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经济学角度:如何减少犯罪?
看到消息,令人极度震惊,向遇难的同胞哀悼。支持公安机关依法履职,让犯罪分子接受法律的正义审判。
任何社会,都有反社会的人,在可见的未来,这无法避免。对待反社会的人,约翰·洛克说,他们已经偏离人类理性和公道的准则在生活,那么可以当做老虎和狮子一样被毁灭。这也正是警察机构存在的必要性,他们的作用就是严厉镇压反社会分子,维护和平合作的社会秩序。
这种暴力分子,开车撞向无辜同胞,无差别攻击,令人发指。那么必须在查明事实真相后,杀无赦。
知识阶层和白左圣母非常恶心,在此类案件发生后,他们不是想着如何惩罚肇事者,而是在表演自己的“博爱”情怀。他们说什么废除死刑,再死一个于事无补。这是什么屁话!杀人犯在剥夺别人生命的时候,可从来没有这么想过。为什么对待失去生命的无辜同胞如此绝情,却对一个夺走同胞生命的犯罪分子如此宽容?谁允许你代表受害者去宽容和原谅了?受害者家属凭什么还要继续纳税供养他的仇人坐监狱到死?
他们说什么原生家庭,婚姻不幸,说什么某个罪犯的处境艰难。谁没有原生家庭问题?谁家没有烦心事?谁处境就好了?难道这就是杀人的理由?一个人的成长、对待社会的方式,终究是自己的事情,懦夫才会不断地把责任推给别人。
还有更进一步的,说犯罪不是个人的事情,而是社会的事情,然后找一大堆社会因素,要求我们每个人反思。这就完全是无赖。我又没有犯罪,我反思个毛线?什么样的社会,都有好人和坏人,若这样无限追溯,可以追溯到秦始皇那里去。犯罪讲究的是直接因果关系,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就这么简单。说社会有问题,社会是谁?难道唯独杀人的人无罪,没有犯罪的组成社会的人反倒有了罪?
暴行就是暴行,没有理由。不论背后的成因多么复杂,动机是什么,施暴者是什么实际情况,伤害都已经实际发生。刑罚理论和有些专家总是站在施暴者角度思考问题,站在整个“社会”视角去分析所谓“社会效应”,显得自己很深刻、很高尚,可是那是非常冷血和无聊的表演,而且是不学无术。为什么不站在受害者的角度想一想,他们又有何辜?你为什么杀人,对受害者来说很重要吗?一点都不重要。难道因为所谓社会背景、他的特殊处境等等,就可以无视实际的损害,受害者就必须原谅?在任何情况下,对施暴者的惩罚还是原谅,都是受害者及其家属的权利,不应当由他人去代表受害者的意志,以什么名义都不可以。
太悲惨了,令人极度痛心。我们社会经济高速繁荣40年,治安良好,是全世界最安全的国家,这是多么珍贵的环境。许多平常的幸福,只有失去的时候才知道它的珍贵。惟愿人们能够正确归因,找准问题的根源,才能有的放矢采取可行的对策。
那么,如何防范此类恶性事件再次发生?
首先,发展才是硬道理。
就是要按照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改革开放,促进经济进步。
许多人把发展问题理解为唯经济论,一切向钱看。他们不理解经济学,不了解社会发展演进的基本原理和内在逻辑。一个社会的经济发展,背后的逻辑必然是:自由度提升,资本积累增加,劳动分工精细,和平合作的纽带紧密。否则的话,发展的成果——财富增加、物质福利增进——从哪儿来的呢?
而人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们认识到,这样做对自己长远利益有利,暴力会损害自身长远利益,由此,人们选择了互不侵犯的黄金法则,放弃了暴力,实现了和平,也就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合作共赢,和谐稳定。
所以,你可以认为发展的成果是物质现象,但是那是表面上的。经济进步,是人类的主动选择,是理性心智的结果,是精神的现象。
一栋摩天大楼、一条高速铁路、一个高科技产品,它们是物质现象吗?不,没有背后的自由思想、人类和平合作等精神因素,天天你抢我,我炸你,哪里会有这样的物质成果?南部非洲国家贫穷落后,是因为他们的精神气质没有支持自由市场,阻碍了物质成果的诞生。
暴力与自由市场绝不相容。崇尚暴力和强制的社会,不会有经济进步,只会成为躺在金矿上的穷人。
社会治安与经济进步密切正相关,且相互强化。越是发达国家,治安就越好;越是经济进步,社会就越和平。而其前提条件,都是干预减少,自由度提升。这不是经验总结,而是客观有效的经济学定律。引入各种变量,不会改变这条经济学定律,只能进行历史地理解。
从经验上,也非常容易观察。一个经济全面进步,资本不断积累,企业生产不断扩张,每个人都可以顺利找到工作、工资率节节攀升的社会,犯罪率会下降。
道理很简单,如果正常工作就能有体面的生活,谁还会去犯罪?犯罪也讲成本收益计算。
相反,一个社会若是经济衰退,找工作困难,在经济萧条的周期债务缠身,就会提升所有人的时间偏好,对未来的评值降低,就会诱发各类犯罪行为,这就是社会戾气的来历。
所以社会治安的改善,归根结底要靠发展经济。和平的环境,不是严刑峻法带来的,不是摄像头带来的,不是禁止汽车和刀具带来的,更不是发生某种恶性事件后,提出的技术方案就能解决的(例如监控到每辆车),而是经济进步的必然成果。
发展是硬道理,这个道理要反复讲,一直讲,讲一万年都不会错。
对于发展经济,没有人比中国人更有经验。40年空前繁荣的根源,一句话,就是产权保护、自由度提升。具体的办法,就是砍管制、少干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改革开放,奉行市场经济。
其次,要追求法律公正。
法律的精髓就是人人权利平等。不管是男人女人老人小孩,还是官员与平民,都一律平等。
法律如果偏袒任何一个群体,都将制造特权,导致社会分裂,增加犯罪动机。而且,所有被法律特殊保护的群体,实际上都事与愿违,最终都会害了他们。
只有按照客观伦理法则建立的法律,并依照良善的法律裁判,才能定分止争,消弭社会分歧,减少内心的怨气。
任何法律,都必须接受客观伦理的理性检验,凡是不符合产权伦理的法律,哪怕打着再高尚的名义,也必须坚持废除主义。
法国的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离婚,男方在财产分割上要遭受重大损失,而且要一直供养女方到重新找到对象。结果就是,男人防女人如防狼,都不结婚了。职场上的所谓防骚扰法案,让韩国男人求偶的时候,不敢对女方发三次以上短信,否则就身败名裂。给女职工超长产假,不准问女生婚姻和生育状况,结果就是没有企业敢招聘女性。
平等对待女性,才是对她们最大的尊重和保护。
第三,产权明晰,市场化安保,打造私法社会。
我们要理解一些最基本的经济学原理:
凡是产权不清,那就没有经济计算,就没有利润机制的约束,那么这项产业的管理者,就都是其临时代管人。他们不会在乎盈亏,不会在乎该物业的资本价值,反倒会在其任期内,不顾长远,榨干其资本价值。他们必定不会像私有产权人那样,尽职尽责地去管理财产,增加和维护该财产的永续价值,而是必然会得过且过。
凡是垄断,必然质次价高。不论垄断的是卫生纸、油盐酱醋,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能源、交通、教育和医疗,亦或是许多人认为理所当然的安保和司法,都必然如此。只要垄断,就必然倾向于收取更高的费用,提供最少和最差的服务。
上述经济学原理,亘古不变,任何时间任何领域,都适用。
私营的场所,会尽最大努力,维护每一个客户的安全,因为不这样做,就没有人光顾,它就会倒闭。市场化的安保机构,会尽最大努力,保护每一个客户的安全,道理同样,不这样做,就没有人给他们付费。保险机构,有最大的动力去保障每个人的权益,让每个人都更加安全,道理还是一样,因为不这样做,就没有人投保,或者它会赔死。
记住一条真理,你要想拥有物美价廉的商品,那就要让商家追求利润;你要想更加安全,就要让安保机构像企业一样运作,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利润机制,实现了消费者对生产者的驯服。没有利润机制,你所拥有的福利、安全、乃至生命,都要随时仰赖他人鼻息,并随时可能失去。
警察机构,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必须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警察机构必须垄断经营。那些把安保例外化、认为唯独它不能按市场经济原理办事的人,不妨把逻辑贯彻到底,那就没有什么能够市场化;也不妨去回顾历史,看看淘金热时期市场化安保如何运作,以及林肯到底为什么被刺杀。[淘金热,一个无政资社会的美好图景[平克顿侦探公司传奇与市场化安防的故事]
第四,增强自我防卫能力。
社会处于某种下行周期,人的时间偏好提高,弥漫着一种暴戾习气,那么少出门,少聚集,不去危险的地方,就是理性的选择。
每个人都是自己的身体和财产的排他性所有者,都有权利采取一切可能的手段击退侵权者的进犯,这是产权的应有之意。因此持有武器的权利不可剥夺。
持有武器,保护的从来是弱者。一个悍匪,如果面对人人武装的社会,本身就会有所顾忌;一个弱女子,如果持有武器,将立即与壮汉实现力量平衡。因为力量再强,强不过一颗子弹。
解除武装,将使人成为待宰羔羊;拥有武器,将遏止暴力的侵犯。限制武器,从来限制的是好人,而限制不了坏人,他们总有办法获取武器。
杀人的是人,不是枪。维护和平合作的秩序,不是去禁止武器,而是改变黩武的意识形态,让和平合作观念占领所有人的头脑。
以上种种,当然也不会完全根绝犯罪行为,但是就可以将犯罪行为降到最低。市场不是万能的,但市场从不失灵。
希望悲惨的事件不再发生,祝愿社会繁荣进步,和平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