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不爽的事都召唤神龙来解决,权利就是这样一步一步失去的

杯葛这个词,是发源于英语boycott,音译为后为杯葛,然后在港台地区盛行,意思是集体抵制的意思。

最近发生在中国的一件比较有名的杯葛事件,就是司马南西凤酒事件。

无数讨厌司马南的人,看到西凤酒请司马南来做商业活动,就在网上发视频或留言表达杯葛的意图——自己声明或呼吁别人不喝西凤酒。

这就是一种杯葛行动。

反面司马南的不少粉丝们,碰到他们不爽的事,看到他们不爽的人,他们的处理方式,就不是用杯葛,而是直接呼唤神龙。

比如很多人看到某人的行动不爽,甚至直接要求抓起来,枪毙,这些呼吁,都不是自己能做到的,而是直接要求权力机关出面,试图毁灭这个人。

这些人也经常声称,这是我的言论自由,凭什么你们可以杯葛司马南,我却不能要求权力机关来抓你们这些反司马南的人。

财产权即自由,一个人的人身权也是财产权的一部分,这种言论是财产权的延伸吗?当然不是,一个主张从肉体上消灭无罪者、关押无罪者的主张,怎么能称得上自由呢?

杯葛与这种反自由的言论最大的区别在于,杯葛是要付出代价的。

比如,某个电视台播放了让你极不爽的内容,比如,就是请了司马南去上电视节目,并且电视台的主持人对他极尽赞美。

杯葛就需要减少自己的消费选择——我不看这个电视台的节目了,这是一种行使自己消费者主权的行动,消费者当然可以基于任何理由不买商家的产品,但这个行动是有损失的,也即,即使这个电视台节目再好,我也不看。

但呼唤神龙来管制,是没有任何个人代价的,他不愿意牺牲任何个人的消费选择,而是选择了呼吁政府来管一管。

抵制有的时候有用,有的时候没有用。

比如,你不喜欢杨笠,你可以不看她所在公司的脱口秀,可以不买他代言的产品,这都是你的消费者主权。

但如果这家脱口秀公司有的是客户,不在乎你,甚至,你越是反对,他的流量越大,那么,你的抵制是没有任何作用的。

你可以抵制请她做商业活动的企业,从而影响她个人的商业收入,这个一点问题都没有。

消费者有这个权利,基于任何理由不买产品。

你同样可以不喜欢沙白,不管你在道德上如何批判她,你也可以杯葛他,如果视频号放她的视频,你就不用微信,用这个方法去抵制平台,要求平台把她的内容下架。

当然,平台也可以不理你,你的杯葛可能无效,也可能没有几个人跟着你一起杯葛,但没关系,人生之不如意,十之八九。

不要把自己的想法看得太重要,达不成,就达不成嘛,世界不能围着你转,不能都按你的想法来运转。

喊打喊杀的人,就往往有一种自己当上皇帝的状态,看到这个人说的话不合他意,就叫着要抓起来,要查一查,你谁呀,龙子龙孙?还是心理幻觉?

世界不围着你转呀,你只是普通百姓罢了。

但这种幻觉之所以存在,因为他们事实上成功过很多次了。

这些事,就不细说,懂得中国舆论当代史的人,都明白。

魔戒人人都爱,一句话,一个行动,就有可能让对方灰飞烟灭的感觉实在是太好了,因此,有一些人乐此不彼。

有一些自媒体大V,则早就享受过这种感觉,为什么烧伤超人阿宝直接说,让沙白的视频传播是政府监管部门的失责呢?

他的意思不就是在说,我才是主子,你们这些奴才怎么不按我说的办呢?应该把沙白这种人从网上赶出去呀!

你还真别说他不行,不管是沙白家里人,还是平台所为,沙白的视频的确就是清空了,他就做到了。

阿宝坐在家里,洋洋得意呀,你看,我说让谁消失就让谁消失,这感觉多好。

毛星火,不就是试图攫取这种权力吗?

他在网上的各种言论,不就是试图将公检法部门,变成他的工具吗?他实际在说,听好了,听我的,去把莫言抓起来,关个十年八年的。

他们能做到吗?有时,他们是能做到的。

穿着和服,最后被警察直接处理,不就是这种言论的直接后果吗?

我不反对杯葛某款网络游戏,不反对杯葛沙白,不反对杯葛和服,那是你的自由,我反对不着。你爱如何行事,喜欢吃猪肉还是喜欢吃牛肉,与我无关。

但你要是要求政府部门(权力)去处理他们,那就与我有关了。

因为,权利就是这样一步一步失去的。

拜托,学会杯葛吧,学会抵制吧,别什么事都去找神龙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