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险来了,会带来什么?有什么影响?谁受益?

马上,五险之外的第六险来了,叫长照险。

也就是长护险,全名叫长期照护险,目的是解决失能人员(不论年纪)的专业照顾问题。

也将会与其他五险一样,成为每个月都要上缴的费用,计划三年内铺开,起始费率不算高,全国基准总费率:0.3% 左右(按缴费基数计算)。

就算是上海这种缴费基数高达七千的地方,也就是每个月21块钱。

当然以后如果不够,按照其他社会保险的经验,会不断上升。

如果出险了,怎么处理?

与其他保险不一样,他不是发钱,而是采取服务产品实物供给的方式,由专业的长期照护机构进行服务,当然,能享受多少,还是按货币计价。

比如,一个失能人员,一个月可以享受七天的上门或到机构接受照护服务的权益,可能总价值XXXX元。

根据当下的计划,有重度失能人员迫切需求的36项服务纳入了长护险支付范围,包括协助进食、沐浴、口腔清洁等20项维持基本生活所必需的生活照护类,以及吸痰、导尿等16项基础性的医疗护理类项目。

同时,也有报销比例。

职工报销约70%,居民50%;居家通常再上浮5%–10%。而全托型,基金支付*60%–70%*,个人承担床位 / 膳食费(自费)。

还有社区型 ,白天送到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晚上接回。最主推的模式是,定点机构派护理员 / 护士上门,时长每周 3–7 次,每次 1–2 小时。

好了,题目出完了,现在请问各位,很多朋友看我的文章也看了很久了,你可以现在停下来不往下看,而是开始思考一个问题,在这个制度下,谁受益,谁受损?或者说,这个制度下面,会导致什么样的一种结果。

你先思考几分钟,进行推理,然后再来看我的分析,看看,你的分析与我的分析是否一致。

好,接下来,我开始我的分析。

先要来定性,长护险,基于社会保险一直的思路,即他是一种共济型社会保险,什么意思呢,其实很容易理解,就是民间凑份子,婚丧嫁娶,中国古代就有这种习俗,在古代,这个不叫人情往来,而是一种家族成员之间的共济行为,也就是一方有事,八方来援。

长护险也有这个特点,他只不过是将这个范围扩大到全国了。

某人因为失能,需要护理,于是全国人每个月缴几十块钱,这些钱集中起来,给到失能者以消费券的形式派发,让他们可以去照护机构消费一些服务。

如果按前五险的模式,他和份子钱相比,会有一个性质上的区别,那就是他是强制的。份子钱是家族内部基于人情关系的,虽然是习惯,但并不是强制,而社会保险是必须要交的。

长期照护险与医保,有类似的地方,有保险的意涵在其中,也就是这是一种概率性的意外风险。五险里面,没有保险意涵的险种是养老保险(因为人人都会老,没有概率性);失业保险(因为失业后要不要马上找一份工作,也是由意愿决定的,谁能阻止你去跑外卖呢);生育险(因为生孩子是主动行为,不能叫风险)。

好了,以上我先对长照险进行了分析,结论是,长照险是一种,全国人民凑份子钱模式(共济)、以强制缴纳为方式(税收性质),给到少数有失能风险的人发生消费券(财政转移性质)为形式的一种社会共济保险模式。

接下来,就要分析,参与保险者中,谁将会在这个制度中受益。

大家第一反应,肯定是老年人,老年人失能的人占比可多了。但你们忽略了进行支付的方式,是实物消费券模式,老年人失能的比例虽然占比高,但是,在这套制度下面,他们并不是最大的受益者。

第一大受益者是因残障导致的失能者

这一类人群,从儿童到老人都有,他们长期由家庭进行照护,他们照护的时间可以长达几十年,与老人往往只在终末期失能不同,他们失能的时间不仅长,而且是一个长期的家庭负担。

而失能的定义,不仅仅是卧床不起,包括了生活的很多领域,包括视听障碍,移动障碍,认知障碍等等,这意味着有大量的残疾人都纳入了这一体系。他们往往是需要数十年的照护支持。

第二大受益者是老年失能者。

由各种疾病导致的无法自理的老年病患者,他们可以持有消费券,获得照护机构的一些专业服务。

以上分析对吗?对,也不对。

为什么,因为这不是现金支付,而是服务的消费券模式。既然是服务的消费券,你能否得到这个服务,到决于你的住所周边,有没有这样的专业照护机构。

这样的机构可以肯定地认定,一定由当下的医院体系来提供。

那么,离医院最近、周围医院更多的失能者,他们能获得的真实的服务,就会更多,相反,离医院更远,医疗不发达的农村失能者,他们能获得的真实的服务就会更少。

再进一步分析。

家庭条件更好的人,得到的实际价值也会更高。为什么?

因为你去机构里接受照护服务,也是需要有条件的,家庭里需要派人陪护吧,需要有人送过去吧,即使有少数服务是可以上门的,家庭里还需要有人来陪同协助吧。

家庭条件更好的家庭,愿意付出家庭中劳力成本、时间成本来获得这种更为专业的照护服务,而相对更贫穷一些的家庭,他们的要获得这些服务的代价对他们来说,也构成了一定的负担,这个负担,会导致他们更少地去接受服务,哪怕明面上是不花钱的。

比如,一个农村老人,就两夫妻在老家,孩子们都在外工作,一个部分失能,另一个照顾他同时还要做点农活,有能力送到10公里外的卫生院去、还要陪同,这可能需要车辆、需要一个年轻人陪同协助,他们使用这张消费券就是有更高的门槛的。

而一个城市老人,由于城市里交通更为方便(哪怕没有车打个车就去了,或有发达的地铁和公交),照护机构离家可能只有两公里,同时,孩子可能也在城市工作,送起来更为方便。

所有的失能人士 ,城市与农村其得到这一服务的代价都是有区别的。甚至在很多农村人看来,一些关系到长期健康的照护服务,就是自己搭把手的事,与其这么麻烦的去卫生院,不如自己处理还更方便。

再看报销比例,城市职工可以报销到70%的比例,而城乡居民可能是50%。且不论报销比例的多少,我们来分析在这种模式下,谁更受益。

假设,一个月的照护费用八千,某失能职工,报销后,需要支付2400元(30%),这个失能职工月退休金四千,他是可以支付得起的。如果收入更高呢?他甚至可以天天住在里面。

他请个保姆可能要六千,现在只有2400,还是专业的医疗机构。

同时,一个农民,即使和他一样,报销也是七成,自己支付2400元,他的支付能力就弱于这个失能职工,这时,他选择这种服务的可能性就更低。

你看,在这种制度下,所有人都交一样多的钱,表面上看起来,所有人都可以享受一样的服务,但实际上,不同的居住环境,不同的收入状况,他们实际上得到了消费券的实际价值是不一样的。

好,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因为这种模式违背了保险的基本原理。

你买商业健康险,保险公司会问你年龄、病史、生活习惯。一个20岁的健身小伙,和一个60岁的吸烟者,保费天差地别。为什么?因为他们的风险不同。保险公司要把风险相似的人分在一个池子里,精确计算概率,这样才能定价公平,也让低风险的人不至于被高风险的人占便宜。这叫大数法则和风险细分。

如果是保险公司来制定这个长护险,他不会把不同收入的人放在一个服务池里,他会制定不同收入人群的服务方式,以确保没有人占到另一群人的便宜。

比如富人的,就进专业医疗机构,保费高;而收入更低的人,服务就缩减,找最重要的服务来提供,保费就低。这样不同收入的人群,在不同的池子里。

长护险和医保有同样的问题,它没有进行风险细分,这就必然导致有人受益,有人受损。

并且,受损的更大概率是收入更低的人群。

长照险将来的运作,还需要看是市统筹、省统筹还是全国统筹。

在中国,搞市县自己筹资来做,会有很多麻烦的问题,比如,年轻人在广东打工,交的长照险交在了当地,老了后不少农村人回老家了,他要怎么享用?而他打工的地方,户籍人口往往收入更高,会消费更多的服务。而他的老家,收入更低,服务机构的数量和能力可能远远不如。

如果全国统筹一样有麻烦,一二线城市里的残障人士和老年人,可能大量使用这个基金里的服务,而更广泛的农村,可能无人问津。

当然最后要分析真正的受益者,就是很多机构都可以申请参与服务,从而拿到这一笔钱,因为这一笔钱是以消费券的方式发给居民,然后由政府直接拨款到机构的。这个最大的受益方,反而是不需要详细分析的。

我们需要承认,这个制度的初衷是为了解决不少家庭长期照护的难题的,但经济学分析,不分析目的,只考虑手段会带来什么后果。

好了,现在你看完我的分析,再对照自己的分析。你的分析和我的分析,有何区别呢?评论区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