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是价值观吗?不!伦理学是逻辑学
奥派读书圈里,只要一提到“伦理学”,或者是提到什么“应然”、“实然”,就有一些人把伦理学异化为神学。
他们认为,伦理学要么是一个板着脸的老学究,手里拿着戒尺,告诉你这也不许做,那也不许做,因为这叫“道德”;要么就是一个虔诚的牧师,指着天上的神说,你必须这么做,因为这是神的旨意。
米塞斯在理论与历史一书中,的确强调过,价值观是千变万化的,声称人类必然要有同一种价值观的,那只是宗教。
因此,不少奥派同学会认为,伦理学就是一碗“鸡汤”,或者是一套“紧箍咒”。
甚至不少人在骂罗霍派就是邪教。
它好像是专门用来束缚人的,是反人性的,是只有圣人才在乎的东西。
但在霍普的理论大厦里,伦理学根本不是什么道德说教,也不是神学布道。
那是什么呢?
打个比方,它更像是土木工程学,或者是互联网的TCP/IP协议。
这听起来有点不可思议吧?伦理怎么会跟工程、跟协议扯上关系呢?
这就是今天我要强调的观点。
伦理,是社会构成的底层逻辑代码。它不是在教你做一个好人,而是在教人类这个物种,如何避免集体毁灭。
一)不是“我想”,而是“必须”
先来讨论一个哲学上的大词儿,叫“实然”和“应然”。
休谟老爷子当年提了个问题,把后来的哲学家折磨得够呛。
他说,事实是什么样(实然),和我们应该怎么做(应然),这中间有一道鸿沟,推导不过去。比如,你可以说“人都有牙齿”,这是事实;但你不能直接推导出“人应该咬人”,或者“人应该吃肉”。
但是,这道鸿沟其实是被我们人为夸大了。
为什么?因为我们把“应然”理解成了“主观愿望”。
比如我说,“我觉得大家应该相亲相爱”,这是我的主观愿望,这确实没法从物理世界推导出来。
但是,如果我们换一种工程学的思维呢?
想象一下,你是个工程师,你要造一座跨海大桥。
实然是什么?是万有引力,是材料力学,是风速和水流。
应然是什么?是如果你想让这座桥不塌,你就必须把桥墩打到多深,你就必须用什么标号的钢筋。
你看,这里的“必须”,这里的“应然”,它是道德说教吗?
工程师会对钢筋说:“你要做一个有道德的钢筋,你要善良,所以你要支撑住大桥”吗?
当然不会。工程师只会说:“为了实现‘大桥不塌’这个目的,根据物理规律,你应当具备这样的强度。”
这就是霍普眼里的伦理学。
他们所说的“应然”,指的不是“神说要这样”,而是“逻辑上的必要性”。
人类社会,就好比那座大桥。
人类社会的“万有引力”是什么?是稀缺性。
只要我们还生活在地球上,只要是多人生活在同一个地方、生活轨迹存在交集,只要不是生活在天堂里,资源就是不够用的。
你吃了这个苹果,我就不能吃;你占了这块地,我就不能占。
这就是最底层的“实然”。
在这个“实然”之上,我们人类有一个共同的目的,那就是“活下去,而且活得更好”。
怎么才能活得更好?靠分工,靠合作。
好,逻辑链条来了:
前提A(实然): 资源是稀缺的,人与人之间存在潜在的物理冲突。
目标B(目的): 我们想通过社会合作(而不是相互屠杀)来生存和发展。
结论C(应然): 为了在稀缺的世界里实现合作,我们必须有一套定分止争的规则。
这套规则,就是伦理,就是产权制度。
所以,你看,霍普说的“应然”,指的是伦理上的正当性。
这个正当性,不是因为它符合某种审美,也不是对某些人的道德说教,而是因为它是维持社会存在的唯一逻辑解。
如果没有这套伦理,没有私有产权,没有互不侵犯原则,结果是什么?
结果不是我们变成了“不道德的人”,结果是社会这个东西本身就消失了。我们退回到了丛林,退回到了野兽的状态。
所以,千万别把他们的理论当成神学。
神学需要你信仰,而工程学只需要你懂逻辑。既然你想造桥(社会合作),你就得尊重力学(伦理规则)。这就叫“不得不”。
一些指责罗霍派的人,说罗霍(罗斯巴德、霍普)是邪教,邪教需要逻辑吗?
二)伦理是社会的操作系统
我们再把视角拉近一点。
很多朋友对“伦理”这个词有抵触,觉得它是虚头巴脑、千变万化的东西。
我们可以换个词,叫“协议”。
互联网之所以能成其为互联网,是因为全世界的计算机都遵守一套TCP/IP协议。这套协议规定了,数据包该怎么发,握手该怎么握,丢包了该怎么重传。
这套协议有“价值观”吗?它主张“真善美”吗?
没有。它极其冷酷,极其客观。
但它是互联网存在的前提。
如果没有这套协议,所有的电脑都在自说自话,都在乱发信号,那互联网瞬间就崩溃了,变成了无数个信息的孤岛。
霍普想告诉我们的是:伦理学,就是人类社会的TCP/IP协议。
这个协议的核心功能,只有四个字:定分止争。
大家想一想,人类社会最可怕的解体因素是什么?是冲突。
分工交易的前提,是和平。
但由于稀缺性,冲突永远存在。百货大楼里的金子,人人都想要。在欲望无穷的人类世界,稀缺性是永恒性的存在,也就注定了人类基于稀缺性的冲突隐患也是永恒的。
不是“我看你不顺眼”这种心理冲突,而是“我要抢你的饭碗”、“我要占你的房子”这种物理冲突。
只要有两个人以上,只要资源有限,这种冲突就是必然的。
如果每次发生冲突,我们都靠拳头解决,那谁还敢种地?谁还敢盖房?谁还敢交易?
没人敢。因为你今天种的粮,明天就被抢了。
那时候,分工不存在了,交易不存在了,人类文明的大厦,瞬间就坍塌成废墟。
为了防止这种解体,我们需要一套“逻辑思维体系”。
这套体系要告诉我们:当我和你在争夺同一个东西时,逻辑上谁是对的,谁是错的。
注意,是逻辑上,不是情感上,也不是力量上。
霍普的“先占原则”就是这样一个逻辑工具:谁先占有,谁拥有。
为什么要这样?不是因为先来的人道德高尚,而是因为这是唯一能避免冲突、又能让资源被利用起来的规则。
如果是“后来者居上”,那大家都别干活了,等着抢别人的现成货,最后全饿死。
如果是“全人类共有”,那我想吃口饭得经过60亿人同意,最后也得饿死。
所以,这套伦理规则,它不是在教你怎么“做人”,它是在说明社会中的人要用什么规则才能“共存”。
它不是在向你灌输某种高尚的价值观,它是在为你提供一个“防撞系统”。
就像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
这不仅是法律,这也是伦理。
为什么要遵守?因为我们热爱红色讨厌绿色吗?不是。
是因为如果我们不遵守这套规则,马路就会变成地狱,谁也别想回家。
霍普的理论,就是在为人类社会绘制这张“交通图”。他们指出的“应然”,就是“为了不撞车,你应当靠右行驶”。
这哪里是说教?这是生存的刚需。
三)面对反社会者,我们需要“杀毒软件”
这时候,肯定有朋友要问了:
“你说的逻辑都对。但是现实世界多复杂啊!有的是不讲逻辑的人,有的是杀人放火的强盗,还有那些发动战争的疯子。你跟他们讲伦理,讲逻辑,有用吗?”
这个问题问得好。这其实是对伦理学最大的误解之一。
很多人觉得,如果一套伦理学不能让坏人变好,或者不能让罪恶消失,那这套理论就是失败的,就是书呆子的空想。
但是,霍普会告诉你:错了。伦理学的目的,从来不是消灭坏人,而是识别坏人。
咱们还是用电脑打比方。
电脑里有操作系统,也有病毒。
病毒的存在,能证明操作系统是错的吗?能证明TCP/IP协议是神学说教吗?
不能。
恰恰相反,正是因为有了正常的“协议”,我们才能定义什么是“病毒”。
如果没有任何规则,电脑里所有的代码都在乱窜,那你根本不知道谁是坏的。
只有当我们确立了“伦理上的正当性”——比如,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互不侵犯原则是底线——我们才能拿着这个标准,去扫描现实世界。
这时候,伦理学就成了一个“逻辑分析工具”,或者说,它是一套“杀毒软件”的病毒库。
现实世界上,确实总会有反社会者存在,并且永远会有。
强盗会抢劫,诈骗犯会骗钱,甚至某种庞大的组织会以公共利益的名义侵犯个人财产。
他们都在做“实然”的行动。
这时候,如果没有霍普这套严密的伦理逻辑,我们会陷入什么境地?
我们会陷入相对主义的泥潭。
强盗会说:“我抢劫是因为我穷,我有理。”
这个很正常,至今,都有人在说,一个社会如果让人吃不起饭,那么抢劫就是无罪的。 比如,有人说读书人偷书不算偷。
更广泛流传的是,通过政府抢劫富人的钱进行二次分配是正确且正当的。
诈骗犯会说:“我骗他是因为他笨,这是智商税。”
某种组织会说:“我征用你的房子是为了城市更漂亮,这是大局。”
如果你没有一套先验的、逻辑必然的伦理标准,你就会被这些话术绕进去。你会觉得:“哎,好像也有道理啊,好像也没那么错啊。”
这就是是非不分,这就是社会解体的前兆。
但是,一旦你掌握了霍普的逻辑工具,情况就不一样了。
你将可以用这一套逻辑分析工具来分析这些行为的表象。
你会指出:
“不对。不管你的理由多好听,你违背了‘先占原则’。”
“不管你的初衷多高尚,你违背了‘互不侵犯原则’。”
“你的行为在逻辑上是反社会的,是在破坏社会合作的基础。”
这就是伦理学的真正威力。
它不是用来感化强盗的,它是用来剥夺强盗的合法性的。
它用逻辑证明:这些反社会行动,不是“另一种生活方式”,也不是“另一种价值观”,它们是社会的癌细胞。
一旦我们确立了这个判断,社会作为一个整体,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启动免疫系统——也就是法律和武力,去清除这些癌细胞。
所以,千万别小看这个“逻辑分析工具”。
没有它,我们连谁是敌人、谁是朋友都分不清。
没有它,我们连什么是“正义”,什么是“暴行”都定义不了。
四)我们为什么要重申这种“硬核”伦理?
说到这里,有人可能会说,这套理论太冷酷了,太理性了。
但我恰恰觉得,在这个时代,我们特别需要这种冷酷的理性。
为什么?因为我们现在的社会,充满了太多的“滥情”和“伪伦理”。
我们经常听到各种各样的呼吁,都是以“伦理”的名义:
为了环保,我们应该禁止这个;
为了公平,我们应该限制那个;
为了某种抽象的情怀,我们应该牺牲个人的权利。
这些呼吁,听起来都很感人,都充满了“道德的光辉”。
但如果我们用霍普“逻辑工具”分析一下,你会发现,很多所谓的“善行”,在底层逻辑上,恰恰是在破坏社会合作的前提。
比如,如果我们为了所谓的“结果平等”,去随意剥夺勤劳者的财产。这听起来很道德,对吧?
但在逻辑上,这否定了“先占原则”,否定了“自我所有权”。
一旦这个逻辑成立,所有人都会停止创造,开始争夺存量。
社会合作的链条就会断裂,最终的结果是所有人都陷入贫困。
这难道是道德吗?不,这是逻辑上的反社会。
霍普的理论帮我们剃掉了那些依附在伦理学上的、花里胡哨的、甚至有毒的“价值观赘肉”。
它让我们回归到伦理学最朴素、也最坚硬的内核:定分止争,保障合作。
它提醒我们:
所谓正义,不是让每个人都开心,也不是实现某种乌托邦。
所谓正义,就是守住那个“让社会不解体”的逻辑底线。
这个底线就是:这是我的,那是你的;如果不经同意,谁也不能动谁的。
就这么简单。
这听起来一点都不浪漫。
但正是这个朴素的逻辑,支撑起了我们头顶的摩天大楼,支撑起了我们将货物卖到地球另一端的贸易网络,支撑起了人类文明的全部繁荣。
总结一下。
当霍普和金塞拉在谈论“实然到应然”时,他们不是在做哲学游戏,更不是在当神棍。
他们是在像一个负责任的系统架构师一样,在大声疾呼:
“嘿!别乱改底层代码!那行代码虽然看着不起眼,但如果你删了它,整个系统就崩了!”
当然有人会说,哪崩了,福利制度就是剥夺某人的财产给另一个人花,这么多国家哪里崩溃了?
这个崩溃不是指人类彻底进入丛林,而是指,这一逻辑彻底执行下去,就将导致社会崩解。
如果福利主义的逻辑彻底执行,会如何?
今天对亿万富翁征税,剥夺他的财产,明天亿万富翁在被剥夺财产后变成了中产,后天就继续对中产剥夺财产,给穷人花,大后天就只能对穷人中更富一点的剥夺财产,均分给所有人。
人民公社就出现了,然后社会解体。
这就是法律作为社会必然组成部分的意义。法律不是统治者的鞭子,法律是这套逻辑体系在现实世界中的物理投影。它的任务,就是在一片混乱的现实中,强制执行这套“防崩溃协议”。
霍普提供的,就是这样一套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