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假,也要领导带头?
近日,河南省多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的通知》,要求领导干部带头休假,推动全员应休尽休。相关报道还提到,单位要建立年度休假台账、推行AB岗轮休,对因工作需要未能安排休假的职工,依法支付相应报酬。
河南不是第一个这样做的地方。天津、陕西、安徽、贵州、浙江、云南等地,也出台过类似文件。
这类政策背后有一套非常熟悉的逻辑:大家没有时间消费,所以要推动休假;大家不敢休假,所以要领导带头;只要休假多了,旅游、餐饮和零售就能被带动起来。
听起来很有道理。
但它把因果关系完全说反了。
人们之所以能够休假,不是因为有一份文件批准他休息,而是因为社会已经积累了足够多的资本,使他即使暂时停止劳动,也能继续获得食物、住房、交通、医疗和其他服务。
闲暇不是行政部门发放的福利。闲暇是一种昂贵的消费品。
没有生产,哪来休假?没有储蓄和资本积累,又拿什么供养闲暇?
01、闲暇不是免费的
一个人一天只有二十四小时。
他把一小时用于工作,就不能同时用来睡觉、陪伴家人、旅游或者打游戏;反过来,他把这一小时用于休息,也就放弃了这一小时可能获得的收入。
这就是闲暇的成本。
米塞斯在《人的行为》中分析劳动时指出,人不会为了劳动本身而劳动。劳动带来收入,收入可以换取他想要的商品和服务;闲暇则直接满足他的休息、娱乐和生活需要。一个人在劳动与闲暇之间如何选择,取决于他对两者的主观评价。
有人愿意少赚一点,多陪孩子。有人正在偿还房贷,宁愿多工作、多拿钱。有人喜欢朝九晚五,有人愿意在项目高峰期连续工作,再集中休息。
哪一种选择更正确?
没有标准答案。
政府部门不知道,企业也不知道,经济学家更不知道。只有行动者本人,才知道此刻的一小时对他意味着什么。
所以,当舆论说劳动者“不愿休假”是一种需要纠正的现象时,首先要问一句:他是真的不愿休,还是更愿意用时间换取收入?
如果是后者,强迫他休假并没有增加他的福利,只是替他作出了另一种选择。
02、真正缩短劳动时间的,是资本
两百年前,大多数人每天劳动很长时间,仍然只能勉强维持生存。今天,很多人每周工作五天,还有周末、年假和各种休闲活动。
这种变化首先来自法律吗?
不是。
它首先来自生产力提高。而生产力提高,来自储蓄、资本积累和企业家的持续改进。
一个农民只靠双手耕地,工作再久,产量也很有限。有人减少当期消费,把粮食、材料和劳动保存下来,制造犁、拖拉机、灌溉系统和收割机以后,同一个人才可能在更短时间内生产更多粮食。
博姆-巴维克把这种过程称为更迂回的生产。机器、电脑、工程设备、运输网络和管理软件,本质上都在用更长的生产准备和更多资本,换取未来更高的劳动生产率。
产量增加以后,同样的生活资料不再需要所有人从早干到晚。社会才有可能释放劳动时间。
换句话说,闲暇是资本买出来的。
你休假时仍然有外卖可点、有高铁可坐、有酒店可住、有电力和网络可用,是因为无数设备、库存、技术和他人的劳动在继续支撑你的生活。一个贫穷社会即使宣布一年休假两百天,也不会因此拥有富裕社会的生活。
法律可以把“休息”两个字写进日历,却不能替社会生产休息期间需要消费的财富。
03、休假不能创造消费
推动错峰休假的一个重要理由,是提振消费。
这个说法尤其值得警惕。
消费需要两个条件:时间和购买力。只有时间,没有收入,人们最多在家休息,不会凭空增加旅游、餐饮和购物支出。
购买力又从哪里来?
来自生产。一个人先为别人创造价值,取得收入,才有能力消费别人生产的商品。企业先把产品卖出去,获得利润,才有能力支付工资。整个社会也是如此:生产是消费的前提,储蓄是扩大生产的前提。
不能把消费看成一台需要行政部门按下开关的机器。
强制企业增加带薪休假,也不会凭空创造一笔“假期收入”。员工休假期间拿到的钱,仍然来自企业收入。企业如果无法通过更高效率覆盖这笔成本,就只能减少利润、提高价格、降低其他工资,或者减少招聘。
成本不会因为被称为“福利”就消失。
有人可能会问:既然带薪休假能够增加福利,为什么不规定更多?如果五天很好,五十天是不是更好?如果未休假支付三倍工资能够保护员工,为什么不是五倍、十倍?
答案很简单:因为每增加一天休假,都要有人承担机会成本。法律可以决定由谁先付款,却不能消灭这笔成本。
对于财政供养的单位,休假成本可以由预算承担;对于处在竞争中的企业,工资、休假和人员配置必须接受客户付款的检验。领导干部能够带头休假,不等于每一家现金流紧张的小企业都具备同样条件。
拿公共部门的运行方式,为所有企业作示范,本身就忽略了两种组织完全不同的经济约束。
04、企业与员工之间,首先是契约
劳动者不是企业的财产。
他的身体、时间和劳动能力属于自己。他不愿意继续工作,可以拒绝,可以辞职。任何人都无权强迫他终身为某一家企业服务。
同样,企业的资金、设备和经营机会,也不属于员工。企业没有取得劳动者人身的所有权,劳动者也没有因为入职,就取得企业未来收入的永久请求权。
双方交换的,是一段时间内的劳动服务与报酬。
这就是劳动契约。
罗斯巴德和霍普讨论私有产权与契约时,反复强调一个简单的伦理边界:每个人可以处置自己的身体和正当取得的财产,合作必须建立在同意之上。
尊重契约,当然不是允许企业赖账。
企业承诺了工资、奖金和休假,就应当履行;员工已经提供了劳动,就应当获得约定报酬;任何一方存在欺诈、暴力、胁迫或者拒绝履行已经作出的承诺,都应承担责任。
但执行契约,与替双方制定契约,是两回事。
前者保护同意,后者取代同意。
当法律统一规定工资之外还必须包含多少假期、怎样休、未休如何补偿时,它实际上改变了劳动交易的价格。它不再只是要求双方说话算数,而是在双方谈判之前,就替他们写好了一部分合同。
问题在于,不同人的偏好不同,不同企业的经营条件也不同。
酒店、旅游和零售行业有明显旺季;工程项目有抢工期;初创企业现金少、任务多;成熟企业流程稳定、人员充足。有人更重视假期,有人更重视现金收入。为什么所有人都要接受同一种安排?
如果劳动者重视休假,他可以选择休假更多的企业,也可以用一部分工资交换更灵活的时间;如果企业需要员工在特定时期工作,就要用更高工资或者其他条件吸引他。只要允许更多企业竞争劳动者,工资、工时和休假都会成为企业争夺人才的条件。
这才是真正尊重个人。
不是把每个人想象成不会选择、必须被统一照顾的孩子,而是承认他有能力判断自己的时间值多少钱。
05、强制福利,首先伤害弱者
很多人认为,员工相对企业处于弱势,所以必须用强制规定保护员工。
可强制福利最容易伤害的,恰恰是议价能力较弱的人。
企业招聘一个人时,不会只计算到手工资。社保、休假、培训、管理以及未来解除关系的成本,都会进入用工决策。成本越高,企业越谨慎。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人仍然容易被录用,刚毕业的年轻人、转行者和能力暂时难以判断的人,则更容易被挡在门外。纸面福利增加了,现实岗位却可能减少。
大企业可能有能力建立AB岗、做休假台账、承担人员冗余。小企业则不一样。一个十人的公司少一个人,影响可能就是十分之一;项目型企业在关键节点少一个工程师,可能直接影响交付和回款。
如果不允许双方根据真实情况协商,企业就会用外包、临时合作、自动化和更少的正式岗位规避刚性成本。这与提高解雇成本的后果完全一样:看上去保护了已经在门里的人,却抬高了门外人的进入成本。
企业不是一个取之不尽的口袋。每一项由企业承担的法定福利,最终都要由股东、消费者和劳动者共同支付。
06、真正让人敢于休假的是什么?
一个人敢不敢休假,根本上取决于三件事。
第一,他的劳动生产率是否足够高。单位时间创造的价值越多,他越有能力用更少时间获得所需收入。
第二,他有没有储蓄。储蓄越充足,他越能承受暂时停止工作的成本,也越不必依赖某一份工资度过每个月。
第三,市场上有没有更多工作机会。企业越多、资本越充足,雇主越需要争夺劳动者,一个人就越不必因为休几天假而担心失去全部收入来源。
这三件事没有一件能够靠“领导带头”实现。
它们依赖企业家改进生产,依赖个人储蓄,依赖产权得到尊重,依赖资本可以自由进入,依赖企业能够按照消费者需求调整经营。税费越少,管制越少,资本积累越快,劳动者才可能同时获得更高收入和更多闲暇。
真正富裕的社会,不是法律规定的假期最多,而是普通人即使少工作一些,也不会立即陷入生活危机。
这种自由不能印在文件里,只能由真实的生产能力托住。
结语:闲暇必须由资本托住
休假当然是一件好事。工作不是人生的全部,人们有权选择陪伴家人、旅游、阅读,或者什么都不做。
但正因为闲暇珍贵,才更要说清楚它从哪里来。
它不是谁批准的,也不是谁带头带出来的。它来自储蓄、企业家的投资,以及机器、技术和管理改善。
资本积累得越多,人们单位时间能够生产的财富越多,闲暇才会越来越便宜。反过来,如果税费、管制和强制成本不断消耗资本,即使纸面假期越来越多,普通人也只会越来越不敢休息。
企业与员工之间真正需要的,不是更多统一安排,而是清楚的产权、可靠的契约和充分的退出权。
承诺过的,就履行。没有承诺的,就允许双方协商。谁也不能强迫劳动者工作,谁也不能强迫企业购买它不愿购买的劳动条件。
一个成年人如何分配自己的时间,是他的自由;一家企业如何购买劳动服务,是它的经营判断。只有让双方对自己的选择负责,劳动关系才可能从对立回到合作。
休假不需要领导带头。
闲暇需要资本托住,自由需要契约托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