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蠢的税就是反倾销税

世界上最蠢的税就是反倾销税

倾销,大家大概都知道是什么意思。《世贸组织反倾销协定》明确指出,倾销是一国产品以低于出口国正常贸易过程中同类产品可比价格的价格,即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另一国的一种方式。

在这个概念之下,世贸组织又对其做出了若干分类和解释,诸如意外倾销、掠夺性倾销、长期倾销;对于什么是正常价格,又包括国内相似价格法、第三国价格法、成本加成法;损害,可以分为即实质损害、实质损害威胁和实质阻碍;然后还有反倾销税最长执行期限为五年。等等。

我希望这些概念你一个字都不要看,更不要信。

因为它没有一个字是对的。一个建基在错误观念基础上的政策是非常搞笑和荒唐的。煞有介事地定义屎有几种类型、应该如何吃更香,可是任何人都知道一个常识:这玩意不是用来吃的。

在反倾销税问题上的常识是什么呢?

对外国商品征收关税,其终极形态就相当于一国自行炸毁桥梁和道路、实行海陆空全面自我封锁,不允许外国商品进入。就是由于你太过物美价廉,所以我就征你一道关税,让你比本国生产的质次价高的商品还要贵,由此丧失竞争力。

反倾销税就是即使加征了关税,你仍然还有价格优势,于是在关税的基础上再加征一道。所以反倾销税实际上就是关税的平方。

关税就已经很蠢了(当然了,没有不蠢的税),反倾销税就是蠢到家——“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

当出口国企业或者压价、或者在他们政府的补贴下降价向进口国销售商品,作为进口国的消费者,想说什么呢?

死鬼,你怎么不多降一点!

消费者总想低价购买,管你是哪一国的呢,这就是常识。如此简单的常识,就能被一帮政治精英和经济学家搞得面目全非,以至于消费者在买外国便宜商品的时候,居然会担心“那我们国内的产业怎么办”这样的问题,可见胡言乱语的威力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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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们都盼望低价,有人却不允许,总要和消费者唱对台戏,难道是见不得消费者得点实惠?

有人说了,这是为了国家利益,保护国内产业。

听到这种大词的时候,一定要多个心眼。这背后必然在掩盖着什么,然后下意识地赶紧捂紧自己的钱包。如果你再聪明一点,就要有点“杠精”精神,问一句:到底是为了谁的利益?保护的是谁的产业?

当你问出这些问题的时候,就快要接近真相了。

为什么消费者想买便宜的东西而不得,然后说这是为了“整体利益”呢?难道这个整体恰恰排除了消费者?然而人人都是消费者。这就奇怪了,这个整体还剩谁啊?

所以这就是一种话语上的骗术。

它必定是牺牲了消费者的利益,维护了另一部分人的利益。

我们看看美国在这方面的黑历史。

1930年,在1028名经济学家的联名反对下,《斯穆特-霍利关税法案》被胡佛签署,将数千种进口商品关税提高到最高水平,欧洲各国纷纷采取报复措施,导致美国口岸长草,全球贸易量直接下降66%。这是一次规模宏大、处心积虑的有意行动,目的就是为了结成政府和企业的联盟。于美国政府,达到全面控制生产;于国内企业,达到受到保护排除竞争的目的。这就是所谓“进步主义运动”的实质——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太腐朽了,得“进步”一下。

后来的一切都顺理成章。对南美洲物美价廉的甘蔗征收巨额关税,目的不过是组织一个受到保护的糖业托拉斯,收割国内消费者。对日本汽车加征关税,是福特、克莱斯勒等汽车公司推动的。对外国铁矿和钢材加征关税,是“铁锈带”的美国钢铁巨头们在垂死挣扎之下寻求政府保护的卑劣伎俩。

看到了吗,所谓美国国家利益,其实是美国国内这些受到保护的行业的从业者的利益。

所有贸易保护主义措施,背后都有清晰的利益链条和金钱动机。人类的虚伪是登峰造极的,任何卑劣的事情都能找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说得清新脱俗。郭德纲的相声一句话就把这些人的丑恶嘴脸说清楚了:你看我这可是为了艺术,不是为了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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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思想根源就是重商主义和汉密尔顿式的幼稚产业保护论。

对国内企业予以政策和信贷支持,以增加出口,就是认为出口好,进口不好。可是出口只是进口的支付手段,卖出商品的目的恰恰在于换回自己更需要的商品。如果一国不出口只进口,并不会减损、反倒是在增加本国民众的福利。

对出口企业实施补贴,实际上就是补贴国内生产者和国外消费者,损害国内消费者和生产者,制造不公平竞争。

对国外商品加征关税,以及反倾销税,就是对本国消费者征税。

国内企业的商品质次价高,消费者却不但要别无选择地花高价购买,还要纳税补贴他们,这样的企业不倒闭就是天理不容。你管他跟你是不是一个国籍和民族呢,他们才不会因为你是他们的同胞,少收你一分钱,而是想着怎么从你口袋里掏钱。所以你跟他是一个国籍,利益在受损,却维护他们的利益,是不是脑子进水?

汉密尔顿式的幼稚产业保护论,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当一种产业真的具备国际竞争力的时候,是不用保护的。当它没有竞争力的时候,你保护就是在保护落后产能,让所有人付出代价去帮助一个扶不起的阿斗,可是阿斗是扶不起来的。

产业从来不是保护出来的,而是在市场上“真刀真枪”地干出来的。

任何保护主义措施,最终伤害的都是所有人,包括那些受保护行业的从业者。首先,别人能高效地生产,自己却非得要低效地生产,这是资源的错误配置和浪费,就是在消灭比较优势,造成产出降低,民众福利受损。

其次,他们忘记了自己的双重身份,每个人都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当你用生产者的名义呼吁较高的关税,以谋求自己的不正当利益的时候,不要忘记别人也会这样做,而且,你作为消费者会承受损失,在这里的收益,在那里加倍偿还。

美国那些钢铁从业者,倒是收入高了,可是买汽车和糖,同样贵了啊,明明有便宜的日本车和南美糖,就是买不到了,是不是这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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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地球想象为一个大市场——贸易本身就是无国界的——外国商家低价倾销,跟国内某家企业降价促销是一模一样的道理。

那就买买买,还犹豫什么!

担心这家企业通过倾销的方式把其他企业全都打垮,然后垄断市场,然后再提价,让消费者别无选择吗?

简直是杞人忧天。

这世界上没有任何商品是同质的、不可替代的,其他企业会立即推出它的竞品,这是一。第二,没有一家企业敢长期这样搞的,它要是一直能以低于成本价销售,那就意味着破产。

第三,即便它有充足的资本允许长期这样搞,把其他企业搞倒闭了,它也提不起来价。一方面是因为消费者已经形成价格预期;更重要的是,价格规律会发挥作用,一旦提价,需求量就降低,总的利润立即下降。

中石油为什么不把油价提到100块钱一升?因为那样做的话人们就减少开车了,它的总利润必定下降。所以即便是独占的企业,也绝不会贸然提价,反倒通常会发生的情况是,不断降价,扩大销售量,增加总利润。

第四,假如它真的可以提价——仅仅是假如——那些被它干趴下的企业生产线还在啊,价格高了,可以马上开动生产线组织生产,供给增加,价格又降下来了。

第五,只要没有行政力量的保护,它根本就垄断不了。这世界上只有一种垄断,那就是设置市场准入限制的行政垄断。

因此,当倾销到来时,你就当是天使下凡了,买买买,薅羊毛就行了;当它不倾销了,你也薅得差不多了,行使你的消费者主权,果断抛弃它即可。

所以,所谓反倾销条款,是错误的垄断理论的结果,完全不懂自由市场的运行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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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贸组织是一个非常蠢和坏的组织。它的前身是“关税和贸易总协定”,听听这个名字,就很不正经。** **

本文的反倾销税条款,就是反自由贸易的。

国际贸易本质上跟你去小卖部买东西没有任何区别,只有人和人才能贸易,“国家”不能贸易。那我把我的商品定价为多少钱,卖给谁,这是我的财产权,它侵犯谁了?谁都没有侵犯。我盈利了是我应得的,我亏损了我活该,关国家什么事呢?又关世贸组织什么事呢?

贸易的前提条件是产权。所以世贸组织是一个反产权、反贸易的组织,它的名称就是个语言腐败。

把价格定义为必须国内外一致才合理,纯粹是废话,而且是把自己当神仙。并没有一个客观的合理的价格,自由交换形成的价格就是合理的价格。再说,同质商品的价格在各地有一致的趋势,如果不是这样,就有了套利的空间。这是市场就会调节的事情,关你世贸组织何事?

把价格理解为成本的基础上加个百分比,更是荒谬至极的经济学白痴。价格不是由成本决定的,而是由消费者的主观评价决定的。如果由成本决定,那世界上就没有亏损这回事了。

还有许多胡说八道的条款。

例如发展中国家可以高关税,发达国家要低关税。它把这个当作对发展中国家的一个优待。( 中国成为发达国家了,可喜可贺!

可是这明明是胡说。发展中国家,明明应该低关税,让全球物美价廉的商品进入市场,这样才能改善国民的生活。一个穷人,本来钱就少,非要不买别人物美价廉的东西,要自己花成倍的代价自给自足,你指望他会变富?所以这分明就是给发展中国家挖坑。

贸易需要协定吗?

不需要。真正的自由贸易根本就不用签协议,是可以立即单方面无条件实施的。现在我国若单方面宣布进出口自由,需要跟谁签协议吗?当然不需要。

关税需要协议吗?

更不需要。单方面直接把关税降到零就行了。对外国商品减税,并不是对谁有什么特惠,对人家是什么恩赐,而是基于自身国民利益考量的理性选择。

记得前段时间美国力主全球最低所得税率为15%的协议吗?( 全世界最无耻的协议 ),就是谁对自己国民好一点少征一点都不行。你没有严苛的劳动法,不行;没有变态的环保规定,不行;没有暴力工会,还不行。这就是所谓自由贸易协定。

所以,我们可以直接了当地给出一个结论:所有关于贸易的协议,都不是自由贸易协议,而是贸易保护协议;所有关于税收的协定,都是联合抢劫协定。

我国改革开放40年取得的伟大成就,是不断增加经济自由度、更加充分地参与国际贸易的结果,而不是因为加入了世贸组织。2001年我国加入WTO,那1978年-2000年经济没有发展吗?加入了之后发展就更快了吗?都不是。

WTO本来就已经名存实亡了,世界各国都在自行实施各自的贸易政策。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创造了海量的进出口,这不是在世贸框架下的贸易协议,反而是脱离了世贸框架的双边或者多边自贸协定。川普任内,签署了美加墨自贸协议,同样是国与国之间直接签署协议。

因为最好的贸易政策就是立即单方面无条件“三零”:零关税、零壁垒、零补贴。

一国的经济进步程度,从来取决于自己。只要继续坚持改革开放,加不加入WTO,都无关紧要;反之,加入了也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