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问女性婚育情况,给予职业特权时,就是减少职业工作机会。
云南省最近出了一个奇葩规定。
要求用人单位不得询问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
评论区一片群嘲。
大部分人一眼就能看出这种政策的荒谬之处。
这是最为简单的经济学常识,那就是,当你要给予某一部分人职业特权时,那么,其结果就一定导致这一部分人减少工作机会。
你可以让女人休三年产假,你可以规定残疾人的收入不能低于普通人,你可以规定企业招聘劳工最低工资不低于一万。
结果必然是:
企业一定大量减少招聘育龄期女性
企业不敢招聘残疾人
在市场上技能较低、收入低于一万的人基本上难以找到工作
那么问题就来了,评论区的普通人,文化水平比不上公务员(公务员要考进去可不容易),社会经验也往往不如他们(因为公务员往往要接触各行各业的人),但为什么,官员的智商却远远低于普通人?会出台这种打着对女性好,实质残害女性的政策?
我们要先从官员的利益角度出发,才能解释这种现象。
官员并不是真的关心女性利益,官员的利益来源于上级的肯定、权力的扩大、以及权力寻租利益。
一、上级的肯定
当上级要求出台保护女性的相关政策,那么,这时官员就会想办法来做一点事,以求得上级的肯定,以证明,他是做了事的。
在各种总结时,这些干预的手段,就会汇报给上级,当作政绩。
官员们时刻都需要寻找存在感,来证明自己这一部门是有价值的。
只要成立了国资委,国企做大做强的口号就一定会提出,事实上,这一口号,就是国资委在近二十年前提出的。
不做大做强,在国资委干什么呢?你部门的价值在哪里呢?
一个部门一旦设立,都会有本能的制定各种政策的冲动,以证明部门的价值,否则用什么来汇报业绩。
二、权力的扩大
对于政府部门来说,管理的事务越多,权力越大。
这种权力,就让官员可以分配职务,招募更多的手下,并享受当领导的快感,前拥后呼的感觉,不是一般的好。
同时,管理的事务越多,也就有越多的老百姓需要管理,这时,他们就成为了所有人需要巴结尊重的对象。
你手里有权啊,你一句话可以置一个企业于生死之间啊。
哪怕是这么一个规定,他可以查所有的企业,只要发现招聘者问过女性工作者生育情况,那么,马上就可以开罚单,甚至处理你。
在这个法律中: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犯女职工劳动合法权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医疗保障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用人单位因违反本规定,侵犯女职工劳动合法权益受到处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记入守法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布并依据社会信用建设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用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侵犯女职工劳动合法权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种部门都可以因为依据这个法律,到企业检查,开各种罚单,那这些部门的权力明显地增加了。
三、权力的寻租
权力是腐败的来源,政府部门的人有了权力,要让他不用权力来为个人谋利,这是不可想象的,这是在否定人的自利性。
有人喜欢支持政府扩权,同时引进监督体制来管理他们,其实这是完全错误的,真正正确的方向是减少权力,减少官员管制经济的手段,只有这样,腐败才会实质性减少。
在这种管制中,如果官员不腐败,严格按这个法律来管制企业,反而是麻烦的,他就按要求罚企业的款,使得企业一个女员工都不敢招了。
腐败是没有了,但管制呢?管制也就无法消除了。
因此,权力过大才是腐败真正的来源,减少权力才是唯一解决腐败的方法,而不是靠监督和严刑酷法。
官员们绝不是不懂这些最基本的常识,而是在权力的诱惑下,在扩权的习惯下,持续出台这样的对企业没好处,对员工没好处的管制政策。
员工和企业都受损了,但官员们受益了。
如果民意接受这种管制,那么,以后这样的管制会越来越多,都是打着为你好的名义,然后,让他们成为了最大的获益者。
这样的事在全球都在频繁上演。