是个企业家,要把自己的劳动卖出去。那么谁是你的消费者呢?企业。是企业在掏钱,购买你的劳动(的预期产品)。
市场经济,消费者为王,谁付钱谁就是“大爷”,店铺一句一个亲地叫着,七天无理由退货,竞相提供物美价廉的商品,是因为他知道要尊重消费者,自己才能变好。郭德纲说“江山父老能容我不使人间造孽钱,郭德纲于谦代表德云社向我们的衣食父母致敬”,他们知道自己的收入来源于何处。
从来没见过劳动者这样的生产者,天天从他的消费者——企业家——那里拿钱,却天天追着打骂消费者。你一直打骂你的消费者,谁还敢光顾(购买)你?
你想卖个好价钱,这正常。但是首先你不能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强迫他人多掏钱,那就成了强买强卖。其次你不能认为人家不给你掏高价,就是剥削。你需要明白,你的劳动能卖多少价格,取决于供求状况;工资率的实际高度,取决于资本积累水平,取决于你能创造多少边际价值。只有资本积累多了,使用更加先进的生产手段,劳动生产率才能提高,工资率才能提升。
劳动者要认准自己的身份,知道自己的消费者是谁。我们和所有人一样,都期望每个劳动者好找工作,都能拿到高工资。问题的关键只在于,采取什么样的手段才能实现这个目的。不要做结果和手段背离的事情。如果尊重自由契约,资本积累节节攀升,想当老板人就会越来越多,好工作就会不断涌现,需要抢人的岗位就会越来越多,工资率就会水涨船高;如果整天依靠强制力打骂自己的消费者,那么卖不出去(失业)、工资率降低(变穷),就是必然的结局。
为自己维权讨薪的打工人,后来找不到工作了?
近两年,许多求职者发现,因为劳动仲裁经历,自己在找新工作时频频受阻。
“整顿职场”似乎已经偏离爽文叙事,成为压向求职者的巨大精神压力、难以忽视的时间和金钱成本。这让求职者愤怒又委屈:合理合法的维权,怎么好像成了工作生涯中的一个污点?
企业方也有自己的考量,降本增效的需求下,每个放出的招聘岗位都更受重视。一个求职者觉得,企业想招的是“插头式员工”:没有瑕疵、即插即用、最好还能自带资源。
置身其中的每个人都感受到了职场环境的变化,不安全感蔓延,互相提防,各自守卫利益,希望规避风险。
因仲裁被新工作拒绝的求职者中,有的放低期待后找到了新工作,有的不后悔,但也绝不会想再来一次,有的至今仍在痛苦地消化仲裁带来的影响,尝试让生活重返正常的轨道。
实习记者|魏昭阳
编辑|徐菁菁
劳动仲裁后,被撤回的offer
张可已经到手的新工作被一条劳动仲裁记录搞砸了。
八月的上海,窗外阳光酷热,张可坐在家里研究下周去新公司上班的地铁通勤线路,突然手机铃声响起,对方介绍自己是新公司委托的背调人员,向她核实:“查询到您名下有一条诉讼记录,请问是什么情况呢?”张可大方坦然地和他解释:三月份时由于前公司集体裁员,赔偿不到位,所以整个部门对公司提起了劳动仲裁。之后公司反诉员工,法院一审判决结果已经下来了,是支持员工的。
张可随后给HR发微信说明了一下情况,并且附上了仲裁庭的判决书,对方回复需要和上级报备。此时的张可并没有意识到这条简短的仲裁记录的严重性——两轮面试都十分顺利,通过了体检,offer已经发送到她的邮箱,背调只是最后走个过场的环节吧,合情合理的仲裁能有什么问题呢?她这样想着。
**《无法成为野兽的我们》剧照
两天后,HR有些惋惜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抱歉,我们这个offer可能要取消。”张可马上反应过来,“是因为仲裁吗?”“是的,我们目前对有仲裁记录的候选人是没办法录用的。”完全意料之外的回答,张可懵了。她继续追问原因,对方并不明确回答,只说这是公司的规定。
**生气和无奈之外,张可感受到的更多是恐惧。**她担心接下来找工作时是不是会继续遇到这种情况?这条仲裁记录好像成了履历上的一个污点,求职道路上的一笔“案底”,这是她选择仲裁时不曾预料到的。
今年是张可进入新能源汽车行业的第六年,是一名基层销售主管。她的前公司是一家小型车企,看起来一切都运转良好,却毫无预兆地在三月份停发工资,紧接着裁撤第一批基础岗位的员工。张可刚感受到危机感的蔓延,十天后一个平常的工作日下午,她和团队同事的电脑上同时跳出一封工作邮件,通知他们整个部门都被裁撤了。
张可大脑一片发懵,还没消化完这个突如其来的信息,又发现部门所有同事都被踢出了公司的飞书大群,下一秒,连自己飞书账号的登录权限都被注销了,微信群也解散了。这一切发生得十分迅速,七八百平米的办公室里,近三十个同事互相对望,脸上是不加掩饰的愤怒。
**老板躲起来了,怎么都联系不上,人事也装傻,不正面回复。**没有协商的可能性了。被裁的同事中有一位法务,她当机立断拨打了劳动监察大队和仲裁委的电话。至此,劳动仲裁成了张可和同事们仅有且必然的选择。
《平凡的荣耀》剧照
这是张可第一次劳动仲裁,周围朋友也没有类似经历,他们即使被裁员,也获得了合理的赔偿,不会“闹到仲裁这一步”。在她的理解中,仲裁是不得已情况下员工合法维权的方式,“我不知道劳动仲裁会影响那么大,或者说有的公司会那么在意这个东西”,直到接起那通背调电话。
**背调(背景调查)是指入职前核查求职者提供的背景信息和其他证明资料的真实性,一些公司会将这项工作委托给第三方专业背调机构。**曹杰是国内头部背调机构的合伙人,从业经验超过八年。他向本刊介绍,背调的内容分为两方面,第一是资质类,核查学历学位、专业资格、工商信息、诉讼记录、金融违规等。背调员会通过求职者的姓名、身份证号、证书编号等,在网络官方公开渠道查询。另一部分是表现,通常会人工访谈求职者前两份工作的三个证明人:同事、HR和上级,确认岗位情况、离职方式以及软性的工作能力等。
背调机构会在最终报告上判一个总体的灯,代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分为红、黄、蓝、绿四个等级。每一项背调条目后都有一个对应的小灯,几十项条目中,如果有一条出现红灯,那么整体报告就会被判为红灯。以常见的伪造入离职时间为例,相差三个月及以下判蓝灯、三到六个月判黄灯,半年以上判红灯。曹杰还介绍,像劳动仲裁这类民事诉讼记录一般会被判为蓝灯,当然,企业可以根据自己对于不同条目的重视程度定制判灯标准。
**《二十不惑》剧照
**只有一小部分公司会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背调,在更庞大更下沉的职场中,仲裁记录通过行业内紧密的人际关系网络传播,无处遁形。**曹杰所在的背调机构服务3800多家企业,200位背调顾问一年需要背调20余万求职者,已经是行业内头部的体量,但主要集中在一线城市,以及互联网、金融、医疗等大型行业。曹杰估算,即使以北京为例,会委托入职背调的企业只占总数的1%。更多时候,仲裁经历以并不正式的形式口耳相传。
在宁夏一座小城从事电商直播的于娟也因仲裁经历丢了工作。在这片西北的干旱土地上,枸杞等特色农产品资源丰富,直播带货也成了热门的销售渠道,但行业规范并不完善,主播流动性较大,因此大部分公司在主播工作的前三个月是不交社保的。“很多公司都是草台班子,看直播赚钱就想来掺一脚。”已有四五年经验的资深主播于娟愤愤地评价。
**因为前公司欠缴八个月社保且沟通无果,于娟翻阅了很多网上的经验帖后决定劳动仲裁。**这惹怒了公司老板,这个有些江湖气的中年男人在微信上骂于娟“做人不能这样没良心!”于娟不回复,她在这座小城的主播圈内小有名气,业绩好,还和千万粉丝的“大V”合作直播过,因此很快又收到其他老板的邀约,入职了下一家公司。
新公司主营红酒,这是于娟不熟悉的品类,她每天花两倍的时间在公司学习话术,编辑口播文案。认真工作的状态持续到入职第九天的夜晚,前公司老板突然发来一条微信:“听说你现在去xx公司播红酒了?”于娟心里一惊,但也没太放在心上,没想到一小时后,新公司的HR在微信上告知她:这段时间考核不通过,第二天不用来上班了。
**第二天一早,于娟冲到办公室质问人事,自己的工作能力明明有目共睹,这样突然裁员是违反劳动法的。**对方语气略带嘲讽:“你已经告了上个公司,难道还想把所有公司都告了吗?”此言一出,于娟心下一片了然。现公司的运营和前公司老板早就相识,应该就在昨天,前老板把仲裁的事抖落出来,现公司有所顾忌,于是随便找了个借口赶走于娟。
**《我准时下班》剧照
反应过来后,于娟感到一阵疲倦和荒唐泛上心头,她完全没想到会是这个原因。这个公司挖自己过来直播时有多么殷勤,现在就有几分刻薄。她不愿多待,要到这几天的工资后,她夺过劳动合同,用力一撕,随即离开。
和于娟经历相似的还有在河南房地产行业做营销策划的赵嘉洛。离职交接程序被一再拖延后,公司迟迟不发最后一个月的薪水,在朋友的建议下,赵嘉洛选择了劳动仲裁。很快,公司补发了工资,双方达成和解,没有进入诉讼阶段。
**但之后连续三次,赵嘉洛面试新工作时,都在第一轮面试后就没了下文。**她感到诧异,明明面试时对方表现出很满意的样子,为什么等了两周都没回音?她托熟人打探情况,得到的答复是,新公司的人力在赵嘉洛仲裁的那家公司工作过,人力说赵嘉洛“有过投诉公司的情况,所以不能考虑”。
赵嘉洛没想到一次和解了的仲裁影响如此久远。只要新公司里参与招聘的人员和前公司有丝缕联系,她就会被拒之门外。在河南的这座三线城市里,房地产行业圈子很小,人员跳槽频繁,基本互相认识。不同工种的从业者还会拉一个同城微信群,比如策划群、销售群、人事群,赵嘉洛从事人力的朋友告诉她,“基本上每一个人的情况在群里面都可以问到”,像人情社会里的民间背调。
**《玫瑰的故事》剧照
变化的职场环境
简依在成都一家互联网大厂做了10年HR,每年经手三四百位入离职的员工。作为公司招聘的第一道把关人,她和同事筛选有劳动仲裁经历的求职者,一定程度上是在检验人品。
**一些仲裁理由是可以被接受的,比如公司欠薪,求职者讨回应得的工资,这是“同为打工人认为合理的诉求”。**但一些求职者和公司权责模糊的仲裁,简依不会冒险,而是很干脆地告诉对方,因为有仲裁记录,所以不予录用。简依列举了几个不被接受的情况:找前公司要2N离职赔偿金,因前公司没有支付加班费,或是因前公司没有足额缴纳社保公积金提起仲裁……
简依解释,据她所知,在成都,不足额缴纳社保公积金的情况公司是会在入职前就告知的,如果员工一边同意这个规则选择入职,又在入职后因此告了公司,“我们会觉得这是人品上的问题。”
**人品是“1”,能力是后面缀着的“0”,这是简依的招聘原则。**即使是能力极强的求职者,在审核仲裁经历上也不会被宽容。简依前段时间面试了一个主管岗的应聘者,逻辑清晰,和岗位匹配度高,结果背调发现他跟过往三家公司都有仲裁经历,得知后,所有的面试官和hr都毫不犹豫地表示:“算了算了,这个人我们搞不过。”简依并不惋惜,反而有些庆幸,“又躲过一个”。
刘陶在上海一家民营医院当了六年用人经理,她也认为劳动仲裁可以反映出一个人遇到挫折时的处事态度。职场上不可能一帆风顺,遇到问题时求职者会采用一种什么样的方式去应对与解决,这是她很关注的。从她的经验而言,选择劳动仲裁,可能并不是面对离职的最优解,“会闹到仲裁这一步的,我会倾向于这个员工身上有些隐藏的风险。”
**《我是余欢水》剧照
筛选劳动仲裁过的求职者的招聘趋势,与近两年职场环境的变化紧密相关。
曹杰记得,北京一所大学招聘一个职能岗,往年面试人数是几十人,去年一下来了3000人。在求职者远远供过于求的当下,仲裁经历成为企业提高筛选效率的有效方式。面对众多同等能力的求职者,刘陶会毫不犹豫选择“简历更清白的那一个”,因为面试一个人常常需要花费刘陶一个多小时,每个给出去的面试机会都很宝贵。
压力传导到普通员工身上,张可感到职场容错率到达空前的低值。五六年前,新能源汽车行业对跨行业者持热烈的欢迎态度,今年则紧闭大门。“现在的公司想要无瑕疵的插头式员工,不仅要适配插座,还要插上立刻能用,最好创造的效益能超出领导期待。”张可总结。
**企业一端其实也不轻松。简依明显感受到,员工和公司的不安全感都在加剧,处于一种“互相提防”的状态。**企业的经营情况变差,裁员大刀更加密集频繁地落下,规模小的企业随时都有可能突然解散。员工不得不时刻保持防御姿态,有意识地收集公司不那么规范的证据,保留好自己的工作材料,如果被优化的那天真的来临,它们就是谈判天平上最有力的砝码,能换来一笔可观的赔偿金。
对于员工而言,以前的重心可能更多放在如何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如何把手头这份工作完成到最好。如今,每个人都无法忽视的寒意袭来,为自己随时可能遭遇的失业做好充分的准备才是第一要务。简依见过太多因不满意离职赔偿金额而仲裁前司的求职者,她也能理解他们为什么这么拼命想争取一笔钱,“离职后找到新工作也不容易,需要一笔钱来支撑度过空窗期,所以很多时候他们都会采用一些非正常的手段逼迫公司给钱。”
《装腔启示录》剧照
怀着这样“搏一搏”心态和公司对簿公堂的员工,同样存在于简依供职的公司,据她观察,疫情前完全不存在这样的情况,这几年则每年都有三四个。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当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N(工作年限*月平均工资),如单位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则需要赔偿N+1(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当单位未经合法程序,或无合法理由裁员时,则需要给劳动者赔偿2N。
**站在企业的角度,降本增效的背景下,每个被放出来的招聘名额都更珍贵,它需要更谨慎地规避招聘风险。**简依的经验是,有过仲裁经历的员工,更容易成为“刺头”。有一次,公司根据合同依规通知一位业绩久未达标的销售员降岗,对方不满,闹着离职,还需要2N的赔偿金,之后故意不好好工作,以加速被辞退然后拿钱的进程。这样其他同事很可能被他影响,隐隐把公司放在对立面,随时跃跃欲试“搞点事情”。简依表示,此种情况一旦发生,团队很难再回归到过往的正常管理逻辑当中了,这是非常糟糕的。
企业对背调的需求猛增,曹林所在的背调机构,2019年到2021年,每年的业绩都比前一年增长70%-80%,22年持平,并逐渐下沉到二三线城市。一些之前不会选择背调的传统行业也展示出意向,上个月,一家三线城市的白酒企业向曹杰咨询背调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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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者也在寻求背调公司的帮助。**安娜是一家小型背调公司的创始人。越来越多人来找安娜做咨询,他们视背调为求职路上很可能被卡住的一关。许多人都有过劳动仲裁经历,他们视其为必须消除的“污点”。有位女生急切地问安娜,怎么能掩盖她的仲裁记录,安娜试图了解具体情况,她充耳不闻,焦躁溢出屏幕:“你只要告诉我怎么让它不被发现!”沟通无果,安娜爱莫能助,退还了她的咨询费。
合理但痛苦的维权
于娟后悔了。“再来一次我肯定不会去仲裁。”
仲裁是头脑一热的决定。在这座西北小城的直播行业,大家普遍法律意识较为薄弱,于娟入职前司时劳动合同都没签,毫无保障地工作了八个月,但她当时没放在心上,因为全公司的人都没签合同。于娟之前从未了解过劳动仲裁,是和前司老板闹的不愉快时,大数据好似精准识别了她的处境,推送了许多劳动仲裁相关的内容。用法律武器维权看起来正当又顺利,于娟很快联系好了一位本地的律师。
但仲裁之路比她想象的曲折太多。巨大的精神压力首先渗透进她的日常生活里。有时整夜睡不着,硬睁着眼睛在手机上大量浏览劳动仲裁相关的知识,每天看不同的案例和注意事项,像是慌乱的落水之人紧紧抓住一块浮木。前老板会在微信上指责她不应该仲裁,一看到消息于娟就手抖,无法抑制。原本和男友感情恩爱,被仲裁严重影响了心情后,于娟没忍住对他发了好几次脾气。
**《三十而已》剧照
**最核心的焦虑是到底能赢吗?**于娟心里没底。今年八月的仲裁庭上,前公司的代理律师坚称双方没有劳动关系,面对如此颠倒黑白的说法,于娟气得头皮发麻。出仲裁结果之前,仲裁庭询问于娟是否要调解,公司愿意补偿两个月工资,但还是不愿意补缴社保,律师告诉于娟,公司应该是不想交欠缴社保的罚款。于娟原本想和公司继续协商社保问题,就在这时,她收到了公司反诉她的通知,称她给公司造成损失,索赔29万元。
**太荒唐了,于娟气笑了,彻底咽不下这口气,下一步就是民事诉讼的一审阶段,很可能会继续打到二审。**然而,仲裁开庭至今已经四个月,判决还没出。于娟估算,等走完全部流程,少则一年半,长则三年——可是,三年后公司说不定都不在了。
漫长的,望不到尽头的等待令人焦灼,观念传统的父母批评她“怎么能和公司对着干!”许多朋友也不理解她的决定,孤立无援又没有回头路。在家待不下去,于娟又找了份新工作,没想到,恶意像冷箭射向她。同事对她指指点点,说她仲裁了四五家公司,“这小姑娘怎么这样子,以后还有哪个公司敢要她?” 于娟百口莫辩,维护自己权益明明不是件理亏的事,被人说多了,好像反倒理亏的是她。
**仲裁破坏了于娟原本平静无波的工作生涯。**无法正常回归职场了,她越来越害怕和公司的同事相处,不想一再陷入需要自证的无力感。仲裁过程像放电影般在她脑海里一遍遍滚动,一会儿自我怀疑为什么要自找麻烦?一会儿又觉得不公,犯错的是公司,怎么损失最多的却是合法维权的自己?两种念头不断拉扯着她,于娟觉得自己离正常的生活轨道越来越远。
赵嘉洛不后悔仲裁,但她认为“整顿职场”是年轻时才有资本干的事。现在年过30,上有老下有小的重担之下,“已经向生活投降”,工作上遇到不公只是默默吞下,只要能在岗位上“苟住”,不失业就万幸了。
**《欢乐颂》剧照
**张可和同事们则从一开始就知道,这是一场硬仗。**接到公司裁员通知之后的三四个晚上,张可部门的男同事轮流睡在办公室里,几张椅子拼起来就对付一夜,以一种决绝的姿态驻守着,担心一旦离开就再也进不来。政府提供的法律援助律师说这是违法的暴力裁员,建议张可她们申请2N赔偿金,6月初,仲裁庭的判决支持了这个诉求。但公司只愿意赔偿N,选择反诉。7月法院受理,11月公布一审判决,还是支持张可她们,要求公司赔偿2N。第一次仲裁时大家还在劲头上,每个人都出庭了,从上午一直耗到下午。近半年过去,到一审时同事们明显疲软了许多,因为知道一时半会儿不可能解决清楚,也不愿花费太多心力。
在事后和朋友吐槽因为仲裁丢了到手的offer时,张可才意识到,原来类似的不公遭遇早在她身边悄然发生。去年,这家被仲裁的公司运转尚且良好,张可的部门打算招聘新员工。业务负责人对一位求职者很满意,但人事不同意录取,因为她有过仲裁记录。人事的理由很简单,“以后遇到什么不公的事情,她不想忍受是不是也会仲裁我们?”
**对于能不能仲裁公司,几位受访的人事和背调从业者有着较为一致的看法:先尽量协商和解,不跟hr和领导闹翻。**因为如果只上了仲裁庭,未进入民事诉讼阶段的,不会被公开到裁判文书网上,这样背调机构一般查询不到仲裁信息。但公司真的特别过分的情况下,还是应该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下家公司基本上是能够理解的。
比起等待那笔2N赔偿金,张可说,更重要的还是先让生活正常转动下去。她马不停蹄地找新工作,在招聘网站上投了200多份简历,回复率只有5%。她不得不降低求职预期,继续广撒网,最后成功入职一家国企。面试时张可主动说了自己的仲裁经历,写了一份说明书。虽然比起上一份工作降薪了30%,但连连受挫后有公司愿意伸出手拉你一把,张可觉得,即使不是那么理想的工作,也很知足了。另一重考虑是,深刻感受到找工作有多难之后,比起未来几年有裁员风险的高薪工作,张可更需要国企这份稳定的安全感。
**《我的前半生》剧照
回想当初接到HR电话的那几分钟,听见对方说出“有仲裁记录的是没办法录用的”这句话时,张可丝毫没有怪HR的意思,她只是隐隐替对方担忧:你所在的公司是这样的,不会觉得有点心寒吗?因为谁也预料不到,下一个遭遇这些的会不会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