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房产比远比美国,更“私有”
“美国土地是永久产权,我们只有70年,你说谁更私有?”
每次一聊到房子,总有那么几个被专家洗脑洗瘸了的SB,跳出来用这句话终结话题。
在他们那可怜的、非黑即白的二极管脑子里,这简直就是一条宇宙公理,根本不需要讨论。
一个写着“永久”,一个写着“70年”,这不就像一个是“无限”,一个是“有限”吗?
傻子都知道哪个久啊!
然后,他们就会开始背诵那些从《读者》、《意林》上看来的、关于美国梦的陈词滥调:美国房子便宜,十几万美金买大house,人人住别墅,人人有草坪……
呵呵!
我今天就要扮演一次“常识粉碎机”的角色。
我将要用最冰冷、最残酷、但也最真实的经济学逻辑和法律事实,把你们脑子里的这个关于“中美房产私有程度”的、愚蠢透顶的幻觉,彻底击碎。
我先直接把结论,像一块板砖一样,拍在你们脸上:
只比较城市商品房,中国的商品房,其真实的、有效的私有产权程度,比美国的要高得多!
只比较城市商品房,中国的商品房,其真实的、有效的私有产权程度,比美国的要高得多!
只比较城市商品房,中国的商品房,其真实的、有效的私有产权程度,比美国的要高得多!
你是不是觉得我疯了?
别急着骂。
坐稳了,系好安全带。
接下来,我要带你进行一次彻底的认知颠覆之旅。
“永久产权”的幻觉:一张被贴现率打成筛子的空头支票
我们先来处理那个最唬人的词——“永久产权”。
听起来是不是特别牛逼?
仿佛你买了一块地,你和你的子子孙孙,直到地球爆炸那天,都可以永远拥有它。
那么,我问你一个问题:
一块在可预见的几千年、几万年、甚至几亿年里,都有经济价值的土地,你把它卖了,你和你的后代就永远失去了它的价值。
那么,这块土地,是不是应该“无价”?
可是,现实中,土地是有价格的,有些还便宜得跟白送一样。
比如,澳洲一个巨大的农场,20万公顷,售价7500万澳元。
算下来,一平米,只合人民币一毛八分钱。
一亩地,才卖124块人民币。
这块地离地球毁灭还有几十亿年吧?
就算一年一平米只产出一毛钱的价值,这一平米也得值几亿啊!
为什么只卖一毛八?
再比如,香港的房子,大部分是75年产权,比我们还多5年。
而东京的土地,是正儿八经的“永久产权”。
但香港的房价,却要比东京高出好几倍。
这又是为什么?
要搞懂这个问题,你就必须理解一个经济学里最基本、也最反直觉的概念——贴现率。
贴现率是什么意思?
我用大白话给你翻译一下,就是:“未来的价值,在今天看来,要打多大的折扣。”
比如,我说明年送你一台价值八千块的最新款苹果手机。
你可能会想:“明年太久了,鬼知道明年会发生什么。要不,你现在直接给我四千块现金吧。”
那么,你对明年那台手机的“贴现率”,就是50%。
为什么会有贴现率?
因为我们人类,作为一种生物,天生就有一种“时间偏好”。
我们总是倾向于越早消费越好。
因为未来,充满了巨大的“不确定性”。
明年的手机,可能已经过时了;明年我可能已经死了;明年你可能已经跑路了。
所以,为了对抗这种不确定性,我们宁愿要今天的四千块,也不要明年的八千块。
这个道理,放到土地上,一模一样。
一块土地一万年后的价值,在你心里,值多少钱?
无限接近于零!
你根本不会在乎一万年后,这块地上是长草了,还是被外星人占领了。
所以,当人们在交易土地时,他们真正关心的,是未来多少年内的价值?可能也就是未来50年、70年、最多100年。
100年以后的价值,在“贴现率”这个残酷的折扣机器面前,早就被打成了筛子,变成了一个可以忽略不计的、极其微小的数字。
现在,我们再回头看。
我们70年产权,香港75年产权,和美国、日本的“永久产权”,对于一个买房的人来说,在价值上的差异,真的有你想象的那么大吗?
当然有差异,但绝对不是“有限”和“无限”的天壤之别。
可能也就是10%到20%的差异。
更何况,我们《民法典》已经明确规定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香港的处理方式,也是自动续期,每年只需要交一点点象征性的地税。
中国大陆,极大概率会学习香港模式。
所以,那个被公知们吹上天的“永久产权”,在贴现率和法律的双重作用下,已经变成了一张价值被严重夸大的空头支票。
而我们那个看起来“只有70年”的产权,其实际价值,远比你想象的要坚挺。
光从年限上比,就已经拉不开差距了。
而接下来,我要告诉你的,才是真正决定产权私有程度的、更致命的因素。
“共产税”双煞:遗产税与房产税的联合绞杀
好了,我们撕掉了“永久产权”的华丽外衣。
现在,我们要来给中美两国的房产,做一个全方位的“体检”,看看它们的产权,到底被各种“看得见的手”,侵犯到了什么程度。
要判断产权的私有程度,我们不能只看房产证上那个“名”。
我们要看“实”。
产权的本质,不是一张纸,而是你对这个东西,完整的、不受侵犯的支配能力。 它包括三个核心权利: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
任何对这三个权利的限制和侵犯,都是对你私有产权的削弱。
现在,我们就来看看,在美国,你名下那栋“永久产权”的大house,是如何被两把锋利无比的“共产税”大剪刀,剪得支离破碎的。
第一把剪刀:遗产税
1916年,美国正式开征遗产税。
这个税,简单粗暴地说,就是“人死钱充公”。
你死了,你留下的所有财产,包括房子、股票、银行存款……不管在地球上哪个角落,你的子女要想继承,对不起,先给山姆大叔交一笔巨额的税。
交不起?
那就不好意思了,房子收归国有。
这个税率有多狠?
历史上最高到过70%!
当年富可敌国的石油大王洛克菲勒,死的时候,70%的财富,都被政府以“遗产税”的名义,合法地“打土豪”了。
罗斯福总统的儿子,因为拿不出钱来交他爹留下的那座美丽庄园的遗产税,最后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祖产被“捐献”出去。
你可能会说:“这是对富人征的税,跟我们普通人没关系!”
真的没关系吗?
2000年的时候,美国遗产税的免征额是65万美元。
很多吗?
今天,中国北上广深,一个体面点的家庭,谁家的房子还不值个四五百万人民币(约合65万美元)?
更何况,美国计算遗产,是把你所有的家当都算进去。
一个在美国奋斗了一辈子的中产,辛辛苦苦攒下一栋房子、一点股票和退休金,达到这个标准,根本不难。
事实的真相是,为了规避这把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美国人被逼得,不得不绞尽脑汁,在生前就把自己的财产“处理”掉。
你买了一套房,眼看着它天天涨。
你会高兴吗?
不,你会慌得一批。
因为你心里的小算盘在滴答作响:“操!再涨下去,就要超过遗产税免征额了!我死以后,我儿子不是得哭死?”
怎么办?
赶紧卖了!
把钱花掉!
旅游、买跑车、吃喝玩乐,怎么都行,就是不能留给IRS(美国税务局)!
所以你看,遗产税这个东西,它像一个看不见的幽灵,时刻在逼迫你,削弱你对自己财产的“处置权”。
它在事实上,阻止了财富的代际传承,人为地制造出了大量的市场卖家。
这也是为什么,美国的住房自有率,常年只有60%左右。
一个搞了两百多年市场经济的国家,居然还有40%的人没房子住,你不觉得奇怪吗?
除了文化因素,遗产税就是那个最重要的幕后黑手。
更坑爹的是,这个税,对外国人更狠。
一个中国人,跑到美国去买房,以为可以保值增值。
结果,他要是挂了,他儿子来继承,会发现,非美国税务居民的遗产税免征额,只有区区6万美元!
超过的部分,最高要交40%的税!
简直就是关门打狗,专门宰你们这些不懂法的老外。
第二把剪刀:房产税(Property Tax)
如果说遗产税,是在你死后,对你的财产进行一次性的“腰斩”。
那么,房产税,就是一把更牛逼的、永不停歇的“凌迟”酷刑。
它是一种资产持有税。
也就是说,只要你还拥有这套房子,不管你是住是租是空着,你每年都要给你所在的县政府,交一笔税。
这个税率,一般在房屋当年评估价的1%到3%之间。
这是什么概念?
你有一套价值200万美元的房子,每年就要交大概2.6万美元的税。
你有一套价值500万美元的豪宅,每年就要交大概6.5万美元的税。
而且,这个税,是永久性的,是祖传的,是你子子孙孙、千秋万代都要背负的“原罪”。
它对你的私有产权,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
它彻底摧毁了你房产的“资产”属性,把它变成了一个“负债”。
你以为你买的是资产?
不,你买的是一个每年都在吞噬你现金流的无底洞。
那个在中国流传已久的“美国1美元房产”的故事,就是房产税的杰作。
房子虽然只卖1美元,但你接手之后,每年要交5000美元的房产税。
这房子对你来说,还叫资产吗?
它是一部祖传的割肉机!
交不起税?
对不起,房子直接没收拍卖。
美国每年都有无数无家可归者,就是因为交不起房产税,导致自己的房子被合法地“强拆”了。
它剥夺了你的“收益权”。
你把房子租出去,收到的租金,首先要拿去交房产税。
剩下的,才是你的。
这相当于,县政府成了你房子的一个“隐形股东”,而且是旱涝保收、拿大头的那种。
它甚至侵犯了你的“使用权”。
房产税,让你变成了一个“房价上涨”的受害者。
周围的房价涨了,你的房子评估价也跟着涨,你明年要交的税就更多。
这导致很多社区的居民,天然地反对城市发展。
他们会联合起来,抵制任何可能导致房价上涨的新项目。
因为,他们真的交不起了!
一百年前就已经极度繁荣的纽约,到现在还是那副破败的样子,地铁站都废弃了,跟房产税导致的城市发展停滞,有直接关系。
管制的“次生灾害”:比税收更可怕的侵犯
你以为,交完这两道“共产税”,就完事了?
太天真了。
由房产税衍生出来的各种“次生灾害”,对你产权的侵犯,更加触目惊心。
因为没房的人太多(40%),而且他们还没什么储蓄。
所以,为了选票,美国政府(尤其是民主党控制的州),就必须讨好这些“租客”。
怎么讨好?
管制房租!
纽约、旧金山这些地方,都有极其严苛的房租管制法。
一个房东,把房子租出去,就等于请回来一个“祖宗”。
你不能随便涨房租。
你不能随便赶走房客,哪怕他不交房租。
疫情期间,美国政府甚至出台了“禁止驱离令”,几千万租客欠租,房东只能眼睁睁看着,还得自己还贷款、交房产税。
无数华人房东因此破产。
更奇葩的是,如果房客死了,他的亲戚,只要在他这儿住了两年以上,就可以合法地“继承”这个租约,继续以超低的价格,住你的房子!
你告诉我,在这种情况下,你对这套房子的“收益权”和“处置权”,还剩下多少?
你名义上是房东,实际上,你已经被政府逼着,当了一个给租客提供福利的、自负盈亏的“廉租房运营者”。
这还不是最魔幻的。
在加州,甚至有法律规定,如果你的房子空着,被人(比如流浪汉)偷偷住进去了,只要他住满5年,并且履行了一些所谓的“房主义务”(比如交物业费),他就可以合法地拥有你这套房子!
这已经不是侵犯产权了,这简直就是鼓励公开抢劫!
现在,我们再回头看。
在美国,你所谓的“永久产权”,是一份被遗产税限定了传承、被房产税持续抽血、被租房管制剥夺了收益、甚至可能被流浪汉合法侵占的、千疮百孔的权利集合。
而在中国,你那套“70年产权”的城市商品房呢?
没有遗产税。
你可以完整地、不用付出一分钱税,把它传给你的子女。
没有房产税(目前还没有普遍征收,即便未来征收,也极大概率是上海重庆那种有巨大免征面积的、只针对少数人的“富人税”)。
租房市场,相对自由得多。
你和租客的关系,主要由你们签订的合同来决定。
现在,你再告诉我,中美两国的城市房产,到底哪一个,其真实的、有效的私有产权程度更高?
答案,已经不言而喻了。
那些天天拿着“永久产权”来嘲讽我们的人,
他们看到的,只是那张纸上的一个词。
而我们,透过经济学的X光,看到的,是这张纸背后,那一整套真实运转的、限制和剥夺你权利的法律和税收体系。
别再被那些肤浅的专家骗了。
看问题,要穿透表象,直达本质。
在中国,你买了一套房,它在很大程度上,就真的是你的。
而在美国,你买了一套房,你只是在名义上拥有它。
实际上,你是在替县政府、替税务局、替你的租客,甚至替某个不知名的流浪汉,代持这份资产而已。
你,只是一个名义上的地主,和实际上的长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