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维坦的马尔萨斯定律:财富是怎样被转移和毁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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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连载 | 《经济诡辩》第二系列,第1章

文本约 11,500 字

产业界对政府的请求,正如第欧根尼对亚历山大的要求一样微不足道:“别挡住我的阳光。”

——边沁

掠夺生理学

文/巴斯夏 译/刘伟池

我何苦要费力钻研政治经济学这门枯燥乏味的科学呢?

为何要钻研?这个问题提得在理。凡是劳作,本质上都令人厌恶,人们自然有权追问其意义何在。

来吧,让我们探寻一番。

我要对话的,绝不是那些以歌颂贫困为业的哲学家——无论他们是以自身的名义,还是打着人类的名义。

我所要对话的,是那些将财富视为重要事物的人。让我们把话说明白:我们要理解的“财富”,绝非极少数人的豪富,而是所有人的宽裕、幸福、安全、独立、教养与尊严。

人类若要获取那些维持生活、改善生活、完善生活的必需之物,只有两种途径:生产与掠夺。

有人会说:掠夺不过是一种偶然现象,一种局部的、暂时的乱象;它既受到道德唾弃,也为法律不容,根本不配成为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然而,无论我们心怀何等的善意与乐观,都不得不承认:掠夺在世间施行的规模实在过于庞大,它如此普遍地交织在人类的一切重大事件之中,以至于任何一门社会科学——尤其是政治经济学——都无法对其视而不见。

我还要更进一步说。社会秩序与完美状态(至少是其力所能及的完美)之间的差距,恰恰在于社会成员总是不断地企图以牺牲他人为代价,来谋求自身的生存和发展。

如果掠夺不复存在,社会臻于完美,那么社会科学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我还要再进一步说。当掠夺成为一个由社会纽带连结在一起的群体的生存手段时,他们很快就会制定出一部法律来认可它,建立起一套道德来美化它。

只需列举掠夺几种最为典型的形式,便足以表明它在人类交往中占据了何等地位。

首先是战争。在野蛮人当中,胜者杀死败者,以此获得对猎物的权利。这种权利虽非无可辩驳(incontestable),却也无人异议(incontesté)。

接着是奴隶制。当人意识到可以通过劳动使土地丰饶,他便与自己的同胞做了如下分配:“劳累归你,产品归我。”

再有是神权统治。“依据你是否愿将自身所有之物献纳于我,我将为你开启天堂之门或地狱之门。”

最后是垄断。它的特别之处在于,表面上保留了“服务换服务”这一伟大的社会法则,却将暴力引入交换过程,从而扭曲了“得到的服务”与“付出的服务”之间的公正比例。

掠夺的腹中,总是孕育着致其死亡的种子。多数人掠夺少数人的情况极其罕见。即便发生,后者很快就会被榨干,以致再也无法满足前者的贪欲,于是掠夺便会因断粮而灭亡。

几乎总是多数人遭受压迫,但掠夺同样难逃致命的终结。

因为,如果掠夺依靠的是暴力,如战争和奴隶制,那么力量迟早会自然地转移到多数人这一边。

而如果掠夺依靠的是欺诈,如神权政治和垄断,那么多数人迟早会自然地觉醒,否则,智力就不成其为智力了。

还有一条天意的法则,在掠夺的心脏里埋下了第二颗死亡的种子,那就是:

掠夺不仅仅是在转移财富,它总是在毁灭一部分财富。

战争会摧毁大量价值;

奴隶制会窒息诸多才能;

神权政治会将无数努力引向幼稚或有害的目标。

垄断同样使财富从一个口袋流向另一个口袋,在转移途中会损失大量的财富。

这条法则令人赞叹。若无此法则,只要压迫者与被压迫者之间力量均衡,掠夺便永无终结之时。正是由于这条法则,这种均衡总是倾向于被打破:要么是因为掠夺者自己意识到了如此严重的财富损耗;要么(若无此意识)是因为罪恶在不断恶化,而凡是不断恶化的事物,其本性注定要走向终结。

事实上,总会到来这样一个时刻:随着财富损耗的不断加速,掠夺者所拥有的财富,反而少于他若诚实行事所能拥有的。

比如一个民族,其战争的开销超过了战利品的价值。

比如一个奴隶主,他为奴隶劳动支付的成本比雇佣自由劳动还要高。

比如一个神权政体,它把人民变得如此愚钝、将其活力扼杀得如此彻底,以至于再也无法从他们身上榨取任何东西。

又比如一个垄断者,随着可供吸收的养分越来越少,他必须付出越来越大的努力去吸吮,就像乳房越是干瘪,挤奶就越是费力。

如我们所见,垄断是掠夺这一“属”下的一个“种”。它有许多变种,诸如闲职、特权、限制。

在垄断所呈现的各种形式中,有些是简单而原始的。封建权利便是如此。在这种制度下,群众被掠夺,而且清楚知道自己被掠夺。这种制度建立在武力滥用之上,并最终随着武力的崩溃而倒塌。

另一些形式则极其复杂。在这种情况下,大众往往被掠夺了却浑然不觉。甚至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形:大众以为自己的一切——无论是留下的,还是被拿走的,亦或是那些在过程中损耗掉的——通通都要归功于掠夺。不仅如此,我敢断言,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习俗那套极为精巧的机制,许多掠夺者甚至都意识不到自己在掠夺,也并非有意去做掠夺者。这一类垄断由“欺诈”所生,靠“谬误”滋养,唯有在真理之光的照耀下才会消散。

我说得已经够多了,足以表明政治经济学具有显而易见的实用价值。它是一把火炬,通过揭露欺诈和驱散谬误,来摧毁这种社会失序——即掠夺。有个人(我记得是位女士,她说得很对)下过这样一个定义:政治经济学就是民众积蓄的安全锁

自我评注

倘若这本小书注定要流传三四千年,注定要像一部新的《古兰经》那样,被一代又一代人逐句、逐词、逐个字母地阅读、重读、沉思和研习;倘若它注定要在全世界的图书馆里引来雪片般的批注、诠解和阐发,那么我大可将前面那些略显晦涩的简练思想留给命运去处置。但既然这些思想需要阐释,在我看来,还是我自己来注释比较稳妥。

人与人之间真实且公正的法则乃是:经自由协商的服务换服务。而掠夺,则是通过暴力或欺诈手段剥夺这种协商的自由,从而达到收受服务而不回报服务的目的。

暴力掠夺是这样进行的:等一个人生产出某物,然后手持武器从他手中夺走。

这种行为被《十诫》明确谴责:不可偷盗

当这种行为发生在个体之间,谓之“盗窃”,通往的是牢狱;当发生在国家之间,则名为“征服”,通往的是荣耀。

为何会有这种差别?探寻其原因是有益的。这将向我们揭示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舆论。它如同大气一般,以一种如此绝对的方式包裹着我们,以至于我们甚至察觉不到它的存在。卢梭从未说过比这更真确的真理:“观察那些离我们太近的事实,需要很多的哲学。”

窃贼,正因其独自行动,所以公众舆论是反对他的。他令周遭所有人警觉不安。然而,倘若他有几个同伙,便会在他们面前夸耀自己的“功绩”——此时我们已能窥见舆论的力量:仅仅因为得到了同谋的赞许,就足以消除他对自身卑劣行径的罪恶感,甚至反而以这种无耻勾当为荣。

战士则生活在另一种环境中。谴责他的舆论远在别处,在那些被征服的民族之中;他感受不到那份压力。而在他身边的舆论则赞许他、支持他。他和战友们强烈地感受到维系彼此的团结。祖国既然为自己制造了敌人和危险,就需要激扬其子民的勇气。对于那些最勇猛的人,那些拓宽疆土并带回最多战利品的人,祖国便授予荣誉、名声和光辉。诗人们歌颂他们的功绩,女人们为他们编织花冠。舆论的力量是如此强大,它将不义的概念从掠夺中剥离,甚至剥夺了掠夺者对自身罪过的意识。

反对军事掠夺的舆论,因其并非存在于掠夺方的人民之中,而是存在于被掠夺方的人民之中,所以施加的影响微乎其微。然而,这种舆论也并非全然无效,尤其是随着各国之间往来日增、相互理解日深,其效力会愈发显著。由此可见,语言的学习和各国人民的自由交流,倾向于让反对这种掠夺的舆论占据上风。

不幸的是,往往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掠夺者民族周边的那些国家,只要一有机会,自身也同样是掠夺者,因而同样深陷于此类偏见之中。

此时,便只剩下一种解药:时间。各国人民必须通过惨痛的经验,才能认识到相互掠夺所带来的巨大弊端。

人们会谈到另一种制约力量:道德教化。 但是,道德教化的目标在于增进美德行为。当掠夺行为本身就被舆论奉为最高美德时,道德教化又怎能限制掠夺呢?难道还有比宗教更强大的教化人民的手段吗?难道还有比基督教更崇尚和平、更被普遍接受的宗教吗?然而,十八个世纪以来我们看到了什么?我们看到人们不仅无视宗教而互相厮杀,甚至是以宗教之名在厮杀。

一个征服成性的民族并不总是发动侵略战争的一方。它也有厄运降临的日子。那时,它的士兵是在保卫家园、财产、家庭、独立和自由。战争由此带上了一种神圣和崇高的色彩。那面由和平之神的仆人们祝圣过的旗帜,代表了世间一切神圣之物;人们依恋它,视其为祖国与荣誉的鲜活化身;军事美德被推崇至所有其他美德之上。然而,当危险过去,这种舆论却依然存留。并且,出于一种与爱国主义交织难分的复仇精神的自然反应,人们热衷于扛着那面心爱的旗帜,招摇于一座又一座的别国首都。大自然似乎正是以此方式,为侵略者预备了惩罚。

正是对这种惩罚的恐惧,而非哲学的进步,将武器禁锢在军火库中。因为不可否认的是,那些文明最先进的民族同样会发动战争;而当他们无需忌惮报复之时,他们对正义根本不屑一顾。喜马拉雅、阿特拉斯和高加索发生的一切便是明证。

既然宗教已然无力,哲学亦属徒然,那么战争将如何终结?

政治经济学证明了这一点:即便只考察战胜国一方,战争也总是为了少数人的利益而以牺牲大众为代价进行的。因此,只要大众认清这一真相,原本摇摆不定的舆论天平就会彻底倒向和平。[2]

暴力掠夺还有另一种形式。掠夺者无需等一个人生产出物品再行夺取。他们直接占有这个人本身,剥夺其人格,强迫其劳动;他们不会对他说:“你帮我的忙,我帮你的忙”,而是对他说:“劳苦都归你,享乐都归我”。这就是奴隶制,它始终意味着力量的滥用。

这里有一个重大的问题值得探讨:一种占据绝对统治地位的力量,其本性是否必然会自我滥用?至于我,我是不信赖它的。若要我相信强权能自我设限,那我还不如相信一块下落的石头自己能生出阻止其坠落的力量。

我倒希望有人能指给我看,有哪个国家、哪个时代,奴隶制是靠奴隶主们自由而慷慨的意愿被废除的。

奴隶制提供了又一个鲜明例证,表明当遭遇强烈的利益冲动时,宗教情感与博爱精神是多么的苍白无力。这一点或许会让某些现代学派感到沮丧,他们试图在“无私”中寻找社会改革的原则。那就让他们先去改造人性吧。

在安的列斯群岛,自奴隶制建立以来,奴隶主们便世代相传地信奉基督教。他们每日多次念诵这些话语:“四海之内皆兄弟;爱邻如己,便是成全了律法。”然而,他们却蓄养奴隶。在他们看来,再没有比这更天经地义的事了。现代的改革家们难道指望自己的道德信条能像《福音书》那样被普遍接受、那样深入人心、那样权威赫赫、那样常挂在所有人嘴边吗?既然《福音书》都未能穿透“利益”这道巨大的屏障,从口头真正进入内心,他们又凭什么指望自己的道德信条能创造出这种奇迹呢?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奴隶制就坚不可摧了呢?不,建立它的东西也将摧毁它——我指的是“利益”。前提是,我们不能为了维护那些制造了社会创伤的特殊利益,而去阻挠本应治愈创伤的普遍利益。

政治经济学还证明了这样一个真理:自由劳动本质上是不断进步的,而奴隶劳动则必然是停滞不前的。因此,前者战胜后者乃是不可避免之势。昔日依靠黑人进行的靛蓝种植业而今安在?

将自由劳动应用于蔗糖生产,必将使糖价日益下跌。相应地,奴隶对其主人而言,也将变得越来越无利可图。若不是欧洲的法律人为地抬高了糖价,美洲的奴隶制恐怕早已自行瓦解了。正因如此,我们看到奴隶主、他们的债权人及其代理人都在积极活动,竭力维护这些法律——这些法律如今正是支撑奴隶制这座大厦的柱石。

可悲的是,这些法律竟然还能得到那些已在本土废除了奴隶制的民众的同情。由此可见,在这里,舆论依然是主宰。

如果说舆论即使在暴力的领域也是主宰,那么在欺诈的世界中就更是如此了。事实上,后者才是它真正的领地。欺诈,是智力的滥用;舆论的进步,是智力的进步。这两种力量至少在本质上是相同的。掠夺者的欺骗,意味着被掠夺者的轻信;而轻信的天然解毒剂,便是真理。由此可见,启迪民智,就是断绝此类掠夺的养料。

接下来,我将简要考察几种利用欺诈进行的大规模掠夺。

首先出现的是通过神权欺诈进行的掠夺。

其实质是什么?是让人交出食物、衣物、奢华、尊崇、影响力和权力——即真实的服务,以换取虚构的服务。

假若我对一个人说:“我会立即为你提供服务。”那我就必须信守承诺;否则,对方很快就会知道是怎么回事,我的诡计也会迅速败露。

但如果我对他说:“你为我效劳,我将给予你丰厚回报,但不在今生,而在来世。此生之后,你或将永享极乐,或将永堕痛苦,而这取决于我;我是上帝与其造物之间的中介者,我可以随心所欲地为你开启天堂或地狱的大门。”只要这个人对我稍有信从,他就任由我摆布了。

这类骗术自世界伊始便已大规模施行,埃及祭司曾达到何等权势熏天的地步,世人皆知。

要弄清这些骗子的手法并非难事。只需问问自己,如果处在他们的位置上我们会怎么做。

假如我怀揣这般意图,来到一个无知的部落当中,然后凭借某种非凡之举,呈现惊人之象,成功令众人将我视为超自然的存在,那么我便会自封为上帝的使者,宣称对人类未来的命运拥有绝对的掌控权。

接下来,我会禁止任何人质疑我的身份合法性;我还会做得更绝:既然理性是我最危险的敌人,我会禁止使用理性本身,至少是禁止将理性用于探究这个可怕的议题。我会将这个问题,以及所有与之相关的问题,都变成野蛮人所说的“禁忌*”(*tabou)。试图解答、讨论、甚至仅仅是在脑海中思考这些问题,都将构成不可饶恕的罪行。

毫无疑问,这将是登峰造极的手段:在所有可能识破我骗局的智力路径上,筑起一道道禁忌的壁垒。还有什么比将怀疑本身也定为亵渎之罪,更能确保骗局长存呢?

然而,在这根本性的保障之外,我还要加上一些辅助手段。譬如,为了不让光亮照进大众之中,我要把所有的知识垄断在自己和同伙手中,将其藏匿于死语言和象形文字的面纱之下;为防患于未然,我还会精心设计一种制度,使我得以日复一日地窥探所有人内心的秘密。

此外,满足一下臣民的一些真实需求也不失为良策,尤其是如果这么做能增强我的影响力和权威。譬如,人们极需教育和道德,我便自任这一切的分配者。由此,我便可随心所欲地操控臣民的思想与心灵。我要把道德与我的权威交织成一条牢不可破的锁链;我要让他们觉得,两者唇齿相依、不可独存。如此一来,倘若真有胆大妄为之徒试图触碰禁忌问题,那么整个社会——这个离不开道德的社会——就会感到脚下的根基在动摇,继而群情激愤地扑向这个鲁莽的革新者。

到了这一步,很显然,这个族群归属于我的程度,比起当我的奴隶还要彻底。奴隶会诅咒身上的锁链,而我的臣民却会亲吻身上的锁链。至此,我已成功地将奴役的印记,不是打在他们的额头上,而是烙在了他们的良知深处。

唯有舆论能推翻这样一座罪恶的大厦。可是,既然每一块砖石都是禁忌,舆论又从何处下手呢?这就有待时间与印刷术的力量了。

上帝作证,我绝无意在此动摇那些将尘世磨难与天国极乐连接*(*relient)起来的慰藉人心的信仰!〔 religion(宗教)一词含有“重新连接人与神”之意。〕但是,有人滥用了这种不可抗拒的信仰倾向,这是任何人都无法否认的,即便是基督教世界的领袖也不能。依我看来,有一个标志可以辨别一个民族是否被愚弄。请审视一下宗教和祭司;审视一下,究竟祭司是宗教的工具,还是宗教是祭司的工具。

如果祭司是宗教的工具,如果他一心只想在世间弘扬宗教的道德与善行,那么他会是温和的、宽容的、谦卑的、仁慈的、充满热忱的;他的生命将映照出其神圣楷模的形象;他会在人与人之间宣扬自由与平等,在国与国之间倡导和平与博爱;他将拒斥世俗权力的诱惑,不愿与这世上最需要受制约的力量同流合污;他会是人民的人,是提供良言与慰藉的人,是顺应民心的人,是践行福音的人。

相反,如果宗教是祭司的工具,他就会像对待一件工具那样对待宗教:篡改、扭曲、以各种方式翻转,只为从中为自己榨取最大利益。他会把越来越多的问题列为禁忌;他的道德准则会像时势、人事与环境一样灵活多变。他会试图通过精心设计的姿态和架势来慑服众人;他会每天上百次地咕哝一些话语,这些话语的意义早已蒸发殆尽,最终只剩下一种空洞的形式主义。他会贩卖圣物,但分寸拿捏得恰到好处,不致动摇人们对圣物之神圣性的信仰,并且他会小心行事,民众越是明察秋毫,这类勾当就越要做得不着痕迹。他会插手尘世的阴谋诡计;他会永远站在权势者那一边,只要权势者也站在他这一边。总之,从他所有的行动中,人们都能认出:他并非想通过神职人员来弘扬宗教,而是想利用宗教来抬高神职人员;既然这般处心积虑必有所图,而在此种假设之下,其所图无非权势与财富——那么,民众受骗的确凿标志,便是祭司既富且贵之时。

显而易见,人们既可以滥用一种虚假的宗教,也可以滥用一种真实的宗教。甚至宗教的权威越是令人敬畏,这种滥用就越是肆无忌惮。但两者的后果却有着巨大的差别。滥用总是会激怒一个民族中健康的、开明的、独立的那部分人的反抗。信仰不可能不因此而动摇,而真实宗教的衰弱,比起虚假宗教对信仰的动摇,其灾难性要严重得多。

通过这种手段进行的掠夺,与一个民族的洞察力始终成反比。因为滥用的本性就是:只要有路可走,就会一直走下去。这并不是说在最无知的人群中就没有纯洁和献身的祭司,而是说,你要如何阻止狡诈之徒穿上法衣、野心之辈戴上主教冠呢?掠夺者遵循着马尔萨斯定律:他们会随着生存资料的增加而繁殖;而骗子的生存资料,就是受骗者的轻信。无论怎么探求,我们最终总会发现:舆论必须得到启蒙。舍此以外,别无灵丹妙药。

还有一种利用欺诈进行的掠夺变种,名为商业欺诈。在我看来,这个名称过于狭隘了,因为犯下这种罪行的不仅仅是那些掺假货物或短尺少秤的商人,还包括那些收取费用却提供有害建议的医生、故意把官司搞复杂以从中渔利的律师,等等。在两项服务的交换中,其中一方的服务“成色不足”;但在这里,既然接受的服务总是经过了事先且自愿的同意,那么显然,随着公众洞察力的进步,此类掠夺必然会日益消退。

接下来是公共服务的滥用,这是一个巨大的掠夺场,巨大到我们只能略窥一斑。

倘若上帝将人造就为一种独居的动物,那么每个人都只会为自己劳作。个人的财富将完全取决于他为自己提供了多少服务。

但是,既然人是社会性的,服务便在彼此之间相互交换。如果你愿意,也可以把这个命题反过来表述。

在社会中,有些需求是如此普遍、如此广泛,以至于社会成员需要通过组织公共服务来满足这些需求。安全的需求便是如此。人们共同商议,集体出资,以各种形式的服务作为报酬,支付给那些提供“保障共同安全”这一服务的人。

这一切并未脱离政治经济学的范畴:你为我做这个,我为你做那个。交易的本质并无二致,唯有报酬方式有所不同;但这一差异却有着深远的影响。

在普通的交易中,每个人都能对自己所接受的服务或所提供的服务进行评判。他始终可以拒绝交换,或者去别处交换;正因如此,拿到市场上的服务,必须是能被人自愿接受的服务。

但与国家打交道则不然,尤其是在代议制政府出现之前。无论我们是否需要它的服务,无论这些服务的成色是好是坏,我们都必须照单全收,并按它定的价格买单。

要知道,所有人都有一种倾向:透过望远镜的小端看待自己提供的服务〔放大效果〕,透过大端看待自己接受的服务〔缩小效果〕。如果我们在私人交易中没有“议价”这一保障,事情早就乱套了。

但在公共交易中,这种保障我们要么完全没有,要么微乎其微。既然国家是由人组成的(尽管如今有人暗示并非如此),它便同样服从这种普遍的倾向。它总想多为我们服务,提供的比我们要的还多,甚至将一些根本算不上服务的东西包装成真实的服务让我们接受。而这一切,都是为了反过来向我们索取服务或捐税。

国家同样服从马尔萨斯定律。它倾向于超出其生存资料的限度,它会随着这些资料的增加而膨胀,而维持它生存的正是人民的膏血。故此,那些不懂得限制国家行动范围的人民必将遭殃。自由、私人活动、财富、福祉、独立、尊严,所有这一切都将被吞噬。

我们必须注意一个关键事实:在我们向国家要求的服务中,首要的是安全。为了向我们保证这种安全,国家必须掌握一种足以压倒一切的力量,能够战胜所有危及安全的其他力量——无论是私人的还是集体的、内部的还是外部的。这种力量,一旦与我们在人类身上观察到的那种靠牺牲他人为生的不良倾向结合起来,其中蕴含的危险不言而喻。

正因如此,请看一看,自历史开端以来,政府因滥权和扩张而实施的掠夺,其规模是何等巨大!试问,在亚述人、巴比伦人、埃及人、罗马人、波斯人、土耳其人、中国人、俄国人、英国人、西班牙人、法国人那里,公共权力究竟为人民提供了多少服务,又从人民那里索取了多少服务?这种巨大的不成比例,足以让想象力为之战栗。

最终,人们发明了代议制政府。按理说,人们本可期待这种失序将如施展魔法般就此终结。

的确,这类政府的原则是这样的:

“民众自己,通过其代表,来决定他们认为适宜设立为公共服务的职能的性质和范围,以及他们打算为这些服务支付多少报酬。”

于是,攫取他人财产的倾向与捍卫自身财产的倾向便这样面对面地较量上了。人们本以为后者会战胜前者。

诚然,我确信这终将成功。但必须坦率承认,迄今为止,它尚未成功。

为什么?原因很简单,就两条:政府过于狡猾,而民众又不够聪慧。

政府是极其老练的。他们的行动有方法、有连续性,遵循着一套经过深思熟虑、并不断由传统和经验加以完善的方案。他们深入研究人性及其弱点。譬如,一旦他们察觉到国民有好战的本能,便会去煽动、激发这种有害的倾向。他们通过外交手段制造外部危险,然后便顺理成章地向民众索要士兵、水手、兵工厂和防御工事:甚至往往不用索要,只需坐等民众主动奉上。于是,他们便有了各种军衔、养老金和官职可供分配。为此,需要大量的钱;没关系,税收和国债早已伺机在侧。

倘若国民生性慷慨,政府便自告奋勇,要治愈人类的一切疾苦。他们声称将振兴商业、繁荣农业、发展工业、鼓励文艺、根除贫困,如此等等。而这一切,归根结底不过是增设职位、供养官僚罢了。

简而言之,其策略在于将那些纯粹的阻碍伪装成有效的服务;结果,国民付钱买来的不是服务,而是损害。政府膨胀到巨大的规模,最终吞噬了所有收入的一半。而人民则困惑不解:自己明明如此努力工作,也天天听说各种了不起的新发明能把产量翻无数倍,可到头来……自己依然是原来那个穷光蛋。

究其原因,当政府施展出如此老练的手腕时,人民却几乎没表现出一点聪明劲儿。例如,当人民被召唤去选举他们的权力受托人——也就是那些负责决定政府行动的范围和报酬的人——他们选了谁呢?他们选了政府的代理人。他们竟委托行政权力自己来设定其活动界限和索取数额。这就像《贵人迷》里的主人公,把自己该穿什么、穿多少的决定权,全盘托付给了……他的裁缝[3]。

然而,情势日趋恶化,人民终于睁开了眼睛——但只看到了病痛,却没看到药方(还没到那一步)。

统治是一份如此甜美的行当,以致人人心向往之。因此,人民的顾问们总是不停地对人民说:“我们看到了你的苦难,并为此痛心疾首。如果换我们来统治,情况就会不一样。”

这个阶段通常极为漫长,充满了叛乱与骚动。若人民战败,战争的费用便加到了他们的负担之上;若人民获胜,政府的人员换了,但滥权依旧。

这种状况一直持续,直至人民最终学会认清并捍卫自身的真正利益。于是,我们总是回到这一点:唯一的出路,在于公众理性的进步。

有些民族似乎天生就是政府掠夺的绝佳猎物。在这些国家里,人们丝毫不看重自身的尊严和自身的能量,要是没人管着他们做每件事,他们就不知道怎么活了。我虽游历不广,却也见过一些这样的国度。那里的人们认为:如果国家不搞试验农场,农业就无法进步;如果国家不办种马场,马匹很快就会绝迹;如果国家不规定该学什么,父亲们就不会教育孩子,或者只会教给他们伤风败俗的东西,如此等等。在这样的国家里,革命可能会接二连三地爆发,统治者如走马灯般更迭。但是,被统治者却依然只能任凭统治者摆布(因为我所指出的这种心态,恰恰是政府赖以构成的材料),直到最终人民意识到:最好还是让尽可能多的服务,回归到利益相关方通过议价进行交换的范畴。[4]

我们已经看到,社会就是“服务的交换”。它本应只是优质且诚信的服务的交换。但我们也注意到,人们出于巨大的利益驱动,不可避免地倾向于夸大自身所提供的服务的相对价值。事实上,我认为这种漫天要价的唯一制约,只能是服务接受者的自由接受或自由拒绝。

由此便出现了这种情况:某些人诉诸法律,让法律去削减他人这种自由选择的天然权利。这种类型的掠夺就叫特权或垄断。我们必须厘清其起源与本质。

每个人都知道,他带到市场上的服务,越是稀缺,就越受重视,报酬也越高。因此,每个人都会乞求法律的干预,企图将所有提供同类服务的竞争者驱逐出市场——或者,同样的道理,如果某项服务的提供必须依赖某种特定工具,他就会要求法律赋予他对该工具的排他性占有权。[5]

由于这种类型的掠夺是本书的主要研究对象,在此我不拟多谈,仅作一点评论。

当垄断仅为个别现象时,它确实能让那个被法律赋予特权的人发财。于是,可能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各个劳动者阶级,不是致力于推翻这个垄断,而是纷纷为自己也要求一个类似的垄断。这种性质的掠夺一旦体系化,就变成了对所有人最荒谬的愚弄,其最终结果是:每个人都以为自己能从一个被彻底掏空的总体市场中拿走更多

更不用说,这一奇特的体制还会在所有阶级、所有行业、所有民族之间挑起普遍的对立;它要求政府行动进行一种持续不断却又始终捉摸不定的干预;它从而大大助长了前文所述的种种滥权;它使所有产业都陷入一种无可救药的不安全感之中;它更让人们习惯于将自身生存的责任归诸法律,而非自己承担。实在难以想象,还有什么能比这更剧烈地扰乱社会了。[6]

自我辩护

有人会说:“为什么要用‘掠夺’这个难听的词?它不仅粗鲁,而且伤人、惹人恼火,让那些冷静温和的人也站到你的对立面,更会让争论变得恶毒。”

我要郑重声明:我尊重每一个人;我相信几乎所有保护主义的支持者都是真诚的;我不认为自己有权去怀疑任何人的个人操守、细腻情感或博爱之心。我还要重申,保护主义乃是一种共同谬误的产物,一种灾难性的产物;对此,所有人,或者说绝大多数人,既是受害者又是同谋。但这并不妨碍我指出事物的本来面目。

试想一下,如果有一个像第欧根尼那样的人,从他的木桶里探出头来,说道:“雅典人啊,你们役使奴隶来伺候自己。难道从未想过,你们这是在对自己的同胞施行最不公正的掠夺吗?”

又或者,一位护民官在罗马广场上这样讲话:“罗马人啊,你们所有的生存资料,都建立在对各国人民的一轮又一轮的劫掠之上。”

毫无疑问,他们所说的不过是无可争辩的事实。然而,我们是否就能据此断定,雅典和罗马城里住的尽是无耻之徒?就能断定苏格拉底、柏拉图、加图、辛辛纳图斯这些人物都卑劣可鄙?

谁会有这样的想法呢?但是,这些伟人生活在一种让他们意识不到自身不义的环境之中。众所周知,亚里士多德甚至无法想象一个没有奴隶制的社会能够存在。

到了现代,奴隶制一直存续至今,却并未在种植园主的灵魂中激起多少良心上的不安。军队曾充当大规模征服的工具,亦即大规模掠夺的工具。但这是否意味着军队里就没有道德敏感的士兵和军官?实际上,他们之中不乏个人品行端正之人,甚至可能比一般工商业从业者更为注重操守;这些人仅仅想到偷窃便会面红耳赤,宁愿面对千次死亡也不愿堕入卑鄙之行。

该受谴责的不是个人,而是那个裹挟着他们、蒙蔽着他们的普遍运动——这是一种整个社会都难辞其咎的运动。

垄断亦是如此。我控诉的是这个系统,绝不是个人;是整个社会,而非其中的某个成员。既然连最伟大的哲学家都曾对奴隶制的罪恶性产生错觉,那么农民和制造商对限制性体制的性质和后果产生误解,又何足为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