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自卫权丧失的根源和现代国家
个人自卫权丧失的根源和现代国家
正当防卫的权利为什么会丧失?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问题。
回答这个问题,必须深入到国家理论的核心,即理解国家的本质,才能得到答案。
马某人说:**国家是统治阶级的工具。“国家机器“”的典型特征就是军队、警察和监狱。**他是正确的。
经济学对国家的定义是:在一定领土疆域内,垄断安保和司法,以强制性征敛为存在基础的组织。
判断一个定义是否正确的原则是,它是否毫无例外地具有普适性,并且经得起逻辑的检验。当今民主的美国国家,符合上述定义。它的统治阶级,就是拜登、国会议员、政府官员等食税阶层;通过民主的手段,侵犯另一部分人产权、对少数人发号施令的人,就加入了统治阶级。谁要是不服从美国统治阶级的命令,他就会被惩罚、投进监狱甚至流亡和死亡。
任何国家,都必然要想方设法垄断以下领域:
1、教育。因为最终来说,任何统治都需要民众的观念支持,教育是塑造观念的手段。观念上的竞争,将威胁它的存在。
2、交通通讯。交通通讯是控制的重要手段。打仗时首先摧毁敌国的交通通讯系统,已经充分证明了其战略意义。
3、货币。这是筹集资金的重要手段,也是限制交换的重要手段。法定纸币可以摆脱金属货币的限制,无限量发行,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实现财富集中,而不用因不停增税引发直接反抗。
4、安保、司法的生产。这是最具战略性的核心领域,必须将暴力、法律秩序的生产权牢牢掌控在自己手中。当一个团体实现安保和司法的垄断,任何人不能与之竞夺的时候,即便前3项可能尚未完全垄断,那也变成了实质性的国家,这并不需要谁承认。
垄断的含义,就是只准我搞,不准你搞。那么垄断安保的意思就是,必须将所有人解除武装,让人手无寸铁无法自保,由此必须依靠垄断机构提供安全保障。
这就是,将一个人腿打断,然后递给他一根拐杖,让这个人对它感恩戴德。
垄断司法的意思就是,只有我能生产法律和秩序。擅自去伸张正义,是不被允许的;其他人的裁断,是不作数的。因为这都相当于与垄断机构在竞争法律和秩序的生产权。必须经由垄断机构进行裁断,并决定是否进行报复和惩罚。
由此,人们既丧失了防卫的权利,也丧失了防卫的能力。
这就是个人防卫权丧失的根源。
所谓“穷山恶水出刁民”,是利维坦的视角,现代“文明人”——受长期“教育”的人——的视角,就是因为这个地方不服管,在实行自己的律法,自己组织起来对抗外来势力的入侵。
这种地方,是任何国家必定要消灭和“教化”的对象——教化也是消灭的一种——不论其风俗到底是“野蛮”还是“文明”。就像美国人,既会去消灭在他们看来很野蛮的苏族,也会去消灭已经像他们一样很文明的切诺基族一样。因为他们在和美国政府竞争法律和秩序的生产权。
所以,利维坦的力量越是扩张,个人就越会丧失自卫权;反之,个人就能夺回一定的自卫权。但只要这头怪兽存在,它就只有量的不同,而没有本质的不同。因此道理很明显,要想边际改善,办法就是不断地击退垄断力量,限制利维坦。
每个人拥有自卫权,是产权的范畴,自由的范畴。如果没有对自身生命和财产权的防卫和惩罚权,你就不能说自己拥有完整产权。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关于“持枪权”的规定,以及其背后蕴含的思想和论证过程,是美国自由精神的光辉典范。
但这只是在说,他们曾经保留了一点自由的因子,在一定的领域内是可以自卫的。但是从美国联邦政府建立的第一天起,它就垄断了全美的安保和司法,美国人的防卫权就已经受到了侵犯。尽管他们还有持枪权,但是若是有人想要退出这个垄断安保的庞大组织,结果就是一场死亡75万人的南北战争。也就是说,他们没有了退出权,丧失了自由选择安保机构的权利。
而司法裁断的选择权,更是早已丧失。这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假如有一个人拿着枪对着你说,你必须听我的,我们俩一旦发生争议,由我来裁断,大家都会觉得这不可思议,谁要是答应这个条件,谁就是脑子进水了。然而悲惨的现实是,大家都答应了。
因为大家都认为,这头怪物有了神性,可以永远保持公正,没有自身利益。它还可以一边侵犯你一边保护你,一边说我会像慈父一样爱护你,一边不让你自由选择。如此矛盾,就是有众多的人相信,为什么呢?因为它是一种宗教。宗教的典型特征就是,信仰不为事实所动,不接受逻辑和理性检验,信就好。
几乎所有美国人也都相信,他们需要一个终极暴力,需要有一个终极的裁断以定纷止争。可是人们忘记了,需要它,并不等于它必须由垄断机构提供。就像你需要吃饭,并不推导出,饭店必须是国营的。
就这样,曾经桀骜不驯的美国人,也正在慢慢丧失仅有的那一点自卫权,各种控枪运动就是证明。其原因,前面已经给出了答案:因为美国联邦政府的权力在不断扩张,而扩张的原因,是人们都相信它扩张了对自己有利,在观念上支持它扩张。直到有一天发现事情有点不太对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