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行为

人的特征,是行为。人,想要改变他所处环境的某些情况,使某个比较适合他的事态,取代另一个比较不适合他的事态。把人和他所知的其他一切生命与物体区分开来的那些表现和反应,全都是行为的一个一个例子,并且都只能从我们称为行为实践的观点予以分析。以人为主题的研究,就不属于生物学的部分来讲,始于研究人的行为,也终于研究人的行为。

行为,是有意的动作。它不仅仅是反应,而是价值判断所产生的反应,是瞄准某一特定目标的反应,并且是由一些关于特定手段合不合适的想法所指导的反应。讲到行为,就不可能不讲到因果观和目的因这两种范畴。行为是有意识的反应。行为是选择。行为是意志;行为是意志的一种表现。

行为,有时候被视为特指人的“为生存而奋斗”(struggle for survival), 而“为生存而奋斗”据称是一切生命共同的现象。然而,“为生存而奋斗”一词,用在一般动植物身上,只是一个比喻。如果有人想从这个比喻推论出什么意义,那就是在犯错。如果有人把“奋斗”词完全照字面意思用在一般动植物身上,那就等于认为,它们有能力感知一些威胁它们生存的因素,有意志决定要保存它们自身的健全完整,以及有心思能力寻找一些使它们得以保存健全的手段。

知识,从行为实践的观点来看,是行为的一个工具。它的功能,是给人建议如何努力,才能去除所感觉到的不适。人类从石器时代到现代资本主义时代的演化,在比较进步的阶段,对于一切事物的性质与根本意义,光是无知,不管相关的知识是否能实际应用在任何企图影响外在事物的手段或技术规划上,心里便也会产生不适的感觉。对人来说,生活在一个陌生的宇宙,光是对于它的终极、真实性质一无所悉,便会产生一种焦虑感。自有人类历史以来,去除这种焦虑和苦恼,并在一些根本事物方面安顿人心,便一直是宗教和玄学的宗旨。后来,启蒙时代的哲学和所衍生的学派向世人许诺,自然科学将会解决这方面所涉及的一切问题。无论如何,事实都是:沉思万事万物的根源和本质,沉思人性和人在这宇宙中的角色,是许多人所关切的问题。从这个角度来看,纯粹追求知识,完全没想到要凭借知识以改善外在的生活情况,也是行为,也就是想要达到某一比较惬意的事态。

另一个问题是:人心是否具备所需的能力,足以彻底解决此处所涉及的问题?有人也许会说,理性的生物性功能,是帮助人为生存而奋斗,以及帮助人去除所感到的不适。据说,任何超越这种功能所划定范围之外的步伐,都导致天方夜谭般的玄学猜想,既不可能证明为真,也不能驳斥为假。人,永远不可能无所不知。追求真理的步伐,不管方向如何,必定迟早且无可避免的,止于某一终极给定的因素或事物。

行为范畴,是吾人所有知识的根本范畴。它隐含逻辑的一切范畴,以及规律性和因果观范畴。它也隐含时间范畴和价值范畴。它涵盖人的生命特有的一切表现,也就是,涵盖人和一般动物共通的生理结构所衍生的表现之外的一切表现。人在行为时,人心会分辨自己和所在的环境——外在世界——并且尝试研究该环境,以便影响该环境中的事态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