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歧视普遍存在,正常的经营方式被监管就是权力扩张

价格歧视是产权范畴,呼吁监管就是权力扩张的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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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同一刀削面馆,因为对本地顾客一碗面收7元,对外地游客收11元,被几位游客在网上反映“阴阳菜单”。大同市云冈区市场监管局对该面馆进行立案调查,责令该面馆停业整顿。

首先,价格歧视是产权范畴,任何人无权干预。

我们完全无需理会举报博主说的各种细节问题,只需要直击根本地说明一个关键:这是个产权问题。

价格就是交换比率,商家可以定价,消费者可以不买。价格到底如何决定,取决于交换双方的边际效用和机会成本。只要是交换双方自愿交换形成的价格,就是合理的价格,并没有上帝视角下的“客观公正”的价格。

交换,是在交换什么呢?当然是在交换财产。

那么,商家对属于自己财产的产品有完全的主导权,爱定多少价就定多少价;消费者呢,爱买不买。这根本就不应该是行政干预的范畴。

别说7块和11块的区别了,这家店即便是规定,外地人不允许进入,本地人一律免费,那也是产权范畴,完全可以,自负其责即可。

世间无处不歧视,天下无人不歧视。产权即歧视。我不喜欢留长发的男人到我家里做客,商家不喜欢喝酒的人进来消费,我们小区不让有纹身的人进来,企业不要非985的、40岁以上的,这都是产权问题,完全没有问题。

产权是一种排他性的、对世的权利。就是说,产权人有权径自决定自己的财产如何使用,让谁进入不让谁进入,卖给谁不卖给谁,以多少价格卖。

如果不是这样,就天下大乱。你的财产,如何使用,怎么处分,你自己说了不算,必须听从别人的安排,那每个人就毫无自由可言,企业也就毫无经营自主权。

所以,不允许价格歧视,就是侵犯产权。“如果用一个字概括自由,那就是财产”。

其次,消费者主权与个人主权。

我们常说消费者主权。这是从经济意义上,指市场经济条件下谁来“指挥”生产这个问题的;区别于计划经济下,由一个中央计划机构武断而任意地决定生产什么和如何生产。

市场经济中的商家,必须迎合消费者偏好才能存续和盈利,由此,市场经济让所有企业为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而生产,造福了所有消费者。计划经济下,之所以消费者没活路,就是因为那种状况下,企业的生产根本不用考虑消费者想要什么,而是看上级高兴不高兴。

但这并不是说,消费者就有权来决定生产者如何做,真正的权利主体,当然是产权人。这就是“个人主权”。

当一个商家,不论以什么原因,决定不迎合消费者偏好而生产,他完全有权这样做,只要他觉得代价可以承受,他就可以在产权范围内径自偏离大众轨道,选择自己喜欢的生产生活和经营方式。这正是个人自由的体现。

财产如何使用,产品如何定价,选择跟谁交换,这是个人权利。个人权利对应的就是自我负责,自己承担代价。

商家之所以不会如此“任性”,就是因为市场经济的利润机制,在时刻提醒他,你在满足自身偏好的同时,在多大程度上偏离了同胞的需求,盈亏机制,就是对他最好的警示。

你可以歧视这个蔑视那个,这是你的个人主权,但是那就会流失利润,这就是你的行为的代价。明明一个黑人生产力高,你因为不喜欢黑色皮肤非要雇佣一个生产力低的白人,那么你就是把这个黑人推向了竞争对手的怀抱,那会导致你利润下降甚至亏损。明明统一定价可能会实现更好的销售额和较高的综合利润率,但你非要歧视性定价,你可以这样做,但是那样的结果就是让自己损失利润,并且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因此,完全不用担心,由于有了个人主权,商家就为所欲为了。因为绝大多数商家搞生产,并不是为了自己的消费偏好,而是为了追求利润。只要他追求利润,那么他就会权衡利弊得失,就必定要迎合消费者的偏好。

这也说明,市场机制才是消除歧视的根本办法。因为道德说教是无用的,诉诸利益动机,才最管用。

第三,价格歧视普遍存在,这是商家正常的经营方式。

对本地人卖7块,对外地人卖11块,这种价格“歧视”——中性词,即价格上的区别对待——完全是正常的经营行为。是商家趋利避害、实现经营效果最大化的一种方式。我是一个陕西人,假如我在深圳开了一个面馆,对来自陕西的乡党打五折甚至不收钱,关监管部门和别人啥事呢?

对这种行为进行打击,市场经济将立即被摧毁。因为几乎没有一个商家没有搞价格歧视或者变相的价格歧视。

再说,火车票对学生有优惠,要不要管?苹果手机开学季对大学生也有优惠,要不要管?移动电信联通,对学生有优惠套餐,要不要管?公交车地铁对老年人有优惠,要不要管?

各种商场,对会员有优惠;各类商品,都面向不同的群体,有不同的定价。这再正常不过。

扩展开来,一种商品在国内和国外,由于产业和补贴政策,有不同的定价,监管部门怎么不去管?政府说,本地户口才可以买房,外地户口不能买,这可比价格歧视厉害多了,你管一下试试看。城里的房子可以自由转让,农村的土地却不能转让,美其名曰害怕农民成为失地农民,这种赤裸裸的区别对待,为什么不去管?不正常的事情不管,却欺负一个正常经营的小面馆,算什么?

如果真的要消灭价格歧视,那就实际上是消灭了市场竞争,消灭了市场经济本身。这就意味着,苏联中央计划机构的官员们每天忙着给数万种商品在“定价”,定到最后,排队买面包了。

第四,巨婴博主,是权力扩张的共犯。

现在是一个大民主的时代,每个人都是记者,都可以利用强大的网络形成舆论声势,逼迫权力机构为达成自己的目标服务,实际上就是把行政权力当成自己的打手。这届网友爱举报,就是在借助民主和舆论施压的手段实现自己的目标。

这几个举报“阴阳菜单”的博主,是很贱很贱的人,吃个面,都要寻求神龙出手干预,这就是把权力部门当成自己的亲爹。那他亲爹过段时间不高兴了,回过头抽他几耳光子,就是他应得的。

权力是如何扩张的呢?有人总是将其归结为执掌权力者的贪婪和欲望,这倒也不全错,因为掌权者总是有最大的动机来扩张自己的权力。

但是,权力并不是他们想怎么扩张就怎么扩张的,必须有民意的支持。没有民意支持的权力和法令,就一文不值。

正是这些巨婴博主这样的人,不断地呼吁权力出手干预经济,权力才有了“正当”的理由和民意基础去扩张自身。他们本来想扩张呢,但是苦于没有人支持,现在好,这帮巨婴一呼吁,瞌睡遇到了枕头,扩张得顺理成章了。

甚至,对于基层公务员来说,他们总想多拿钱少干事,本来这种鸡毛蒜皮他们根本就懒得管,现在有人不断在呼吁,他们就不得不管,因此就掌控了干预经济的权力。

当大家都在呼吁管一管,那么就会建成一个掌管一切的全能政府。

一切呼吁管一管的人,都在客观上是扩张扩张的共犯和狗腿子。想想看,假定政府现在出台一条法令,说男人留长发要被罚款500,如果根本没人理会,那这条法令就是一个笑话。但恰恰这时候,有一帮信奉“强权即真理”的人,在街上看到哪个男人留长发了就去举报,这时候政府就有了足够的理由去实施处罚,而其他人觉得,这事情跟自己无关。这条法律就生效了。

法律真正的生效日期,并不是它规定的日期,而是大众认可的日期。

现在我们社会经济中出现的各种干预主义政策,你往前回溯,没有一项不是大众呼吁的结果。封控、打击教培,打击网络游戏精神鸦片,房地产限价限购,反对资本,整顿职场劳动法等等,哪一项不是大众支持的结果呢?一项政策不可能像孙猴子一样从石头缝里蹦出来,它总是有着民意基础才会出现。

反过来,当大众不再支持某项政策,这项政策就形同虚设,或者直接土崩瓦解。

因为,权力不是唯物主义的枪炮,而是大众观念决定的。观念决定政策,观念决定历史。长期来看,没有不符合公众舆论的政府这回事。

昨日之呼吁,今日之政策;今日之呼吁,明日之政策。所以,不要推卸自己的责任,不要说一切都是政府的错,政府行为,都是大众观念决定的。不改变大众观念,光想着换一个人,没用的。

最后,监管部门的权力,真的太大了。

这样一件小事,直接责令停业整顿,难道不觉得过分吗?

现在中央一直在要求,保护民营经济发展,要推动经济复苏,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一个区一级的市场监管部门,因为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就可以直接让一个商家关门停业,请问这样搞,经济怎么可能复苏,民营经济怎么发展,就业怎么安排,市场的信心从何而来?

对待这样的举报,应该旗帜鲜明地说:这是市场经营主体的产权范围,我们无权干预。这才是真正提升市场信心的最佳宣言。

各级基层部门,现在最怕的就是舆论,最怕的就是被追责。那么大不了,把商家叫来谈谈话,告知一下,满行了,何必在这些鸡毛蒜皮上大开杀戒?

当然,我们从不指望他们有这样的认知,也从不指望监管部门能做什么好事。而是要在边际上阻止其做坏事。这就是要写文章批评各种干预政策的原因。

企业已经够难了,民生已经够难了,收敛一下吧,不要成为破坏市场经济、阻碍经济进步的罪人。大众也要知道,你每呼吁一次管一管,就是在减少自己的福利,就是在往计划的方向迈进,就是在往自己的头上套上枷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