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经济真相总是不为大众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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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连载 | 《经济诡辩》第一系列,第1章

丰裕与匮乏

文/巴斯夏 译/刘伟池

对个人与社会而言,到底是丰裕好,还是匮乏好?

“什么!”有人会惊呼,“这也算个问题?难道有谁提出过,或者说,有人会主张,匮乏才是人类福祉的基础吗?”

是的,确实有人提出过;是的,确实有人如此主张;而且时至今日,依然有人每天都在宣扬。我敢断言,“匮乏理论”远比其他任何理论都更为流行。无论是茶余饭后的谈资,还是报章、书籍乃至议会的讲坛,处处都有它的身影。尽管听起来匪夷所思,但可以肯定的是,只有当政治经济学将一个极其简单的命题普及到家喻户晓,并使其成为无可辩驳的真理之时,它才算真正完成了自身的任务与实践使命。这个命题便是:“人类的财富,就是物质的丰裕。”

“外国人的商品快要把我们淹没了!”我们不是天天都听到有人这样说吗?由此可见,人们恐惧丰裕。

“生产已经过剩了!”圣克里克先生不是这样说过吗?由此可见,他害怕丰裕。

工人们不是在捣毁机器吗?由此可见,他们惧怕生产力的过盛,也就是惧怕丰裕。

“让面包贵起来吧,农民就能致富了!”比若先生不是这样高呼过吗? 然而,面包只有在稀缺的时候才会变贵。由此可见,比若先生是在鼓吹匮乏。

“甜菜没有前途,其种植规模不可能扩大,因为只需每个省划出几公顷土地来种植,就足以满足全法国的消费了。”达尔古先生反对甜菜制糖业的理由,不正是因为它产量太高吗?由此可见,在他看来,福祉在于贫瘠与匮乏,祸害则在于富饶与丰裕。

《新闻报》《商业报》以及大多数日报,不是每天早上都在刊登文章,向议会和政府论证说,通过关税操作,以立法手段提高所有物品的价格,才是一项明智的政策吗?而立法、行政、司法这三大权力机构,不也是日复一日地遵从着这些报纸期刊的指令吗?然而,关税之所以能抬高物价,完全是因为它减少了市场上的商品供给!由此可见,报章、议会和政府部门,全都在实践“匮乏理论”。因此我说这个理论最为盛行,绝非虚言。

那么,在劳动者、政论家和政治家们的眼中,丰裕何以变得如此可怕,匮乏又何以显得这般有利?这一切究竟是如何发生的?接下来我将探本溯源,揭示这一幻觉的由来。

人们注意到,一个人从他的劳动中获利越多,也就是说,他卖出的价格越高,他就越富有。而售价的提高,又与他所从事生产的那类产品的稀有程度和匮乏程度成正比。由此人们得出结论:至少对他个人而言,是匮乏让他致富。当人们将这一推理逐一套用到所有劳动者身上时,便推导出了“匮乏理论”。从理论再到应用,为了让所有劳动者都获益,人们便通过禁令、限制、捣毁机器以及其他类似手段,人为地制造一切事物的昂贵与匮乏。

关于“丰裕”的认知也是如此。人们观察到,当一种产品充裕时,售价就会很低,于是生产者赚得就少。如果所有生产者都面临此种境况,那么他们就都将陷入悲惨境地。结论便是:丰裕会摧毁社会。正如任何信念都会寻求转化为现实,我们便看到,在许多国家,人类的法律竟在与物质的丰裕相对抗。

这种诡辩,如果以一种普遍的形式呈现,或许并无多少说服力;但若将其应用于某个特定领域的事实、某个具体的行业、或某一个特定的劳动阶级时,它就变得极具迷惑性了,而这也不难解释。因为它所依据的三段论,其问题并不在于错误,而在于不完整。要知道,三段论中真实的那部分,必然会时时浮现在人们的脑海中;但“不完整”本身是一种否定性的特质,是一个缺席的数据,人们极有可能、甚至极易对其视而不见。

“以一种普遍的形式呈现”,指的是将诡辩作为一个抽象的、概括性的普遍原则来陈述——譬如,直接说“匮乏是好的”“匮乏对全人类都有益”。——译者注

人之所以生产,是为了消费;他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我前面所演示的那个推理,仅仅是从生产者的角度来看待他。倘若从消费者的视角出发,便会得出一个截然相反的结论。事实上,我们完全可以这样说:

消费者买到的一切东西越是价廉,他就越是富有;而物价的低廉,又与这些东西的丰裕程度成正比。因此,丰裕使他富有。而这个推理,若扩展到所有消费者身上,便会得出“丰裕理论”!

正是由于对“交换”这一概念的理解不完整,才产生了这些幻觉。只要我们审视自身的个人利益,就会清晰地认识到其双重性:作为卖方,我们的利益在于价高,亦即在于稀缺;作为买方,我们的利益则在于价廉,或者说,在于物质的丰裕。因此,在我们辨明这两种利益究竟哪一种才与人类普遍且永久的利益相契合之前,我们绝不能将其中任何一种作为我们推理的依据。

假如人是一种独居的动物,假如他只为自己工作,假如他直接消费自己的劳动果实——总而言之,假如他不进行交换,那么“匮乏理论”就绝无可能在这个世界上产生。显而易见,丰裕对他必然有利,无论这丰裕来自何方:或许是源于他的勤劳、他发明的精巧工具或强大机器;或许是得益于土地的肥沃、自然的慷慨;甚至可能是一场神秘的“产品入侵”,由海浪从远方带来,遗弃在了岸边。这个独居的人绝不会为了创造工作机会,而去砸毁那些节省力气的工具,去破坏土地的肥力,或者把大海赠予他的财富再扔回海里。他会轻易地明白,劳动不是目的,而是手段;为了保护手段而牺牲目的,这将是何等荒谬。他会明白,如果他每天要花两小时来满足自己的需求,那么任何能为他节省一小时劳动而保持产出不变的情形(无论是机器、肥力还是天降的恩赐),都意味着他多出了一小时的自由时间,可以用来增进自身的福祉。一言以蔽之,他会明白:节省劳动不是别的,正是进步本身。

然而,“交换”的出现,却蒙蔽了我们的双眼,使我们看不清一个如此简单的真理。在社会状态下,伴随着劳动分工的出现,一件物品的生产与消费不再集中于同一个人身上。每个人都倾向于将自己的工作视为最终目的,而非一种手段。于是,对于每种物品,交换都创造了两种利益,即生产者的利益与消费者的利益,而这两种利益总是直接对立的。

因此,分析并研究这两种利益的本质,便显得至关重要。

我们随便以一个生产者为例,他的直接利益是什么?无非两点:其一,从事与他相同工作的人越少越好;其二,需要其产品的人越多越好。政治经济学将此更简洁地表述为:供给极度紧缩,需求极度广阔。再换言之:竞争越少越好,销路越广越妙。

那么,消费者的直接利益又是什么呢?是相关产品的供给充足,而竞争性需求有限。

既然这两种利益相互矛盾,那么其中一种必定与社会普遍利益相符,而另一种则必定与之相悖。

但是,立法到底应当偏袒哪一方,以其作为公众福祉的体现呢?——如果说,立法真的需要有所偏袒的话。

要知晓答案,我们只需推演一番:假使人们内心的隐秘愿望都得以实现,世界将会变成何等模样。

我们必须承认,作为生产者,我们每个人都会心怀一些反社会的愿望。倘若我们是葡萄园主?我们巴不得全世界的葡萄园都遭受霜冻,唯独自家幸免于难;这便是匮乏理论。倘若我们是冶铁业主?我们便渴望市场上只有我们一家供应铁,才不管公众的需求有多么迫切;恰恰相反,我们正是要利用这种求而不得的焦灼,来迫使人们出高价购买;这同样是匮乏理论。倘若我们是农民?我们便会像比若先生那样鼓吹:面包越贵越好,也就是说越稀缺越好,这样农民才能发家致富;这依然是匮乏理论。

倘若我们是医生?我们便无法否认,诸如公共卫生等物质条件的改善,节制与戒酒等道德品行的发展,知识普及至人人懂得护理自身,以及简便易用的疗法的发现——所有这些进步,无一不是对我们这个职业的沉重打击。作为医生,我们的隐秘愿望是反社会的。我并非说医生真会如此希望。我更愿相信,他们会为万能灵药的出现而由衷欢呼;但是,在这种情感之中,彰显的不是医生,而是人,是基督徒;他通过一种高尚的自我舍弃,将自己置于消费者的立场。而作为一名从业者,作为从这个职业中获取自身福祉、社会声望乃至家庭生计来源的人,他的愿望,或者说他的利益,必然是反社会的。

倘若我们是棉布制造商?我们便渴望以对自身最有利的价格出售产品。我们当然乐见所有竞争对手的工厂都被查禁。即便我们不敢公开表露这种愿望,也无望将其完全实现,但我们依然能通过某些迂回手段,在一定程度上达成目的。譬如,通过排斥外国纺织品,来减少市场上的供给量,从而假借国家强制力为我们自己牟利,人为地制造衣物的稀缺。

我们可以将所有行业逐一检视,最终会发现:生产者,就其生产者身份而言,都持有反社会的观点。蒙田曾写道:“商人的生意兴隆,靠的是年轻人的挥霍;农民,靠的是谷物的腾贵;建筑师,靠的是房屋的倾颓;司法人员,靠的是世人的讼争。就连神职人员的荣誉与事业,也来自我们的死亡和罪恶。没有哪个医生会乐见哪怕是朋友的健康,也没有哪个士兵会乐见所在城邦的和平;余者皆然。”

由此可以推论,倘若每一位生产者的隐秘愿望都能得以实现,世界将迅速倒退回野蛮状态。帆船将取缔蒸汽船,划桨将取缔帆船,继而水运将让位于马车,马车让位于骡子,骡子又让位于脚夫。羊毛将排斥棉花,棉花也将排斥羊毛,无休无止,直至万物匮乏,最终人类本身也从地球表面消亡殆尽。

不妨设想片刻,倘若立法大权与国家暴力机器尽数落入“米默雷尔委员会”之手,而该团体的每个成员都有权通过委员会,为自己定下一条小小的法律。那么,公众将会被置于怎样一部产业法典的统治之下,其结果不是昭然若揭吗?

现在,让我们转而审视消费者的直接利益,我们便会发现,它与普遍利益乃至全人类的福祉诉求,处于完全的和谐之中。当一位购买者步入市场,他所期盼的是一个物资丰盈、供应充沛的世界。愿风调雨顺,五谷丰登;愿精妙发明,日新月异,使更多产品与享受触手可及;愿时间与劳力得以节省;愿距离不复存在;愿和平正义之风轻徭薄税;愿一切壁垒藩篱尽皆倒塌。凡此种种,消费者的直接利益,都与得到正确理解的公众利益并行不悖。他甚至可以将自己的隐秘愿望推向异想天开、荒诞不经的地步,而其愿望却丝毫不会减损人道主义的色彩。他尽可以渴望衣食住行、知识德行、安宁和平、健康活力,幻想所有这些都可以唾手可得、取用不竭,就如同路边的尘土、山涧的流水、周遭的空气、沐浴的阳光一般——而即便所有这些欲望都成真,也丝毫无损于社会福祉。

或许有人会说,如果这些愿望都得以实现,生产者的工作就会越来越少,最终因无以为继而彻底停止。可那又如何?在这个极端的假设下,所有可以想象的需要和欲望都已完全得到满足。人,将如同全能的上帝一般,只需一个意念便能创造万物。请问谁能告诉我,在这样的情景下,生产活动的消失又有什么可遗憾的呢?

我刚才设想了一个由劳动者组成的立法议会,其中每个成员都将自己作为生产者的隐秘愿望制定为法律;我断言,这个议会炮制出的法典,必将是系统化的垄断,是付诸实践的匮乏理论。

反之,一个只考虑其成员作为消费者之直接利益的议会,其最终结果必然是系统化的自由,废除所有限制性措施,推翻所有人为壁垒——简而言之,实现丰裕理论。

由此可知:

完全以生产者的直接利益为圭臬,就是在迎合一种反社会的利益;

完全以消费者的直接利益为基础,就是以普遍利益为基础。

请允许我再次强调这一观点,即便有重复之嫌。

卖方和买方之间,存在着根本性的对立。[1]

卖方渴望市场上商品稀缺、供应有限、价格高昂。

买方则期盼商品充裕、供应充足、价格低廉。

法律,本该恪守中立,如今却公然偏袒卖方而与买方为敌,偏袒生产者而与消费者为敌,偏袒价高而与价廉为敌[2],偏袒匮乏而与丰裕为敌。

这些法律的行事依据,即便不是出于本意,至少在逻辑上,是基于这样一个前提:一个国家,缺的东西越多,就越富有

因为这些法律声称:必须优待生产者,确保其产品有个好销路。为此,就必须抬高其价格;要抬高其价格,就必须限制其供给;而限制供给,就是在制造匮乏。

且看:

我假设,在保护主义法律大行其道的当下,我们对法国现存的、所有能满足其居民需求与喜好的物品,进行一次全面的库存盘点,不以货币价值,而以重量、尺寸、体积和数量来统计,这些物品包括小麦、肉类、呢绒、麻布、燃料、殖民地物产等等。

我再假设,第二天,我们便推倒了所有阻碍外国产品进入法国的壁垒。

最后,为评估这项改革的成果,我假设我们在三个月后,再进行一次新的库存盘点。

请问,第二次盘点时,法国境内的小麦、牲畜、呢绒、麻布、铁、煤炭、糖等等,其数量难道不比第一次盘点时要多得多?这难道不是显而易见的吗?

这个道理是如此真切,保护主义者对此看得再清楚不过了,所以他们的关税只有一个目的:就是为了阻止所有这些物品到达我们手中,为了限制市场供给,为了防止价格下跌——也就是防止丰裕的到来。

那么,我要问:在我们的法律统治下,难道因为国内的面包、肉和糖更少了,人民就能吃得更好吗?难道因为纱线、布匹更少了,人民就能穿得更好吗?难道因为煤炭更少了,人民就能取暖更足吗?难道因为铁、铜、工具和机器更少了,人民的劳动就能得到更好的辅助吗?

“可是,”这时有人反驳说,“如果外国人用他们的商品淹没我们,那我们的真金白银不就都被他们卷走了吗!”

啊,那又有什么关系呢?人不是靠货币果腹,不是用黄金蔽体,也不是拿白银取暖。只要餐桌上有更多的面包,挂钩上有更多的肉类,衣橱里有更多的衣物,柴房里有更多的木柴,那么,国内的货币是多是少,又有什么要紧呢?

我将永远向限制性法律提出这个两难诘问:

要么,你们承认自己造成了匮乏;要么,你们予以否认。

如果你们承认,那你们就等于承认自己正在竭尽所能地祸害人民。如果你们否认,那你们就是在否认自己限制了供给、抬高了价格,也就是否认自己优待了生产者。

你们要么是有害的,要么是无效的。你们绝不可能是有益的。

经济诡辩

文/弗雷德里克·巴斯夏 译/刘伟池

在政治经济学领域,需要学的很多,需要做的很少。——边泌

在这本薄册中,我旨在驳斥一些反对贸易解放的论点。

我无意与保护主义者展开论战;我所做的,是试图让一个原则扎根于那些因心存疑虑而踌躇不前的赤诚者心中。

我不赞同“保护主义建立在利益之上”的说法。——我相信,它建立在谬误之上,或者,不妨说,建立在“不完整的真相”之上。对自由的畏惧如此普遍,可见这种忧惧必定是发自内心的。

或许我的抱负定得有些高,但我必须承认,我期望这本薄册能成为一份指南,供那些需要在两大原则之间做出抉择的人士使用。一个人若未曾长期浸淫于自由学说,那么保护主义的种种诡辩便会以各种形式,不断萦绕于脑海。要想驱散这些诡辩,每一次都需要进行漫长的分析,而这项工作,并不是每个人都有功夫去做,立法者们更是无暇顾及。正因如此,我尝试将这项工作预先做好,以现成的姿态呈现出来。

然而,人们不免要问:自由的益处难道就如此隐晦,只有专业经济学家才能窥见吗?

是的,我们承认,在辩论中,我们的对手拥有一项显著优势。他们只需三言两语,便能抛出一个不完整的真相;而要揭示其不完整性,我们却不得不进行冗长而枯燥的论述。

这是事物本性使然。保护主义将其带来的好处集中于某一点,却将其造成的祸害分摊至整个群体。前者是肉眼可见的,后者却需理性洞察。——自由的情形则与此截然相反。

几乎所有的经济问题都是如此。

譬如说:看,这台机器砸了三十名工人的饭碗!

或者说:瞧,这位败家子滋润了一众行业!

又或者说:征服阿尔及尔,让马赛的贸易额翻了一番!

再或者说:政府预算,是多少万个家庭的生计所依!

他们的话人人都能听懂,他们的论断可谓清晰、简单,且就其本身而言也是真实的。于是,下面这些原则似乎就水到渠成了:

机器是祸害; 挥霍、征服、重税是好事。

这样的理论必能大行其道,因为他们总能轻而易举地找到“铁证”。

而我们,却不能只停留在一个原因及其直接后果上。我们深知,这后果本身又会成为下一个原因。因此,要评判一项措施,我们就必须循着环环相扣的结果链追踪下去,直至最终的效果。话已至此,我们别无他法,只好搬出那个可怕的大词:推理

可话音刚落,我们就被这样的叫嚣围攻:“你们是理论家!是形而上学家!是观念学家!是乌托邦分子!是教条主义者!”——霎时间,公众所有的偏见都调转枪口,对准了我们。

然则为之奈何?我们只能恳请读者抱持耐心与善意,并尽我们所能,在我们的论证注入一道洞若观火的清晰性,使得真理与谬误在其中赤裸呈现。如此,方能让胜利的天平,为这场限制与自由之争,做出一次终极的倾斜。

在此,我需要做一个重要的说明。

本卷数篇拙文,曾发表于《经济学家杂志》。

在一篇非常友善的批评中(见1845年5月15日及18日的《产业导报》 ),罗曼内子爵先生以为我要求废除关税。罗曼内先生搞错了。我要求废除的是保护主义制度。我们并非拒绝向政府纳税;而是希望,如果可能的话,劝说被统治者之间不要相互征税〔即被保护的产业向所有消费者“征税”〕。拿破仑曾言:“关税不应是财政工具,而应是保护产业的手段。”——我们的主张恰恰相反,我们认为:关税不应沦为劳动者之间相互掠夺的工具,但它完全可以成为一种不逊于其他方式的财政机器。我们非但无意要求废除关税——为免牵连他人,仅就我个人而言——我甚至视之为我国财政未来的救命稻草。我相信关税能为国库带来巨额收入。而且,坦率地说,鉴于健全的经济学说传播之缓慢,以及我国预算增长之迅猛,对于贸易改革的实现,我更多地是寄望于国库的窘迫,而非开明民意的推动。

“说了这么多,你究竟得出什么结论?”人们会这样问我。

我无需得出什么结论。我所做的,就是同诡辩作斗争,仅此而已。

“可是,” 人们又追问,“仅仅摧毁是不够的,还必须有所建树。” ——我认为,摧毁一个谬误,本身就是在建设与之对立的真理。

说了这些,我也不妨给出一个想法。我希望舆论能够促成一部关税法,其条款大致如下:

生活必需品,课以从价税……5% 便利品……10% 奢侈品……15%或20%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划分所依据的理念,与纯粹的政治经济学全然无关。而且我也绝不认为,这样的划分是多么有用或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