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建嵘:中国农村还有前途吗?应该怎么做
这些年,总有人问我,今天的中国农村,到底还有没有前途。
我向来不愿简单作答。不是故作深沉,而是这个问题问反了。农村的前途,从来不是村落保不保的问题,而是农民作为公民,在城镇化里还有没有选择权、财产权、表达权的问题。
走了几十年田野,我亲眼见证无数村庄慢慢凋敝、人口持续外流,维系乡土社会的邻里人情、熟人联结,一点点松散、淡化。我对传统乡土的存续,有过审慎的悲观。但越看越明白,农村不会死,会死的是农民对自己土地、对自己和后代那点权利的掌控。
看待乡村,不能陷入要么衰败、要么振兴的二元误区。乡村发展有自身规律,城镇化有结构逻辑,制度有刚性边界,基层也有自愈韧性。但要真看懂,得从农民、农业、村庄、县域四层一起看。
一、农民困境:不是不愿回,是权利进不了城、资产出不了村
乡村所有问题,归根结底是人的问题。人的问题,归根结底是权利问题。
城乡公共资源长期失衡,教育、医疗、养老差着一截,这是老话。但更深的病根是,农民手里的地,只是种东西的地,不是能抵押、能流转、能继承、能变现的资产。
他要想进城,几乎是空手进。承包地不能押,宅基地不能卖,集体收益看不见。
他要想回村,村子里学校没了,卫生所没人,红白事都凑不齐人。
所以我一直说,城镇化不能是强迫人进城的手段。农民进城,应该是带着财产走,不是被发展指标赶走。
现在很多人处于三重悬浮。乡土留不住,城市扎不下,县城又接不住。
这不是农民不努力,是土地产权没理顺,城乡权益不打通。
新农人、乡村电商、乡土文旅,当然有点活气。但它们靠流量、靠补贴、靠热度,稳不住、铺不开。微观自救有意义,但改不了大趋势。
可大趋势归大趋势,趋势不该成为侵犯权利的理由。都要城镇化了,所以你的地权、成员权可以慢慢化掉,这是我最反对的逻辑。
二、农业困境:小农不是落后,是财产关系把农民锁在产业链底端
一说农业不行,就有人喊规模化、机械化、工业化。这是懒人逻辑。
中国地形这么碎,平原保粮,山地搞生态种养,丘陵搞特色农业,城郊搞景观农业。农业现代化本来就该是因地制宜的多元现代化,不是效率最大化一刀切。
家庭承包解决了温饱,没解决产权。农民有承包权,却没有完整的收益、抵押、转让、处分权。村委能谈价,资本能圈地,政府能征储,唯独土地承包户被挡在增值收益门外。
于是产业链短,加工弱,品牌被人拿走,高附加值全留在城里。不是农民不会种,是他种出来的东西,对应的完整权能并不属于他。
我不反对规模经营,但我反对两种现象。一是政府拿政绩推流转,把小农挤出去。二是市场主体通过股权整合吞并农户权益,农民逐步失去自主经营权,沦为被动受益的一方。
农民比官员更知道自己要什么。你给他完整权能,他自己会租、会合作、会入股、会退股。
三、村庄困境:可以收缩,但不能人走权灭
村庄空心、邻里松散、熟人社会退潮,我认这是结构性现象。普通农耕村、偏远村常态化收缩,不是悲情口号,是现实。
但学界和政策界一说有序收缩、体面转型,就把普通乡村定位成粮仓加生态用地,把人居价值、乡土文化、邻里温度全部归入非生产价值予以淡化。
乡村的尊严是生活出来的,不是规划图划出来的。
我见过太多地方。村合并了,老人被集中上楼,羊没有地方拴,祖坟远在山下,食堂饭菜不合口味,日常处处别扭。
这不是振兴,是用规划的体面掩盖生活的衰败。
所以我经常说,建制可以撤,但农民附着在土地、集体资产、成员身份上的权利不能跟着撤销。
承认大势,不代表漠视人文价值。正视收缩,绝不等于放弃农民尊严。
四、县域困境:不是县里不行,是权力驱动城镇化的末端被夹死
县城本该是城乡之间的枢纽。就近就业,补农业产业链,托底人居与权益。
可现实是村庄空心、县城悬空、农民悬浮。很多人简单归因于县域治理能力弱。这是表层看法。
真问题是,中国城镇化长期是权力驱动的城市化。政府当主角,拿地、融资、招商、考核、造城,农民是治理对象而不是主体。
省里控编控债、上收权限,市里虹吸产业与土地指标,上级考核重台账、重亮点,层层加压之下,县域处于权责最不对等的末端。权力向上集中、压力向下传导、成本最终下沉乡村、由农民承担,这就是县域承压、农民失语的核心机制。
所以县城不是该崛起而没有崛起,是被夹在层级中间。上面收权限,下面流失人口,自身背负层层考核。它成不了区域增长极,但可以、也必须成为权益枢纽、人居枢纽、兜底枢纽。
冷链、初加工、劳务服务、基层康养、基础医疗、新能源运维,这些业态产值不高,但意义不在于拉动GDP,而在让乡村不彻底断联、不彻底失序。
县城的使命不是带动乡村复兴,而是守住农民退出村落时最后那道权利接口。
至于这套层级结构为什么难以改革。粮食安全需要垂直管控,治理秩序统一要求人事财权上收,全局性改革成本巨大,现有考核工具短期内没有替代方案,这些现实约束我都承认。
但认清结构约束,不等于默认农民沉默具有合理性。体系承压,不能拿农民的权利垫背。
五、土地改革:底线可以守,但权能不能再冻着
土地是三农问题的总根子。
现在乡村改革最大的假象、最普遍的假改革,就是经营权放开流转,承包权却彻底僵化不动。集体资产名义上量化到户,增值收益和年度分红,常年落不到外出农民手中。看似盘活乡村资源,实则变相坐实人走权灭,用制度一步步稀释外出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权分置有好处。承包权稳定到户,经营权得以放活。但现实多为短期转租,经营主体缺少长期预期,农田水利、耕地提质这类长线投入就少有人做。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虽然可以入市,可规划、用途、审批门槛,把绝大多数村庄挡在门外,改革红利很难落到普通村民身上。
宅基地的矛盾最突出。权益和村民身份深度绑定,数亿平方米农房常年闲置,农民守着资产,却不能抵押、不能市场化处置。
两条红线,土地集体所有、粮食安全,短时间不会变动。但集体所有不等于行政所有,更不等于村干部所有。
在严守制度底线与粮食安全底线的前提下,改革必须动真格。集体所有权保持不变,耕地用途管制保持不变,必须把土地占有、收益、流转、继承、抵押的全套完整权能,依法、全面、平等固化到每一户农民名下。
不触碰顶层制度框架,不松动安全底线,只彻底纠正权能残缺的制度顽疾。让农民可以带着可估值、可流转、可传承的完整土地权益进城,不再空手城镇化。让土地流转、规模经营依靠农户自主选择,不再依靠行政推动与资本强制整合。让农业增值收益归种地人,让资产增值收益归权利人。
现在官方口径是适度盘活、严禁彻底市场化。我理解其中的风险顾虑,但只盘活不确权,农民拿到的只是租金。确权到户,农民拿到的是完整的公民财产地位。前者舒缓一时痛感,后者才称得上实质性改革。
六、制度破局:完善基层代议渠道,让农民有嘴、有账、有票
传统乡村自治依托地缘聚居与熟人社会维系运转,然而人口持续外流、村落持续收缩,地缘型治理根基已然消解。未来的乡村治理,不再依赖物理村落的空间聚合,而是需要依托产权归属与集体成员权益,构建稳固长效的乡村利益共同体。
而且,今天的农民早已不是利益均质的群体。在村务农群体、半工半耕兼业群体、常年外出务工群体、城市定居脱农群体,诉求各不相同。种地农户在意流转价格与耕地保障,外出农户在意资产保全与公平分红,在村大户在意规模经营空间。群体内部天然存在利益差异甚至利益冲突。
承认农民分化,不等于消解农民权利的普遍性。农民权利是统一的公民法定权利,利益表达必须分层实现。统一权利主体,对应分层表达机制,这是化解内在张力的关键。
统一的成员权、财产权、资格权,是所有农民共享的法定底线。差异化的诉求、博弈、表决,需要按照人群结构分层吸纳。不能用单一群体意志,替代全体农民的集体意志。
真正的破局方式,不在于新增机构,而在于做实现有制度,激活基层法治与自治空间,把法定权利落到地上。
这要求依托农业农村部门确权数据库,乡镇统筹、财政保障,把在村、兼业、外出、脱农但未退出成员权的人群全部锁定。人走,权不走。村撤,份额不灭。统一固化权利资格,解决分化之后资格混乱的根源问题。可以考虑县级财政统一购买第三方审计服务,用中立公开制度,平衡村内强弱群体的信息差与权力差。还要给补齐程序正义,弥补外出群体的表达弱势,重大集体资产事项,设置多群体比例代表机制,在村户、兼业户、外出户分别参与表决。杜绝在村少数大户垄断决策、替代外出群体权益。
农民内部利益不同,所以治理不能一刀切。农民权利底色相同,所以底线必须统一。分层制衡解决分化博弈,统一确权守住公平底线。
七、结语:农村的前途,是农民权利的前途
城镇化大势不可逆,乡村村落的收缩迭代是客观规律,但农民的法定权利绝不能随之退场。
长期以来,政府主导一切建设与分配,农民始终是被动安置的治理对象。乡村真正的出路,是从权力驱动走向权利主导,不从政府退场开始,而从农民能拒、能谈、能分开始。
村庄只是乡土社会的物理载体,可大可小可存可撤。真正支撑乡村存续的根,是农民恒定不灭的成员权、财产权与生存尊严。
人可离乡,权不离场。村可收缩,利归农民。结构难破,底线要守。只要农民握得住自己的地、自己的房、自己的权利、自己的尊严,乡村就永远有根。
这也许正是中国农村的前途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