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欺诈成性?现代福利国家的利益诱因
大规模欺诈并非现代福利国家中的偶然现象。据2018至2022年的数据显示,联邦政府每年因欺诈蒙受的损失,即纳税人的损失,在2330亿至5210亿美元之间。
这种结果是必然的——这类体系在分配巨额资金时不受市场规则约束,依赖第三方支付架构,且将责任分散在层层官僚体系中。
正如穆瑞·罗斯巴德所言,福利的提升唯有通过自愿交换实现,而政府的转移支付项目必然依托强制手段,因此从经济学角度而言,其并非提升社会福利,只是在重新分配资源的同时掩盖了福利损失。
明尼苏达州的案例最直观地印证了这一态势,尤其是去年年底,一名独立记者曝光了该州存在的大规模欺诈行为。在“滋养未来”慈善项目丑闻中,联邦检察官指控,原本用于儿童营养保障的2.5亿多美元资金,通过多家非营利组织被侵吞——这些机构向政府申报餐饮服务费用,却从未实际为儿童提供相关餐食。一名联邦法官随后下令追缴与该骗局相关的5200多万美元资金,这一举措既凸显了损失的规模,也暴露了本应防范欺诈的监督机制彻底失效。该案中,联邦资金由州政府机构管理,再通过私人机构发放,而资金报销前几乎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核查环节。
这并非孤立事件。明尼苏达州检察官已对多起欺诈案的被告提起诉讼,涉案项目包括疫情失业救济金、经济伤害灾难贷款、自闭症相关医疗服务、交通项目及其他联邦资助计划。
此类诉讼在全美各地均有发生:得克萨斯州,被告因实施数百万美元的赈灾款欺诈被判重刑;马萨诸塞州,多家企业支付了数百万美元罚金,以和解其薪资保护计划贷款欺诈、紧急租房援助骗局的相关指控。美国司法部的新闻稿中,类似案件屡见不鲜,涉及医保新冠检测欺诈、补充营养援助计划滥用、薪资保护计划与经济伤害灾难贷款滥用、失业保险欺诈,以及针对联邦医疗福利计划的虚假索赔等多个领域。
从全国范围来看,相关数字触目惊心。
政府监督机构估计,单是疫情失业救济计划中的欺诈损失就可能超过1000亿美元;薪资保护计划与经济伤害灾难贷款的虚假索赔,造成的损失远超2000亿美元;与新冠检测相关的医保账单欺诈,产生了数十亿美元的虚假索赔。这些数字并非小额损失,而是反映出整个体系的运行状态:欺诈已形成组织化、可复制的模式,成为一门有利可图的生意。
这种利益激励机制在美国农业部管理的项目中表现得尤为明显——该部门的监督权高度分散,欺诈行为普遍存在且难以量化。补充营养援助计划福利的滥用行为(包括将电子福利转账卡的补助套现、购买违禁商品)已是公开的事实,却极少被认定为体系性失效。在更高层面,美国农业部每年通过紧急商品援助、农业与食品从业者救济、赈灾援助和贸易纾困计划等项目,发放数十亿美元的补助金与救济款。
疫情期间,“冠状病毒食品援助计划”等项目又新增了数千万美元的欺诈交易,且这些欺诈行为往往在资金发放后才被发现。农产品专项推广计划强制生产者出资支持集体营销与研究工作,其运作透明度极低,资金被错配、滥用的风险尤为突出。
仅美国农业部的农村发展部门,就管理着逾50个独立的财政援助项目,进一步割裂了监督与问责体系。国防部的合同采购中欺诈行为本就屡见不鲜,而美国农业部的巨额支出,加之其项目受政治因素保护、管理层级繁复,导致大量欺诈行为始终未被发现,或未被提起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农业部的前身可追溯至林肯政府时期——亚伯拉罕·林肯任内,联邦政府将农业补贴与中央化的农业支持政策确立为国家长期政策,这为价格扭曲、政治化的资源分配,以及大规模转移支付体系必然伴随的持续性欺诈埋下了伏笔。
对于上述现象,常见的解释是:紧急情况要求快速行动,而快速行动就必须放松监管。
但这种说法忽略了核心问题:催生疫情期间欺诈行为的体系性缺陷,在整个福利国家的架构中本就存在。
无论是以救济、社会保险还是公共福利为名义的转移支付项目,其运行逻辑都是将支付与生产割裂。
福利资源通过索赔而非交换进行分配,采取事后报销的方式,且资金由与交易无直接关联的纳税人承担。在这样的体系中,核查成本高昂,利益激励机制错位,问责机制形同虚设。
这正是罗斯巴德提出的核心批判观点:福利项目容易滋生滥用行为,并非因为受益者天生不诚实,而是因为这套体系奖励的是“索取”而非“生产”。
当收入与市场交换脱钩,人们的核心能力就变成了钻官僚体系的空子,而非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欺诈并非偏离体系逻辑的异常行为,而是对这套体系的适应。大规模福利项目为虚假索赔、虚高账单和有组织的侵占行为创造了可乘之机,只因这类项目缺乏约束私人交易的价格信号与反馈机制。
弗里德里希·哈耶克指出了一个相关的核心问题:知识的局限性。
中央集权机构无法掌握核实数百万笔不同项目个人索赔所需的、本地化的、细粒度的主观信息。官僚体系只能依靠标准化的表格、自我申报和滞后的审计工作,而这些方式远无法替代市场的实时验证。
随着项目规模不断扩大、复杂度持续提升,信息鸿沟会进一步扩大,监管也会从主动预防沦为被动应对,而欺诈行为便会在这道鸿沟中肆意滋生。
这种模式在整个福利国家的各个领域都随处可见:失业保险计划根据申领者的资格声明发放现金,而这些声明难以进行大规模核查;医疗报销体系在医疗机构声称提供服务后进行付款,极易出现伪造服务、夸大服务内容的索赔行为;住房援助计划依靠中介机构核实申领者的需求与合规性;儿童营养与社会服务计划根据非营利机构的申报活动进行报销,而非依据市场实际需求。
在每一种情况下,体系架构都纵容了过度索赔行为,同时抑制了严格的核查工作。
政府应对欺诈的举措往往千篇一律:损失曝光后,起诉部分涉案人员,扩大合规监管范围,增加申报要求,提高执法预算。
这些措施或许能追回部分资金,却极少改变背后的利益激励机制。相关项目依旧规模庞大、高度中央集权,且不受市场规则约束,欺诈行为便会持续存在。
罗恩·保罗曾多次警示这种恶性循环,他认为福利项目与联邦政府的巨额支出必然滋生腐败,因为这类政策让少数人集中享受利益,却让成本由全体民众分摊。保罗始终坚持,解决欺诈问题不能仅依靠更完善的监督,更要从根源上缩小那些让欺诈有利可图的项目的规模与覆盖范围。
当数万亿美元通过政治渠道进行分配时,滥用的机会会成倍增加,而执法工作只会沦为一场永远追不上的游戏。
近期一系列欺诈丑闻带来的教训,并非政府管理不善或官员失职,而是建立在大规模再分配、第三方支付和中央集权管理之上的体系,根本无法有效防范滥用行为。
疫情期间的各类项目,只是加速并暴露了福利国家架构中本就存在的深层问题。
当政府“向外发钱”时,这些资金并非凭空消失,而是催生了新的利益诱因:吸引了将欺诈当作商业模式的有组织势力,催生了缺乏监管自身项目所需信息的庞大官僚体系。尽管福利与转移支付项目中的欺诈行为规模巨大、屡禁不止,国会却极少真正着手解决这一问题。
如此规模的欺诈,并非能通过加强监管修复的执行漏洞,而是福利体系的必然结果——这套体系将收入与生产、交换割裂,将问责与决策分离。
正如罗斯巴德的观点,也正如罗恩·保罗数十年来反复强调的:解决这一问题的唯一长效办法,是收缩那些为欺诈提供可乘之机的政府项目的范围。
小政府并非能消除不诚实行为,却能大幅降低欺诈的收益。
除非直面这一现实,否则欺诈将始终是福利国家的固有特征,其运行模式就如同一个仓库:仅凭发货方提交的货运清单付款,而核查工作要等到数月甚至数年后才进行。
译自||米塞斯通讯 作者||帕特里克·弗里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