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货应该打,低价凭什么打?
这两天,“全网最低价为什么必须叫停”成了热门话题。
9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文化和旅游部,对美团、抖音、京东、携程、同程、飞猪等在线酒店预订平台进行行政指导,要求平台防范独家合作、“全网最低价”等所谓“内卷”问题。几天前,市场监管总局又公布了一批“打击劣质低价”典型案例。
“劣质低价”“全网最低价”“低价内卷”,这些词放在一起,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印象:价格太低,本身就是一种危险。消费者贪便宜,企业拼低价,最后质量下降,行业受损,所以需要有人出来叫停。
这套说法听起来很顺。问题也恰恰出在太顺。
因为它把三件完全不同的事情混在了一起:假冒伪劣,违反合同,以及低价竞争。
假货当然应该打。欺诈当然应该承担责任。未经授权擅自修改商家价格、把补贴成本强行转嫁给商家,也应当按照合同和产权边界追究责任。
但低价凭什么打?
如果一种商品真实、合格,交易条件公开,经营者愿意卖,消费者愿意买,仅仅因为价格太低,就应当被怀疑、被约谈、被限制吗?
这才是今天真正需要说清楚的问题。
01、问题究竟是低价,还是欺诈?
先看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案例。
其中一个案件涉及电动车头盔。经营者通过4个拼多多店铺和1个抖音店铺,以9.9元至10.9元的价格销售头盔。商品页面冒用CCC认证标志,宣称符合国家标准,还伪造了厂名、厂址和产地。经检验,相关产品的系带宽度、佩戴装置强度、吸收碰撞能量和耐穿透等关键项目不合格。官方公布的累计网销金额约101万元,现场还查扣了一万多个涉案头盔。
这当然应该追究。
但请问,这个经营者真正的问题是什么?
是价格只有9.9元,还是伪造认证、伪造厂名、虚假宣传并销售不合格产品?
答案非常清楚。即使他把价格提高到99元、199元,上述行为仍然是欺诈。反过来,如果另一家企业通过改进工艺、扩大产量和降低流通成本,生产出符合公开承诺的合格产品,即使卖9.9元,也没有侵犯任何人的财产。
价格可以成为调查线索,却不能成为有罪证据。
价格异常可能提醒消费者谨慎,也可能提示检测机构进一步核验。但最终需要证明的,仍然是产品是否虚假、承诺是否兑现、他人的身体和财产是否受到侵害。
不去准确追究这些行为,反而把案件概括成“打击劣质低价”,会悄悄改变问题的性质。
原本需要打击的是欺诈,最后受到怀疑的却变成了低价。
02、把低价和劣质绑在一起,是一种危险偷换
低价商品中当然可能有劣质品。高价商品里同样有假货、智商税和名不副实。
质量与价格之间存在关系,却不存在一个由外部观察者事先确定的固定比例。消费者购买一件商品,也不只是在购买“最高质量”。他可能在质量、价格、包装、品牌、便利和售后之间作出不同取舍。
一个收入不高的家庭,愿意购买功能简单但符合承诺的产品;另一个消费者愿意为品牌、设计和服务支付溢价。这都是个人根据自身处境作出的选择。
所谓“优质优价”,如果只是描述市场现象,没有问题。如果它被变成一种监管目标,问题就来了。
谁来定义什么叫“优质”?谁来决定某种质量应当对应什么价格?谁又能知道一个消费者愿意为了省下20元,放弃哪些附加功能?
监管者可以查看成本表,却看不见消费者心中的价值排序。行业协会可以计算平均价格,却无法知道某家企业是不是发明了更便宜的生产方式。现有企业可以抱怨利润太薄,却不会主动承认自己成本太高。
当“低价”与“劣质”被捆在一起,所有高成本企业都会得到一个现成理由:不是我效率低,而是对手恶性竞争;不是消费者不愿为我的成本买单,而是市场需要治理。
结果就是,假货没有因为价格提高而消失,消费者却先失去了便宜的选择。
03、“全网最低价”也要先问是不是自愿
再说平台的“全网最低价”。
如果平台未经商家授权,利用技术工具擅自修改价格;如果合同约定补贴由平台承担,平台却偷偷从商家结算款中扣除;如果平台隐瞒规则,使商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承担损失,这些都不是价格问题,而是违约、欺诈或者侵占财产的问题。
谁受到损害,谁提供证据;损失是多少,就返还、赔偿多少。问题回到合同,责任才有边界。
但如果平台公开提出:你要获得某种流量、排名或服务,就要提供全网最低价;商家了解条件以后自愿接受,这首先是一项交换。
商家想要平台的用户和流量,平台想向消费者提供价格优势。双方都可以接受,也都可以拒绝。拒绝会有机会成本,却不等于受到了暴力胁迫。
有人会说,大平台太强,商家根本不敢拒绝。
这种说法把“别人拥有我需要的资源”,偷换成了“别人有义务把资源按我喜欢的条件给我”。平台没有权利拿走商家的客房和收入,商家同样没有权利要求平台无条件提供服务器、品牌、技术和流量。
规模大、谈判能力强,不等于拥有公权力。平台仍然要靠消费者持续下单,也要承担错误决策带来的亏损。真正可以罚款、查封、吊销许可并把统一规则强加给所有人的,才是不能退出的权力。
所以,判断是否侵犯权利,不能看哪一方更大、更有钱,而要看有没有欺诈、违约、侵占和暴力。
04、消费者为什么需要低价?
反对低价的人,最喜欢替消费者担心。
他们说,消费者今天占到便宜,明天就会被低质量反噬;平台今天补贴,明天就会涨价;企业今天降价,明天整个行业都没有利润。
可普通消费者为什么选择低价?
因为工资是有限的。因为省下来的十元、二十元,可以购买别的商品,可以给孩子交资料费,可以承担通勤和房租,也可以留作储蓄。
对收入较高的人来说,几十元也许无足轻重。对大量普通家庭来说,价格下降就是生活边界扩大。
消费者当然可能买错。低价商品也可能不耐用。但一个成年人有权根据自己的知识、预算和风险偏好作出选择,也应当承担选择后果。自由不是保证每一次选择都正确,而是承认没有人比当事人更有资格决定自己的钱怎样花。
如果商家说了假话,就让它为假话负责。如果产品造成可以证明的损害,就让责任人赔偿。如果消费者只是买到了一个功能少、包装简单、使用寿命较短但符合承诺的便宜商品,别人凭什么说他受到了伤害?
以保护消费者为名减少消费者的选择,最后通常只剩下一件确定的事情:消费者必须多付钱。
05、真正可持续的低价,来自资本积累
低价并不天然来自偷工减料。人类生活水平的提高,本来就是一个商品越来越便宜、选择越来越多的过程。
一件商品能够降价,往往因为企业投入了更好的机器,改进了工艺,扩大了生产规模,减少了库存和运输浪费,或者建立了更高效的供应链。
这些变化从哪里来?
来自储蓄与资本积累。有人没有把今天生产出来的财富全部消费掉,而是把资源投入厂房、设备、研发、仓储和员工训练。生产过程变得更长、更复杂,每个劳动者能够配合使用的资本品更多,单位时间的产量才会上升。
庞巴维克分析资本时讲得很清楚:更迂回的生产方式需要等待,却可能带来更高产出。米塞斯进一步指出,资本不是凭空出现的一堆货币,而是过去储蓄形成的生产结构。
企业降低成本以后,并不会自动把全部好处让给消费者。真正迫使它降价、改善质量和增加服务的,是竞争。
竞争者不断试图用更少资源满足同一种需求。谁做得到,谁就获得订单;谁长期浪费,谁就亏损甚至退出。消费者每一次购买,都在重新分配企业可以控制的资本。
限制低价,就是削弱这个过程。它保护的不是质量,而是现有成本;保住的不是消费者利益,而是高成本企业的利润空间。
06、亏本销售,为什么不需要监管者替股东操心?
还有一种常见说法:企业低于成本销售,先把竞争者打死,最后再垄断涨价。
这个故事很有传播力,却不能替代经济分析。
企业低于成本销售,首先消耗的是自己的资本。只要资金来自股东自愿投入,亏损就会持续惩罚错误判断。股东愿意拿自己的钱补贴消费者,消费者为什么不能接受?
企业可能是为了推广新品,可能是为了清理库存,可能是为了形成规模,也可能纯粹判断错误。外部观察者无法仅凭某个阶段的价格,断定它将来一定能够垄断。
即使它以后涨价,消费者也会减少购买、寻找替代品,利润还会吸引新的资本和竞争者进入。除非准入许可、特许经营和法律壁垒把后来者挡在门外,否则高价本身就在召唤竞争。
真正值得追问的,从来不是“企业为什么敢亏”,而是“新企业为什么不能进入”。
如果进入障碍来自行政许可、牌照数量、地方保护和合规成本,正确方向是拆掉这些障碍,而不是先禁止现有企业降价。
以防止未来涨价为理由禁止今天的低价,等于让消费者现在就按较高价格付款,只为保护一种尚未被证明的担忧。
07、谁最害怕低价?
消费者通常不害怕低价。最害怕低价的,是成本更高的竞争者。
这并不说明所有抱怨低价的企业都心怀恶意。竞争确实痛苦。库存可能贬值,原有渠道可能失效,过去还能赚钱的生产线可能突然失去订单。
但市场经济从来不是保证每一家生产者都舒服。它保证的是消费者可以决定谁继续获得资源。
米塞斯所说的消费者主权,不是说消费者永远聪明,而是说在市场经济中,生产者必须服从消费者用购买和拒绝购买作出的裁决。企业家只是暂时受托管理资本。利润说明他过去的判断暂时得到消费者认可,亏损则要求他纠正错误。
一旦高成本企业可以把竞争描述成“内卷”,再请求权力限制低价,利润和亏损的纠错功能就被削弱了。企业不再首先研究怎样减少浪费、改进产品,而是研究怎样证明竞争对手“不理性”。
罗斯巴德批评反垄断和价格干预,原因就在这里。自由市场中不存在一个可以由专家客观计算出来的“正常价格”或“竞争价格”。高价可能反映稀缺,低价可能来自效率,也可能来自企业家的错误判断。只有后续的利润和亏损,才能检验这些判断。
让行政机关替代这个过程,企业最终竞争的就不再是消费者,而是规则解释权。
08、价格一旦被定罪,消费者就失去了主权
价格高了,可以被指责牟取暴利。价格低了,可以被指责恶性竞争。价格和别人相同,又可能被怀疑协同行为。
如果每一种价格都需要证明自己“合理”,企业家就无法根据消费者需求自由试错。小企业不敢靠低价获得第一批客户,大企业不敢拿利润补贴新业务,商家不敢快速清理库存。
市场表面上会更“有序”,消费者却会发现促销少了、选择少了、价格更整齐了。
价格越整齐,未必越公平。它也可能意味着竞争被压平了。
真正保护消费者的办法,不是替消费者规定该买什么价格,而是守住清楚的边界:商家不得欺骗,平台不得违反合同,任何人不得侵占他人财产;除此之外,让经营者自由报价,让消费者自由选择,让错误判断由亏损承担。
假货为什么应该打?因为它用虚假信息取得了消费者的财产,破坏了自愿交易的前提。
低价为什么不该打?因为只要信息真实、产品符合承诺、交易出于自愿,低价正是经营者争取消费者的方式。
这两者之间,不是程度差异,而是性质不同。
结语:打假,不要打低价
一个卖假头盔的人,不会因为把价格提高十倍就变得诚实。一个把成本降到同行十分之一的企业,也不会因为价格太低就变成罪人。
判断一项交易是否正当,只需要问几个问题:信息真实吗?承诺兑现了吗?合同被遵守了吗?别人的身体和财产受到侵害了吗?
不要再问:这个价格看起来是不是太低。
价格不是道德判决书,更不是行政机关替消费者挑选商品的工具。它是经营者提出的条件,也是消费者用自己的钱作出的回答。
把欺诈和低价混为一谈,最容易。准确追究造假者,同时容忍别人卖得比你便宜,才是真正尊重市场。
假货应该打。欺诈应该赔。违约应该承担责任。
但低价凭什么打?
当低价开始需要被权力批准,消费者失去的绝不只是一张优惠券,而是决定自己怎样生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