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经济学,连高考志愿都报不好

不懂经济学,连高考志愿都报不好

漫天铁锤 2023-06-27 11:44 发表于陕西

以下文章来源于漫天霾 ,作者漫天雪798

img漫天霾.通俗经济学

高考考生的家长们刚刚度过了一段极端焦虑的日子。考完后的境况可能还不如地狱般的高三冲刺阶段,那时候目标单一,而考完后的志愿填报却面对的是艰难的选择和取舍。

不懂经济学,连高考志愿都报不好

城市、学校、专业必须权衡,自己心仪的院校,能否被录取充满不确定性。例如厦门大学:2018年的录取最低分是641分,最低排名2797位,线差167分;到了2019年,成了629,3661,161。那么今年考了630分的考生,敢不敢报这所学校,就需要综合它的招生计划、近年来最低分和排名的变化趋势、根据“线差法”和“位次法”换算的自身情况进行判断。

即使你认为自己判断靠谱,能否被录取仍然是未知的。原因在于录取的最低分和排名是不确定的,你手里拿的厚厚的志愿填报参考书,只能告诉你历史的、静态的数据,无法告诉你未来的、动态的信息。

1、录取成绩与价格:人的行动的结果,但不是人为设计的结果**

那么今年某所学校最终录取的最低分和位次到底是怎样确定的呢?

仍以厦门大学为例。在平行志愿的模式下,遵循“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计算机将所有考生按照成绩高低排出位次,由高到低依次投档。假设到了第1000名的时候,计算机检索发现这位考生的E志愿填报了厦门大学,于是将档案投递至该校,他就是该省被厦门大学录取的第一名。如果他的分数是650分,那么厦门大学今年录取的最高分就是650分,最高位次就是第1000名。

同理,当检索到第3000名、成绩为630分的时候,计算机发现这位考生的A志愿已经满额,但B志愿是厦门大学,于是将他的档案投递至该校,他被录取。假如这时厦门大学正好完成了自己的招生计划,那么第3001名的考生将不再有上厦门大学的机会。因此,3000名、630分就是该校今年录取的最低位次和最低成绩。

考生都想以最低的分数上理想的学校,学校都想录取更高分数的考生。二者恰恰是相反的。最后录取的那些学生,都处于双方能够接受的区间内,这对双方都是有益的事。再高一分,学生可能就不报这所学校。再低一分,学校可能就不录这个学生。

高校有它的计划,但是考生会不会报考,却是不确定的。大家都去报某所学校,就会抬高它的分数线;大家都不报,分数线就会下降。前者如“两电一邮”,后者如去年的中国农业大学。

因此,不是先人为设计一个录取分数,让学生们根据它去报志愿,而是学生们的志愿填报最终形成了这个分数。只要是考生自主选择的结果,这个分数就是合理的,并不存在一成不变的录取分数,也不存在客观的、不合理的录取分数。

把上面的“学校”换成“商家”,“考生”换成“消费者”,“录取分数”换成“价格”,就能理解价格如何形成这个经济学中至关重要的问题。

商家生产的产品,就是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商家制定的生产计划,就是学校的招生计划;考生就是消费者,他们是否愿意报考,意思就是是否愿意出价购买;分数优先,就是出价高者得;无人出价,就是商品滞销、学校滑档。

院校录取的分数区间和价格的形成是一模一样的。我是开服装店的,你是买衣服的,我希望以更高价格出售衣服,你希望以更低价格买进衣服。高于800你就不买,低于500我就不卖,那么价格就处于500-800之间,在这个价格区间内交易,增进双方福利,对双方都是有利的。如果认为商家握有定价权,那就错了。因为你可以定价,我可以不买。如果厦门大学今年非要将最低录取分定在680分,结果可能就是没有人报考它,就如同我将衣服定价10000元,导致这件衣服永远卖不出去一样。

所以,如录取分数线是考生选择的结果一样,价格是人的行动的产物。不是先设计一个价格让人们去适应,而是人的行动形成了价格。并没有一个所谓“客观的”、“合理的”价格,只要是人的自由选择的结果,它就是合理的。

2、管制的恶果:用善意铺就通往奴役之路**

如果有人认为自己全知全能,认为某个价格“不合理”,计算过去的历史数据并规定一个最高限价,会发生什么呢?

比如,规定北京大学最高只能录到680分,那么就会有更多相对低分的考生会报考北大,造成北大人满为患。北大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只能采取先到先得的办法,排长队的现象就会出现。如果还不行,就采取发“北大教育票”的方式分配。但有这样的票证也不见得能进北大,因为要看它的供给能否跟得上。那么分配这个稀缺资源的人就握有了巨大的权力,于是寻租和腐败成为常态,只有那些能与特权拉上关系的人才能进入北大。

如果他们又认为,厦门大学的录取分数太低,规定最低必须达到650分,厦大就只能减少招生,看起来录取的学生成绩都提高了,但是更多原本很合适的学生却进入不了厦大。

因此,看似为了让更多学生上北大的政策,只会让更多的学生上不了北大,并成为某些人的特权;看似提升学生成绩的政策,只会让更多的学生无学可上。

最高限价会导致更多的人买不到需要的商品,最低工资法会导致更多的人失业,道理就在其中。联想一下苏联排队买面包、粮票布票各种票证、有特权的人才能买到急需的和特供的商品、工会运动造成大量企业关门大吉、失业大军浩浩荡荡……一切都清楚明了。

招收什么样的学生,是大学的财产权。商品定价多少,也是企业的权利,只要它接受消费者检验、自己承担风险即可,这都是它的财产权的行使过程。市场上交易双方的不断互动,自然会将供需关系调整到合适的状态。任何对价格的干预和管制,都是在侵犯他人的财产权,都是在阻碍市场的自由交换,都会造成资源的错误配置和浪费,最终的结果就是回到统分统购的、极端匮乏的计划经济时代,倒退到一个不是凭能力、而是凭特权和比谁拳头硬的丛林中。

当人们无法决定自己的财产如何使用的时候,人就没有了自由意志。而自由意志是先验的,因为人有自我所有权,否定人的自由意志,就是否定人类本身。在财产权不保的情势下,人们想要获取利益,不是去为他人创造价值,而是依靠抢劫,社会就快速堕入道德溃败的深渊。这就是“率兽食人,谓之亡天下”!

所以我们说:财产权是道德的根基。

3**、社会公正的妄念与错误的边际解释**

在一个自由的教育市场上,每个学校自己定自己的录取标准,分数当然也是一项重要的指标。考生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学习成绩,进行公平竞争,选择自己心仪的学校。成绩和某方面素质达到特定层次的学生进入好的高校,达不到的进入次一点的高校。这就是公平公正。

公正只能是机会的平等,而不是结果的均等。给了他这个机会,就是公平的。一个人有这样的机会,并不等于要运用这样的机会,他会理性看待自己的能力和处境,来判断和决定自己要不要争取某个机会。模特公司招男模,要求身高185cm之上,我不能因自己身高不够而抱怨人家不公平,我会去找更适合我去干的事。

因此,低分学生不能认为高分学生上了清北浙复交是不公平,并要求和他们同样的结果。因为人的能力有差异,人和人不是平等的。如果有人掌握权力迎合民粹,认为你能上北大,其他人上不了就是不公平,于是出台一项政策让所有人齐步走进北大,结果就是:一方面那样的北大将不再是北大;另一方面,没有人再去努力学习了,因为既然学不学都能上北大,为什么要努力学习呢?

财富分配是一个道理。市场本身就是一个分配过程,并不存在独立于市场过程的“二次分配”。财富的生产与分配方式密切相关。如果我努力赚钱,被人以公平的名义拿走,使所有人都一样,那我何必去努力生产赚钱呢?谁不喜欢坐享其成?人人都这样想,于是都不事生产,坐等分配,结果就是普遍贫困和匮乏。这不是显而易见的事吗?

高考中每一分都是极端重要的,因为“一分跑赢一操场”。不能认为高分段考生的1分“边际效用”比低分段的人低。前面那位第3001名的考生,就是因为一个位次的差距无法进入厦门大学。一个学生700分可以上清华,699就上不了,但这在一个600分的考生看来就是矫情,都能上复旦了你还沮丧什么?

可是效用是主观的,不能在人和人之间比较。差一分不能上清华的那位考生,他的主观感受可能无比痛苦。如果非得要以“客观效用”来衡量,那么我们可以说:1分对于那个699的考生比600的考生效用更高。因为只要多一分就能上清华,少一分就失去了这个机会,而600分的考生多一分少一分可能并不重要,因为他照样可以上兰州大学。

这和财富分配的道理也是一致的。有的人认为富人的钱边际效用比起穷人低得多,多一块少一块无所谓,于是主张劫富济贫,用征税的手段将富人的钱分给穷人一部分。这就如同把700分考生的分数分几分给600分的考生一样,没有任何正义性可言。它首先没有任何道理,富人的钱是自己赚来的,就像700分考生的成绩是自己奋斗出来的一样,他并不欠穷人,劫富济贫就是对财产权的侵犯,侵犯财产权当然既不正义也不道德。

另外,真要比较,富人的钱效用可能比穷人更高。多100块钱,他正好可以完成某项投资,少了就完成不了。那些鼓吹公平的人说:100块钱对穷人来讲可以救命,对富人不过是完成不了投资。他们看不到的是,没有这笔投资,资源就会被浪费,许多人会失业,穷人本来可以得到的改善机会就不会出现,于是只会饿死更多人。

穆雷•罗斯巴德说:同样是一块钱,对于洛克菲勒的边际价值可能高于穷人。就是这个道理。

这道理和逻辑并不难懂,只可惜那些人只会表演自己的同情心,从来不知道他们的善意铺就的是通往奴役和贫困之路,从来不知道用什么样的手段才能达成他们宣称的目的。

4**、机会成本与主观价值**

填报志愿最令人纠结的是不断地选择与取舍。

你所填报的六个志愿的排序,就是反复权衡和取舍的过程。在“一次投档”的规则下,A志愿被录取,后面的将不再检索;A志愿未被录取,则检索B志愿,如果被录取,后面的也不再检索。以此类推。

把某所学校排在A志愿,说明在你的价值排序中,它的价值高于B志愿。你所放弃的次优选项就是机会成本。那么,B志愿就是A志愿的机会成本。

一个考生将往年录取分数较低的华南理工大学排在分数较高的北京理工大学前面,是他主观价值的反映。这种主观价值只能排序,无法量化,且因人而异、因时而异。也许是因为他喜欢华南理工的学术氛围,也许是那里有他更喜欢的专业、敬仰的教授,也许他看重广州未来的发展机会,也可能不过是因为他的同窗好友也报了这所学校,甚至他就是喜欢广州的早茶……总之这种主观价值排序外人无法揣摩,并没有什么客观的标准,只能用他报考这个行动表现出来。

而他之所以放弃在他人看来更好的北京理工,道理是同样的。也许他不喜欢故宫,也许没有合适的专业,也许他害怕当官的,也许是某次去北京旅行时心情不好,甚至就是莫名其妙地无厘头的讨厌……于是他将这所学校排在了后面。一旦被华南理工录取,北京理工就是他的成本。有人可能认为“这不科学”,成本也太高昂,但是同价值一样,成本也是主观的。只要达成自己的目标,他就有心理盈余。

所以,没有什么客观的价值,也没有什么客观的成本,所有价值和成本都是主观的,利润和亏损当然也是主观的,它们都是人的有目的行动的结果。一种交换,只要是人自由选择的,就是对双方有利的。那种认为价值和成本客观的论调,忽略了人的自由意志,实际上是将自己的偏好强加到他人之上。于是在他们眼里,你付出的代价太高,就是上当受骗;代价太低,就是贪占便宜,一切都以他们的标准为标准。为了说服你,他们还会搬出一大堆你过去选择的数据,证明你就是上当受骗了,因此要打击对方,“这都是为你好”!

殊不知价值和成本,都是我内心的感受,你怎么衡量?数据只能代表过去,我的选择面向未来而且变动不居,你又如何知道?怎么对我最好,还有谁比我自己更有发言权?剥夺了我的选择权,然后又声称对我好?

我们并不需要这样的保姆,我们有能力规划自己的未来,并且为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