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唯一正确的税收改革是减税
现在许多知识分子都在谈改革。但是关于改革这个词,首先就应当被正确定义,否则的话,就是各说各话,甚至是打着改革的名义的逆改革。
比如对市场的各种管制、干预、罚款,如果减少了,即权力缩减了,那就是改革,反之就不是。
比如设置准入资格的行政垄断。如果市场准入资格放宽了,行政垄断减少了,我们就说这是改革;反之就不是。
比如农村宅基地和土地制度。如果农民的的土地所有权更加完整了,那就是改革,反之就不是。
比如对外贸易。让每个人都更加方便地与世界上任何人展开交换合作,减少关税和贸易壁垒,这就是改革,反之就不是。
如此种种,是什么样的一个不变的标尺在一以贯之地衡量某种措施是改革,还是走向它的反面呢?
是产权。即自由。
凡是一项措施在减少权力对市场的干预,让产权趋向于更加完整的方向,即人的自由增加的方向,进而必定会推动经济进步,我们才能称之为改革。如果一项政策措施让权力增加了,也就是产权更加不完整了,人们更加不自由了,必定会导致经济衰退,那就是说到天上,也不能说它是改革。
唯一正确的税收改革是减税
最近有些人在吹风,要推进消费税改革。比如扩大消费税的税基、征收环节后移、实行中央与地方共享、增加地方政府收入,使其财权与事权更加匹配等等。
那么这是改革吗?
我们从产权角度就可以给出一个直截了当的回答:唯一正确和体面的税收改革,就是减税。如果通过改革,税收减少了,那就是改革。
税收就是对私有财产的强制性征收,就是对产权的侵犯。政府就是依靠税收而存续的。税收多,就是权力扩张;税收少,就是权力的缩减。增加税收必定打击财富创造、减少资本积累、减缓经济进步速度,伤害每一个人的福祉。这是毫无疑问的经济学定律,是任何一个学派都无法否认的事实,也是任何一个人无法否认的基本常识。
那么正确的税收改革,当然是减税。减税有很多种方式,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退税,都是正确的方式。税基和税率都没变,但是征管很宽松,即有很多“漏洞”,其实也是实质性减免。
两个国家税率一致,但是一个有很多“漏洞”,一个掘地三尺,那么其他条件不变,我们就说有“漏洞”的那个经济自由度更高,就更能吸引投资增加生产。
如果看起来税率降了,但是征管更加严格了,“堵塞漏洞”了,那就是成了实质性增税。税收“漏洞”这个词,本来就有强烈的统制主义意涵,它预设的前提是你的财产都是人家的,本来就不属于你,你本来就欠人家的,否则何谈“漏洞”一说呢?
让税收变得尚可容忍的,恰恰是因为它还有很多“漏洞”。如果一点“漏洞”都没有了,那谁都活不成。
但是很遗憾,现在全世界的所谓税收改革,都在走向反面。要么是在提高税收:从历史大势看,过去在封建帝王时代,税收是十五税一、三十税一,现在是什么呢?看看各国的所得税税率就明白了,还不算各种各样的社保税、流转税、财产税、收费;美国在二战期间个人所得税的最高边际税率是惊人的94%,那就基本相当于全额没收了。要么是在堵塞漏洞: “美国死神” IRS有最强大的监控系统,让你的每一分收入和花费都逃无可逃;耶伦还在全球实行最低税率,谁要是在别国交的少了,美国政府要按照差额补回来,把“漏洞”堵的死死的。
高额的税收打造了一个“全能政府”,形成了一个“福利+战争型”国家,这是民主共和时代的悲哀。
消费税,与低收入阶层无关吗?
许多人认为消费税就是对高消费的征税,高消费的人,必定是高收入的群体,所以与己无关。但事实真的如此吗?
当然不是。
消费税是税收的一种,那么税收所具有的一切负面效应,它都必然有。它打击生产,扭曲生产结构,具有再分配效应,将资源从民间集中到国家手中,减少最终产出,降低生活水平。这些影响,消费税当然一个都不少。
而消费税还有其独特的特点。
首先,消费税是什么?
消费税就是对富裕生活的宣战,就是对人们改善生活设置障碍,就是在法律上歧视富人。
富人的超前消费,奢侈品消费,对社会有重大的意义。正是富人通过超前消费,在不断地拓展消费领域,引领生活水平的提升和生活方式的变革。富人在超前消费的过程中,实际上承担了“小白鼠”和“探路者”角色,他们通过对某种奢侈品的消费,不断地向生产者发出信号,让他们提升产品和改进服务。
生产者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就会不断地通过资本积累和技术进步,让奢侈品不断地变成必需品,让穷人也买得起。市场经济就是这样,将奢侈品不断地变为必需品,促进了民众物质福利水平的不断提升。
手机电脑电视冰箱洗衣机抽水马桶电热水器等等,哪一个在过去不是奢侈品呢?哪一个不是富人率先使用,然后企业不断扩大生产降低价格,令其走进寻常百姓家的呢?
如果不允许富人的奢侈消费,穷人就更没有提高生活水平的可能。对这些奢侈品课征高额消费税,逻辑上就是让人们回归原始的落后的生活方式。
消费税的内核中,有一股浓浓的劳动价值论色彩,是一种清教徒式的反享乐和禁欲思维。它把人提升生活水准和向往享乐,当成一种反动,要求每个人都应当过那种苦行僧式的禁欲生活,只有劳动才能让自己得到救赎和满足。他们从来回答不了一个问题:为什么人们只是想改善自己的生活,就成了一种罪过?
消费税还内涵了一种专制主义的强烈思维,它在教导人们,什么样的生活消费才是必须的、应该的,什么样的消费就是奢侈的、不应当的,凡是不按照他们价值观行事、高于他们认定的标准进行生活的人,都是应当被打击的对象。
一个人喜欢如何消费,是一个主观偏好问题,你以什么样的价值判断认为什么样的消费是好的,什么样的是坏的呢?除了主观武断,还能有什么?
按照消费税的内在逻辑,把每个人都变得穷困潦倒,只为了吃饭而活着,才是正确的。那就是把人变成了猪。
熟悉经济学的朋友都知道,资本主义的生产生活方式,其实就是“节欲”的、储蓄主义的。消费本身不能创造财富,不能拉动经济,事实上它在消耗财富,很显然,一件东西消费了,它就没有了。如果生产的东西全部被消费,那就没有经济进步的可能。只有产出大于消费,即节制欲望做出当下牺牲,才能增加投资,提升未来生产,使未来的消费更大。
消费是生产的结果,只有生产增加了,消费才能增加。所以消费的旺盛是生产的结果。凯恩斯主义的“刺激消费”,是把现象当原因,是思维混乱的因果颠倒。
但是这绝对不是说,我们反对消费。
首先从伦理上讲,一个人自己的财富,爱怎么消费就怎么消费,这是他的产权范畴。其次,生产的目的就是消费,否则生产它干嘛呢?生产增加而消费增加,正是生活水平提高的表现,没有人会反对。一个人也不可能不消费,人总是有正的时间偏好,要想活到明天,他必须首先活过今天。再次,重要的是,一个人的储蓄和消费,反映了他的时间偏好水平。每个人,一个社会,总有它自然的时间偏好率,任何通过外力手段强制改变时间偏好、即储蓄与消费比例的做法都是错误的。
其次,消费税增加了政府收入,减少了民间资本,扭曲了生产结构。
这是很显然的事情。任何税收都将造成这个后果。
巨量的税收堆积起一个大项目,让许多人看着热血澎湃;有些人还从所谓“经济大局”出发,天然地具有凯恩斯主义的思维:就业不行了,收入下降了,就要求政府采取“积极财政政策”,搞大工程大项目,这样的话,就能安排很多就业,提高工人工资。
但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是,这些钱来自哪里?来自于对民间的征敛,减少了市场资本存量。那么很明显,这些钱如果留在民间,能安排更多的就业,更快地提高工资率。国有项目中的浪费、腐败、养闲人,不用过多论证。
大型“公共投资项目”,引发了生产结构和价格结构的严重扭曲。因为政府总是最具购买力的,它花钱大手大脚不心疼,于是把稀缺的资源从消费者迫切需求的用途中,转移到它的目的之中,用于满足消费者需求的资源就变少了。它的购买行为又推高了资源和商品的价格,使价格结构发生紊乱,其代价将由所有人一并承受。
因此其本质并不是投资,而是某些人的一种消费行为——用大家的钱给自己放一个大烟花。
如果真的无路可走,那么宁愿把收上来的税直接烧掉,其实就是把一部分财富直接毁掉,都比把这部分财富经由政府之手再花出去要好一点。因为这就是把征税和开支这两种对经济的双重伤害,减成一种。这样能减少生产结构的扭曲,减少人们对政府的依附,减少其权力的扩张。
从消费税的角度看,其对生产结构和价格结构的扭曲还表现在,资源将从高税收的行业,转移到低税收的行业。由此,低税收行业的供给增加,高税收行业供给减少,由此造成供求结构发生扭曲,低税行业供给过剩,价格下降,从业者收入降低,而高税行业价格上升,但规模缩减,从业人数减少,人们想要改善生活的欲望无法得到满足。总之生产结构被人为扭曲,生产者和消费者福利双重受损;利润高、收入高的奢侈品生产者减少了,利润低、收入低的生产者增加了。也就是,低收入阶层人更多了,整体生活水平降低了。
再次,消费税并不能转嫁给消费者,它最终将降低所有人的收入水平。
对消费税这种流转税最大的误解就是,它最终将转嫁给消费者。那么消费税是对奢侈品征税,所以都是高收入阶层承担的,与自己无关。
这是完全错误的。
所有税收都无法向前转嫁,即转移给购买方,而是会不断向后转嫁,即最终转移给原始的生产要素:土地和劳动力。
将“向前转嫁”学说的逻辑贯彻到底,会得出一个荒谬的结论:生产者将税收转嫁给了消费者,消费者必定是生产者,于是消费者又将他的税收转嫁给了雇主,这样无限循环下去,似乎没有人在承担税收。
我们举个例子,例如现在要对私人游艇征收高额消费税。
这个税收是买游艇的富豪承担的吗?
并不是,它是由游艇的生产者承担的。
首先,如果税收可以转嫁给消费者,也就是可以提高价格让消费者买单,那么生产者为什么要等到加税时提高价格呢,他为什么不直接提高价格?
税收是企业的一项成本,价格不是由成本决定的,价格取决于消费者的评值。也就是说,一艘游艇之所以卖了5000万,是因为消费者对它的评值就是5000万,有没有税收它都值这些钱。那么很显然,这些税收就是直接减少了企业的利润,即由企业承担的。换句话说,假定消费者需求表不变,那么这些税收本来是企业的利润。
是消费者的评值决定了最终消费品的价格,最终消费品的价格,会传导到生产它的资本品的价格。也就是预期的价格决定了投入多少成本,而不是成本决定了价格。如果成本决定价格,就没有亏损这回事了。
其次,当税收提高,价格就提高,这不是税收转嫁给消费者了,而是由于税收的提高,企业成本增加,那么这些税收直接侵蚀了企业利润,导致边际生产者无法生存而退出了供给者行列,由此减少了供给。假定消费者需求表不变,供给的减少必定提高价格。
这当然会带来另一个效应,即奢侈品的生产减少而价格更高,也就是,更多的人无法改善生活了。
第三,由于税收的提高,企业利润空间下降,边际生产者退出了供给者行列,由此,生产者对上游生产要素的需求减少,价格降低。
这时候,游艇生产需要使用的专用要素,将价格剧烈降低,收入剧烈减少。因为游艇需求下降了,生产少了,当然,用来生产游艇的专用要素,也就没人要了,价格剧烈下降了。
而生产游艇所要使用的大量非专用要素——例如钢材,不光能生产游艇,还能生产许多工业品,绝大多数生产要素都是非专用要素——由此也会由于需求量减少而价格下降,收入减少。
而钢材这种资本品,以及所有用来生产消费品的资本品,是怎么来的呢?必定是从土地和劳动力这两种最原始的生产要素相结合,再加上时间,而转化而来的。
这意味着,铁矿的价格降低,矿主——土地所有人——收入下降;生产铁矿的工人,收入也下降。当然,与此相关的所有产业链的土地资源所有人和劳动者,收入都随之下降。
很简单的道理:你打击游艇的生产,造成游艇及其上游资本品的生产减少、价格下降。但是生产游艇、以及生产钢材的人是谁呢?恰恰是低收入群体的工人。
所以我们说,税收最终会转嫁给谁呢?转嫁给了原始生产要素,即土地和劳动者,即土地所有人和劳动者的收入下降。
因此,消费税实际上是一种“所得税”,是对收入征税,最终造成所有人收入降低。
对奢侈品征收消费税,绝对不是与你无关。
不扩大消费税,地方上的事情咋办?
现在有人说,地方政府要干的事情那么多,你不给它扩大税基,增加政府收入,它要怎么办呢?
那就不办。
为什么你首先想到的是地方政府应该干很多事,这才是问题。为什么你不去想,应该减少分成,即从总体上减少税收,却想的是在保证上面的收入不减少的情况下,增加地方的收入,即增加总的税收,这才是问题。
现在地方政府承担的大量事务,本来就不是它应该管的,本来就应该退出的。当地方政府退出市场时,市场的活力就起来了,征敛变少的时候,民间资本就积累起来了,真正的投资就上来了,民众的生活才能真正得到改善。
政务大厅人满为患,并不能证明地方政府的事权有什么重要,更不能证明应该增加政府雇员。这个事情只能说明,他们对经济的干预太多了,对人们的行动处处设限,人们不找他们就寸步难行。所以应该做的是,砍掉对经济的干预,让人们在产权范围内自由行动。
这个世界上需要地方政府做的事情并不多。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从来都是市场的事情。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说的就是这意思。按照古典自由主义的国家观,政府的职能应当仅限于保障产权,维持社会治安。
政府干预从来不是发展经济的正确手段。在古典自由主义看来,这并不是否定政府的功能,而是在说,它有自身的职能界限,任何跨越这个界限的对市场的干预,都必将走向侵犯产权、破坏社会和平合作的方向——即走向它自身职能的反面,是一种自我否定。当古典自由主义者说,硫酸不能用来洗脸的时候,这并不是否定硫酸的功能,而是在说,拿硫酸来洗脸并不能达成洗脸的目的,反而会毁容。
而按照私产契约型社会的观点,当今政府所承担的安保、司法等职能,当然也可以、也应当和必须市场化。
所以,那些整天鼓吹要对政府进行问责、希望它多承担责任,进而必定会增加税收的人,有一个算一个,都是伪自由主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