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商业是最大的慈善 - 价值
“商业是最大的慈善”由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提出,是一句有能力传递正确观念的错误的话。
胡说八道了是不是,一句错误的话怎么能传递正确的观念呢?这就在于人们对于概念的模糊理解,这是很常见的现象。
那么要想让它传递正确观念,还得看我们如何解释这句话。把概念分辨清楚,就能更好地发挥它的作用。
这句话为什么是错的?很显然,商业跟慈善是两个东西。慈善是无偿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商业则是利益交换,说“一个是另外一个”,犯了逻辑上的错误。
不过一会儿你就会发现,这句话可以反过来说,“慈善应该是商业可覆盖项目的一部分”,这样逻辑就对了。
弗里德曼这句话厉害在哪呢?厉害在其传播力,弗里德曼是传播大师。
传播力则在于其反差。慈善毫无疑问先天就是个好词,带着温暖色彩,商业则给人冷冰冰的印象。冷冰冰的商业居然是最好的慈善?仔细一想好像有点东西,是那么回事。于是正向的影响出现了,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为商业正名的作用。
那么更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什么呢?我觉得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商业能最大程度减轻慈善的压力;第二部分,慈善应该以商业的方式去做,效率更高也更正义。
第一部分最好理解。商业是基于私有财产的生产交换活动,促进分工,增加就业,创造大量财富,从整体上提高人的生活水平。
需要慈善帮助的人少了,需要做的慈善项目就少了。而且整体上的可支配财富更巨量,有能力做慈善的人也更多,慈善的压力自然就小了。
第二部分跟第一部分也紧密相关。商业可以做的事情有很多,巨多,其中就包括做慈善。
所谓商业就是以生产交换的形式满足各自的需求,慈善也是一种需求。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父母花钱抚养孩子,供养孩子的各种支出,这个过程就类似于做慈善。
父母有抚养孩子的需求,不管是出于养儿防老还是爱,总之有这个需求。孩子往往没有养活自己的能力,也有被抚养的需求。孩子从小到大涉及到的各种商家都类似于慈善中介,父母出钱,孩子消费。
帮助弱势者也是爱心人士的需求,不管出于爱心还是名声,总之有这个需求。穷困者尤其是没有生存能力的穷困者,自然也有被帮助的需求。大家有这个需求,那么看到商机有动力采取行动满足这些需求的商家有得是。
这时候最可恨的一句话就是“不让中间商赚差价”。做任何事情都需要付出成本的,做慈善同样遵循经济逻辑,行动不可能在“光滑无摩擦”的表面进行而没有任何消耗。如果从事慈善事业帮助到很多人,同时也能让自己获得好的生活,为什么不可以?
如果实在无法接受慈善人士赚钱,那么还有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摆在我们面前。非商业化的慈善没有正当盈利机制,只会效率更低,更不专业,浪费更多资源,而且反而容易滋生腐败,给慈善抹黑。想想是不是这么个道理。
最明显的例子就你知道的那几年刚开始的时候,有个机构连大家捐赠的物资都堆在仓库分不明白,还是一家快递公司接手后三下五除二解决了。呐,这就叫专业。
另外有能力的人,有能力的企业,哪怕没有任何盈利,也会有很强的动力去做慈善。动力还是回到人性中的善以及对于名声的需求。而且对于企业或者品牌来说,名声就是财富。当然不管人家出于什么目的,做了就是好的,诛心没有意义。这一点对于一个商业发达足够富裕的社会,我认为完全可以有充足的信心。
很多人担心纯粹的商业世界没有“兜底”,没有劳动能力的人只能饿死。我们要说显然商业本身就有能力和动力提供这个“兜底”。区别于动物,人类有能力通过商业分工合作养活绝大多数人,再通过互相帮扶的方式扩大文明生活的覆盖面,这将是个巨大成就。退一万步讲,这个事情如果商业做不好,其他的只会更差。
还有很多人担心商业造成的贫富差距问题,这其实多少有些虚伪了。说这种话的人,他们大概率更希望自己是富人,是人上人。所谓担心贫富差距,只是担心自己不是富人而已。“均贫富”是一个阴暗且幼稚的愿望。
市场经济中出现的贫富差距,的确有可能非常大。但是这时候所谓穷人的“穷”,可能只是与富人相比的“穷”,实际生活水平可能并不差。而没有市场的世界就是普遍穷,只不过有的人更穷,是吃不上饭活不下去的穷,这是生与死的差距,所谓贫富差距与之相比算得了什么。
所以商业才能更大范围更高效率改善人的生存状态,并且还是慈善的最好解法。
“商业是最大的慈善”这句话挺好,前提是最好把其中的逻辑关系辨析清楚,这样才有利于我们正确看待其中的关系,进而发挥其传播的更大威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